首页 理论教育宋代州县学废弃的原因及官方建立州学的影响

宋代州县学废弃的原因及官方建立州学的影响

【摘要】: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州县学绝大多数已经废弃。乾兴元年,宋政府应孙奭之请,赐田十顷于兖州建学,是为北宋官方正式建立州学的开始。徽宗崇宁元年,蔡京为相,下令合并规模较小的州县学,同时令监司、守令等地方行政长官加强对州县学的管理。崇宁三年,选拔人才由学校升贡,州学生可通过“三舍法”升入中央太学,从而将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联系起来,大大调动了士子进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

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州县学绝大多数已经废弃。宋代对地方州县学十分重视,地方官学的普及程度、学校规模、教学状况都超过了前代。

景德三年(1006),宋真宗下诏令全国各州修缮孔庙,并在庙中设立讲堂,挑选一些儒雅之士担任教师。乾兴元年(1022),宋政府应孙奭之请,赐田十顷于兖州建学,是为北宋官方正式建立州学的开始。仁宗庆历四年(1044),范仲淹推行新政,诏令诸路州、军建立学校,规定凡立学者可赐学田,于是“学校之设遍天下”[3]。全国掀起了一次大规模的兴学高潮。在兴学热潮中,也有地方官贪功好虚名,盲目增建校舍,滥招学生,甚至以兴学为名聚敛民财。同时,这次兴办学校也未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

神宗熙宁四年(1071),地方官学进一步发展。政府规定,诸州各赐田十顷,以充学粮,中书在每路选举有“经术行谊”之人管理教育事宜,各路置教授担任教官。这样,北宋的地方官学在行政领导、教学力量和办学经费等方面都得到了基本保障。至元丰年间,全国已有十八路五十三个府、州、军、监委派了学官、教授。元祐更化,罢除诸多革新派学官,规定以进士出身、经明行修之人充学官,使学官、教授的资格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徽宗崇宁元年(1102),蔡京为相,下令合并规模较小的州县学,同时令监司、守令等地方行政长官加强对州县学的管理。崇宁三年(1104),选拔人才由学校升贡,州学生可通过“三舍法”升入中央太学,从而将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联系起来,大大调动了士子进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

南宋初年,朝廷仍注重地方官学的发展。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曾下诏以寺庙的田产兴学、助学。但自孝宗以后,教学人才的缺乏和经费困难等原因导致地方州县学日趋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