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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依据

【摘要】: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原因之一是为完成职业教育的目标,即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因此,要求在校企合作运行过程中应坚持教育性原则,旨在防止以单纯的职业技能训练代替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另一主体是企业。质量性原则的遵循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构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时要注重自身功能的完善和质量的提升。

(一)坚持教育性原则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人是教育的对象,校企合作作为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一种办学模式,是一种教育行为。从事职业教育的教育工作者除了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完成知识传授和培养职业技能之外,还应承担受教育者通用能力的培养。

我国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普通教育,是一种专门教育、专业教育。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原因之一是为完成职业教育的目标,即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因此,要求在校企合作运行过程中应坚持教育性原则,旨在防止以单纯的职业技能训练代替职业教育。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认为,“教育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的活动”“训练是一种心灵隔离的活动”。单纯的技能训练活动,不是育人,而是把人工具化为机器,使得学生只能适应短期的、单向的职业需求,无助于学生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过程中教育性功能的发挥,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教师要有广博精深的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又要具有高尚的人格,有育人的意识与本领。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参与校企合作中要坚持教育性原则,要重视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二)遵循市场规律

职业教育应具有市场性。高职商务英语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应置身于市场环境之中。我国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这一规定为我国高职商务英语教育具有市场性提供了法律依据。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与企业所生产的商品具有共性,既要适应市场需要,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不同于作为物质资源的商品,毕业生是能创造价值的人力资源。基于此,毕业生是否符合市场需要与毕业生能否为企业创造价值,直接关系到毕业生自身的发展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生存状态与发展前景。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坚持市场性原则。

为提高校企合作质量,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另一主体是企业。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与法规的不完善、企业成熟度不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历史传统的缺乏等使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摸索争取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且承担的校企合作项目多、负担重。学校与企业组织间关系形成的动因是互补性资源的相互利用。因此,企业在利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设备与学生的同时,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也要对企业的资源加以利用。就像“做生意”一样,在投资的同时,也要考虑一定的回报,这样合作关系才能持久,合作质量才得以提高。

(三)注重质量的原则

注重质量的原则主要包括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质量和校企合作的质量。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角度出发,学校的自身质量影响着校企合作的质量。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注重校企合作质量的原则不仅仅要体现在教学层面、管理质量等微观层面,还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宏观上将校企合作提升到一定的层次,不是罔顾自身实际地盲目与企业合作,或借助与企业合作达到利益目标,而是合理开发和运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与企业中可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提升为学生、企业和社会服务的质量。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注意保持自身的优势资源并使之发展巩固,有利于与企业的合作长期进行下去。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质量是校企合作建立与保持的“生命线”,校企合作的质量是保障校企合作长久运行的关键。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与企业合作中,应避免片面追求合作企业的数量、合作规模和速度等短视行为,在与企业合作中更需关注合作的质量。质量性原则的遵循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构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时要注重自身功能的完善和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