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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思想下政治伦理秩序的构建

【摘要】:民本思想是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力量的显现。清代统治者历来重视民本思想。一方面达到了表彰忠勇、鼓舞驻防八旗军队士气的目的,对提升驻防官兵的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抚恤政策的实施也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维护其地方驻防城内政治伦理秩序的根本手段。总之,荆州八驻防官兵也多充分重视地方人民,能做到以民为本,为荆州八旗驻防的政治伦理秩序的构建和维护提供了内在的动力。

民本思想是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力量的显现。早在上古三代,就形成了早期民本思想,其内容包括“民为邦本”“民意即天意”“政在养民”以及“施德教于民”[80];先秦时期孟子倡导民本思想,明确提出“仁政”的政治主张,并进一步强调“民贵君轻”的思想。清代统治者历来重视民本思想。清末梁启超赞同并提倡“政为民政,政以为民,政由民出”[81]的政治观点。清朝历代统治者也都十分强调民本思想,如康熙帝就提出“勤民”思想,认为只有“勤民”的国君才是合格君王,他的“君道在爱民”“治安天下,惟期民生得所”之思想,也成为清代重要的政治伦理的内容。

清代皇帝均对荆州的民生有所关注。雍正元年(1723),针对荆州驻防城的米谷草豆的发放问题,雍正帝表示“应将本省历年给发之价酌处其中,划一定议。价值一定,便于遵行;如遇年丰价平,稍有赢余,于官兵亦属有益”[82]。民以食为天,对粮食价格的控制,确保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乾隆五十三年(1788),长江大水,荆州城受灾,乾隆皇帝两年内连下20多道圣旨,专事询问荆江水灾的治理与赈灾工作,指导地方驻防官员平息灾害。在看到荆州老百姓被水而毙时,不免心生恻隐之心,他说“至城垣内外淹毙大小男妇人口,经舒常等查明,共有一千三百六十余名,此等民人,因躲避不及,仓猝淹毙,实堪怜悯,皆当赐恤”[83],对荆州府城内的灾民情况了若指掌,内心同情百姓并对受灾者加以赐恤;嘉庆十九年(1814),嘉庆帝在《钦奉御制实心行实政说》中说:“诸臣尽一分实心,国家受一分实福,民生免一分实祸。承上接下,惟诸臣是赖”[84],希望地方大臣以国家和百姓为重,并寄予希望。

对因战事而阵亡的八旗官兵的抚恤,也更体现了民本思想。早在周代,统治者就十分重视恤政的实施,“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周礼·地官·遗人》),遗人即为专职分管恤政之官名,掌管施予、抚恤之事。古者司徒保息之政,三曰振穷,四曰恤贫,而遗人门关委积,以养老孤,此为古代恤政之始。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进驻武昌府,次年六月初二,在武昌府洪山一带,荆州驻防八旗官兵与太平军对抗,共阵亡将士147人[85],咸丰五年(1855)太平军已突破长江流域,欲自武汉水陆并进,向南京进发。荆州八旗驻防官兵作为重要的军事力量,是抵抗太平军的主力。该年二月,天门县岳家口荆州驻防官兵与太平军对峙并发生激战:

值咸丰初年,粤逆犯楚北,汉、黄、沔、潜一带,贼踪殆遍。自鄂垣失守后,兵无锐志,于是当道者奏调荆防劲旅,随前任京口副都统魁玉驰往救援。两军相持,佥以打仗奋勇、临阵争先论功,各赏予军功顶戴。[86]

咸丰七年二月初十上谕议恤荆州八旗驻防官兵:

载增、富森奏“查明阵亡之荆州满洲营官兵请恤”等语。荆州驻防满洲兵、六品军功恩全等,于咸丰五年二月间在天门县兵家口剿贼,力战阵亡,殊堪悯恻,所有恩全等四十六名,均着照六品官议恤,其被害尤惨之文生员东昌、达全二名,均着从优议恤,以尉忠魂。钦此。[87]

对战事中阵亡之八旗官员,均以六品官级别进行抚恤,对八旗兵则一律从优议恤[88]。一方面达到了表彰忠勇、鼓舞驻防八旗军队士气的目的,对提升驻防官兵的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抚恤政策的实施也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维护其地方驻防城内政治伦理秩序的根本手段。

八旗驻防官兵的善举也能体现以民为本的政治思想。雍正四年(1726),荆州将军阿鲁被抄家产,其所没收钱财交八旗驻防开支外,经继任荆州将军的奏准,“开设当铺二、官铺十,以二分起息。八年,奏部咨,将息银赏给兵丁红白事件,概不取利”[89],为驻防官兵谋福利。咸丰九年(1859),荆州将军巴扬阿在荆州遭受水灾之时,“奉牲帛、驾小舟,哭祷于江神,掷冠中流,为民请命,水立退,藉以安澜,人尤德之”[90],虽其做法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施救,但在当时的时代文化的条件下,祷哭江神的盛举,更胜救民于水灾之中;嘉庆九年(1804),荆州八旗驻防将军在驻防官兵中征集资金,建立红白器用局,“为官员借支引见费兼赏孤女聘嫁资”[91];咸丰年间,荆州将军绵洵为民救济,重修红白器用局,“体察往事,厘定新章,函商湖广督抚集捐制钱二千缗,重修屋舍,制造器具,特派弁兵轮班经理,每年所获息租,除给孤女婚嫁赏项外,则于年终核实,酌济鳏寡无依者以抒困穷”[92]。总之,荆州八驻防官兵也多充分重视地方人民,能做到以民为本,为荆州八旗驻防的政治伦理秩序的构建和维护提供了内在的动力。

荆州驻防八旗还充分重视阵亡官兵之妻的历史记载。荆州八旗驻防方志文献中运用了大量的篇幅记载驻防城内女性的史事。汉代《列女传》首开记载古代妇女的先河,为妇女作传,其本质是对道德伦理的宣扬,后世史著多有此例。荆州地方志中对阵亡将士之妻的记载具有深刻的民本思想意义,特别是对维护自己贞节、为亡夫守节的女性,多有记录:

庄噶齐特氏,幼受镶白旗连强聘,未几,连强罹蜚语,父母悔之,将改之,女闻之,泣卧室,自减其食,姻党有造门为蹇修者,恶声诋之,遂不敢问名。会连强阵亡,父母谓可夺其志也,婉论之,不从,转请往婿家吊奠,父不许,乃假扫墓,过尼庵,剪发自誓,父乃许归夫家。至期,女著缞服往,登堂拜哭,哀动吊人。族党为立嗣,家无立锥,操作抚嗣,渐能自给。现年五十一。[93]

依尔根觉罗氏,镶红旗关禄聘室。禄从征阵亡,女年十六,闻讣,哭往婿家,剪发毁容,将以身殉,翁姑百计慰喻乃止。守贞三十年,以女红养翁姑,尽孝,姑病,焚香默祈祷以身代,割臂煎汤和药进,姑病立愈。[94]

以上所述庄噶齐特氏,其本身也未见惊天之大事,未嫁夫家,却能做到夫死仍随;依尔根觉罗氏,虽然年幼,节心可鉴,以孝为先,其事感人,令人起敬。在《荆州驻防志》中用两卷的篇幅记载荆州八旗驻防中的女性群体。对节孝者、其夫因战事阵亡者,哪怕是甲兵之妻[95],都载入史册,以昭后世。这也应看作是清朝地方驻防官员维护荆州八旗驻防政治伦理秩序的方法。

总之,清代荆州八旗驻防的政治伦理,是清代政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荆州八旗驻防处于汉族文化中心,统治者力图让其保持满洲文化本根。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清朝统治者充分注重利用皇室宗亲对八旗驻防地进行统治和管理,体现了家庭伦理在八旗驻防政治伦理维护中的辅助作用。在“明辨满汉”、注重保持满洲之根本的基本政策下,历代清朝统治者通过建立以满洲八旗官兵为主体的统治群体,实行“旗民分治”政策,保证八旗驻防城的“满洲根本”,并通过敕谕说教的方式进行强制教育和引导,致力维护着荆州八旗驻防的政治伦理秩序。在民本思想的指导下,清朝统治者对八旗官兵的优厚恤政以及八旗驻防将士对荆州地方民众的善举,都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政治伦理内容。基于以上的政策和措施,荆州八旗驻防的政治伦理秩序在特定历史时期内得以构建并维持,有效地加强了清朝对当时荆州八旗驻防的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