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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贱平等与教育平等:伦理关怀

【摘要】:道家则相反,他们主张平等的伦理观念,在“物我齐一”的哲学观念的指导下,提出人格平等、贵贱平等、贫富平等的思想,对儒家伦理思想形成有力的反制。慈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社会形成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意识。清代荆门知府王庭桢在《义塾记》中提出“贵贱莫不有学”的思想,就体现了这种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平等接受教育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

在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中,儒家重礼,主张贵贱有等,尊卑有别,实际上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性。道家则相反,他们主张平等的伦理观念,在“物我齐一”的哲学观念的指导下,提出人格平等、贵贱平等、贫富平等的思想,对儒家伦理思想形成有力的反制。

道家认为,人与人有贫富的差异,有生理条件的差异,但这些都不影响人性与人格的平等。老子指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28]他从天道的角度来论证财富均衡的合理性,并痛彻地批判造成了社会巨大贫富差距的“损不足以奉有余”的财富分配制度。在《庄子》一书中,塑造了许多虽然形体残缺,但精神完美的人物形象,以此来说明形体残缺的人同样也可以是精神完美的人,形体残缺并不影响人格的完美。这些都体现了道家对芸芸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

慈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社会形成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意识。清代荆门知府王庭桢在《义塾记》中提出“贵贱莫不有学”的思想,就体现了这种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王庭桢说:“古者自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人生八岁,则王公以下,至于庶民子弟皆入学。故人无论贵贱,未有不知学者。”[29]王庭桢从历史的角度指出,自古以来“无论贵贱”“莫不有学”,强调接受教育是人人应有的平等权利。虽然王庭桢所说的“莫不有学”并非历史的真实情况,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在教育中的平等主张。

清代黄州府黄冈县知县李锦源倡导捐建景圣堂义学,他在《劝输修建义学引》中写道:“士不可无读书之才,而尤不可无读书之福,才与福固皆命于天者也,然人有得而勉焉,为者则造福以成才,其诸书院、义学之建乎?”[30]在李锦源的倡导下,黄冈县大兴义学,“效之者多到十数处”[31]。在李锦源的办学思想中,虽然有“才与福固皆命于天”的天命思想,但他强调士人“尤不可无读书之福”,多少包含着一些人人接受教育的公平思想。平等接受教育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众生平等的伦理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