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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文化论丛:以善为宝的伦理精神

【摘要】:可见,在黑格尔看来,善是人类的终极追求目标,是人类伦理精神的核心价值所在。其实,早在2000多年前,生活在中国周代的楚人就提出了“以善为宝”的伦理价值观念。楚人以善为宝的伦理精神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成为湖北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举凡清代济贫、养老、育婴、办义学、收流民等等慈善事业,无不体现了这一伦理精神。王庭桢还说“善无穷”,强调每个人都要日日行善、终身行善,正是对楚人以善为宝的伦理精神的传承。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谈到伦理时说,伦理是“活的善”[20];他还说,善是“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21]。可见,在黑格尔看来,善是人类的终极追求目标,是人类伦理精神的核心价值所在。其实,早在2000多年前,生活在中国周代的楚人就提出了“以善为宝”的伦理价值观念。在楚国史书《楚书》中就写道:“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22]这里所说的“宝”是指最高的精神追求,以善为宝就是强调以善作为人类的终极追求,这与黑格尔所说的善是“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是一致的。楚人以善为宝的伦理精神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成为湖北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举凡清代济贫、养老、育婴、办义学、收流民等等慈善事业,无不体现了这一伦理精神。

清代荆门直隶州知州王庭桢主动捐献养廉银,倡导当地士绅捐资,在后港、十回桥等地先后兴建了乐善堂、益善堂等慈善机构,开展救助疾苦,资助求学等慈善活动,一时产生了很大影响。王庭桢在《乐善堂记》中说:“善事无小,自一国而之天下皆善之所推。而暨自囿则小矣。善无穷,自一日而至终身皆善之所推持,以往自限则穷矣。”[23]王庭桢提出,“善事无小”,即善无大小,一国有一国之善,一人有一人之善,无论是国家、社会群体,还是普通百姓,都可以尽善心,行善举。譬如乐善堂施行的善举就有讲约、义学、发槥、馈药、诊病、种痘、恤孤、授衣、焚熄字、施茶等10多项,事无大小,只要是善行,皆尽力为之。据光绪《黄冈县志》记载,当地慈善机构培心堂“于大江中设救生船、收尸骸、施棺木、设义冢、施药茶、收字纸、送种牛痘,一切善举颇多裨益”[24],所行善举亦无分大小。王庭桢还说“善无穷”,强调每个人都要日日行善、终身行善,正是对楚人以善为宝的伦理精神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