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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结算与合同价款计量

【摘要】:若发承包双方对有的清单项目的计量结果出现争议,发包人应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计量结果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考点汇集

考点1 工程计量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范围与依据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范围与依据

1.工程计量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及违约金等。

2.工程计量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样;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证书等。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通常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规定不同的计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量。

1.单价合同计量

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总价合同计量

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考点2 预付款及期中支付

一、预付款

(一)预付款的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

(1)百分比法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公式计算法 公式计算法是指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公式计算预付款额度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日历天计算。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时,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2)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3)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二)预付款的扣回

1.按合同约定扣款

国际工程中的扣款方法一般为: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回。

2.起扣点计算法

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此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所占比重扣减工程价款,至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清。起扣点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

M——工程预付款限额;

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三)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预付款担保也可以采用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期中支付

(一)期中支付价款的计算

1.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

2.结算价款的调整

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

3.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二)期中支付的文件

1.进度款支付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1)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其中包括:①本周期已完成单价项目的金额;②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③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④本周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⑤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

4)本周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其中包括:①本周期应扣回的预付款;②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2.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若发承包双方对有的清单项目的计量结果出现争议,发包人应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计量结果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3.支付证书的修正

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本次到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考点3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其中,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也可看作是分阶段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1.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下,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规定的计价原则: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①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②暂估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计算;

③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④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⑤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⑥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4)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此外,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2.竣工结算的审核

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核对完毕,核对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同意核对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异议后,应再次复核,复核无异议的,发、承包双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对于无异议部分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对的竣工结算文件已经承包人认可。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质量争议工程的竣工结算

发包人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

(1)已经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2)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不予核实,不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的,视为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考点4 最终结清

一、最终结清申请单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剩余工作且质量合格的,发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可按合同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二、最终支付证书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实,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已被发包人认可。

三、最终结清付款

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清款。最终结清付款后,承包人在合同内享有的索赔权利也自行终止。

考点5 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价款纠纷的解决途径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和解

1.协商和解

合同价款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发、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发包人或承包人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2.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发、承包双方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暂定结果通知之后的14天内,未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双方已认可该暂定结果。

(二)调解

1.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就发、承包双方提请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或认定。

2.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

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约定调解人。

2)争议的提交。

3)进行调解。调解人应在收到调解委托后28天内,或者由调解人建议并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调解书。发、承包双方接受调解书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立即遵照执行。

4)异议通知。如果发、承包任一方对调解人的调解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调解书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异议通知,并说明争议的事项和理由。

如果调解人已就争议事项向发、承包双方提交了调解书,而任一方在收到调解书后28天内,均未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则调解书对发、承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仲裁或诉讼

1.仲裁方式的选择

如果发、承包双方的协商和解或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2.诉讼方式的选择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原则

(一)施工合同无效的价款纠纷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二)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处理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以支持。

(三)施工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纠纷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四)工程设计变更的合同价款纠纷处理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五)工程结算价款纠纷的处理

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工程造价鉴定

(一)工程造价咨询人所需遵守的一般性规定

1)程序合法。

2)人员合格。

3)按期完成。

4)适当回避。

5)接受质询。

(二)工程造价鉴定的取证

1)所需收集的鉴定材料。

2)现场勘验。

(三)鉴定结论

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鉴定项目委托人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2)委托鉴定的证据材料。

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专业技术手段。

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5)明确的鉴定结论。

6)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7)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盖执业专用章。

(四)鉴定期限的延长

经鉴定项目委托人同意等待鉴定项目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所用的时间不应计入鉴定期限。真题实战

一、单项选择题

1.发包人应当开始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60%的期限是工程开工后的( )天内。【2013年真题】

A.7 B.14 C.21 D.28

【答案】D

【解析】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2.某工程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合同工期180天,材料费占合同总价的60%,材料储备定额天数为25天。材料供应在途天数为5天。用公式计算法来求得该工程的预付款为( )万元。【2014年真题】

A.417 B.500

C.694 D.833

【答案】A

【解析】工程预付款=年度工程总价×材料比例/年度施工天数×材料储备定额天数=5000×0.6/180×25=416.67万元。

3.关于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的期中支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双方对工程计量结果的争议,不影响发包人对已完工工程的期中支付

B.对已签发支付证书中的计算错误,发包人不得再予修正

C.进度款制度申请中应包括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

D.本周期实际支付的合同额为本期完成的合同价款合计

【答案】C

【解析】支付申请包括本期应支付的合同款,对已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有错误,发包人有权修正。若发、承包双方对有的清单项目的计量结果出现争议,发包人应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计量结果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D错,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其中包括:①本周期已完成单价项目的金额;②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③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④本周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⑤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而本周期实际支付的合同额还包括了扣减的金额。

4.关于办理有质量争议工程的竣工结算,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4年真题】

A.已实际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争议按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B.已竣工未投入使用工程的质量争议按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C.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可在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处理决定后办理竣工结算

D.已竣工未验收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其无质量争议部分的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答案】B

【解析】发包人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1)已经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2)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5.关于最终结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最终结清是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对剩余质量保证金的最终结清

B.最终结清支付证书一经签发,承包人对合同内享有的索赔权利即自行终止

C.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减发包人工程缺陷修复费用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D.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的,应按国家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答案】D

【解析】A错,最终结清,是指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剩余工作且质量合格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结清全部剩余款项的活动。B错,最终结清付款后,承包人在合同内享有的索赔权利也自行终止。C错,最终结清时,如果承包人被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减发包人工程缺陷修复费用的,承包人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补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包括( )。【2012年真题】

A.分阶段结算 B.专业分包结算

C.预付款结算 D.合同中止结算

E.竣工结算

【答案】ABDE

【解析】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及合同中止结算。

2.下列关于预付款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预付款担保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提供

B.预付款担保必须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C.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担保金额中获得预付款补偿

D.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将预付款保函退还承包人

E.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预付款保函应始终保持有效,且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一致

【答案】ACD

【解析】B选项,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也可以采用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如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E选项,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3.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办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真题】

A.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B.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人组织编制,承包人组织核对

C.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时,以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D.合同双方对复核后的竣工结算有异议时,可以就无异议部分的工程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E.承包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答案】ADE

【解析】B选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C选项,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28天内核对完毕,核对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同意核对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预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表达工程合同中止后已完成工程内容的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经济文件是( )。

A.合同中止结算文件 B.竣工结算文件

C.分阶段结算文件 D.专业分包结算文件

2.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不迟于约定开工时间前5天内预付工程款

B.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C.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停止施工

D.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发,原则上预付比例为10%~30%

3.根据招标文件范本中的规定,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

A.5 B.20 C.10 D.30

4.在已完工程量的计量方法中,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月计算的方法是( )。

A.综合单价子目的计量 B.总价包干子目的计量

C.合同价款约定的计量 D.调整系数子目的计量

5.已知计算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计算公式为T=PM/N,其中M的含义是( )。

A.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B.工程预付款限额

C.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D.开始扣回预付款时累计完成工作量

6.某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价款总额为7200万元,其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为65%,预付款限额为工程价款总额的30%,则预付款起扣点是( )万元。

A.2520 B.3256 C.3877 D.4023

7.下列对已完工程量的复核,描述不正确的是( )。

A.如果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核定,视发包人不认可承包人报告的已完工程量

B.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按施工图样(含设计变更)核对已完工程量

C.如承包人不同意发包人的核对结果,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出

D.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认为不正确的工程量详细情况后,应在3天内重新核对

8.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 )%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时,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费均作调整。

A.5,0.1 B.5,0.2 C.10,0.1 D.10,0.2

9.在工程价款的调整中,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方法是( )。

A.综合单价调整价格差额 B.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C.合同价款调整价格差额 D.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0.当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为500~2000万元时,其审查时间限额为( )天。

A.20 B.30 C.45 D.60

11.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 )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 )天内审查完成。

A.5,15 B.5,25 C.15,25 D.15,30

12.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书确认后(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A.5 B.15 C.25 D.30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内容中,表达该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分包结算文件有( )。

A.竣工结算 B.分阶段结算

C.专业分包结算 D.合同中止结算

E.过程结算

2.下列有关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正确的是( )。

A.保证金从预付款起扣点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约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B.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7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C.返还保证金的时间应在竣工后的一个月内

D.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E.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3.下列有关工程结算的编制及其审查说法正确的是( )。

A.工程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B.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C.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监理人审查

D.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E.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发包人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恭喜您顺利完成第3周第7天学习任务!

第4周 第1天 日期:2015年月日

学习内容:第五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