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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调整规定及工程变更范围

【摘要】: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增加;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考点2 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范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考点汇集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①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②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③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④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⑤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考点1 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增加;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考点2 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二)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得出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各类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偏差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

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超过15%,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五、计日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关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考点3 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物价波动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另一种是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一)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

1.价格调整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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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

结清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2.权重的调整

权重不合理时,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二)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的方法,主要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人工单价的调整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或高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跌(或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照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二、暂估价

(一)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二)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按照前述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2)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3)专业工程依法进行招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考点4 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范围

不可抗力的范围一般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动、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地震、卫生等部门规定的情形。

(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

1.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期的处理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提前竣工(赶工补偿)与误期赔偿

(一)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二)误期赔偿

一般来说,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如合同价款的5%)。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项(或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项(或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三、索赔

(一)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1)按索赔的合同当事人不同分类。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加速施工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以及其他索赔。其中工程加速索赔是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中,引起承包人索赔的事件以及可能得到的合理补偿内容如表5-1。

表5-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索赔事件及可补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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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的依据和前提条件

1.索赔的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国家法律、法规。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

2.索赔成立的条件

1)索赔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索赔事件是非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的;

3)承包人已经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费用索赔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人工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非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非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在计算停工损失中人工费时,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

(2)材料费 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款项内。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设备是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如果是承包人租赁的设备,一般按台班租金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施工机械进退场费计算。

(4)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索赔金额=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其中,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可以选用下面的方法:

1)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2)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3)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4)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5)总部(企业)管理费

1)按总部管理费的比率计算:

总部管理费索赔金额=(直接费索赔金额+现场管理费索赔金额)×总部管理费比率(%)

其中,总部管理费的比率可以按照投标书中的总部管理费比率计算(一般为3%~8%),也可以按照承包人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

2)按已获补偿的工程延期天数为基础计算

①计算被延期工程应当分摊的总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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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计算被延期工程的日平均总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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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计算索赔的总部管理费: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延期工程的日平均总部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6)保险

(7)保函手续费

(8)利息

(9)利润

(10)分包费用

分包人的索赔款项应当列入总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款项中。

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应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运用此法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2)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也被称为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该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总费用法并不十分科学。只有在难于精确地确定某些索赔事件导致的各项费用增加额时,总费用法才得以采用。

(3)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为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索赔事件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到索赔事件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即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四)工期索赔的计算

1.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 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

(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若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影响总工期的拖延,此时,应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

2.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

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3.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直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的工期。

(2)比例计算法

1)已知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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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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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计算法虽然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而且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3)网络图分析法 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4.共同延误的处理

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考点5 其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现场签证的提出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2.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3.现场签证报告的要求

1)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报告中仅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2)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当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其单价。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4.现场签证的限制

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实施相关工作的,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真题实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条件,关于工程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监理人未能及时发出指令不能视为发包人违约

B.因政策法令的变化不能提出索赔

C.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索赔

D.监理人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有时也会产生索赔

【答案】D

【解析】工程加速索赔是指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认为可能发生变更的,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下列内容中,变更意向书可不包括的是( )。【2010年真题】

A.变更的具体内容说明 B.必要的变更图样

C.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 D.变更所涉及的费用清单

【答案】D

解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样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3.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条件,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建议后的14天内,若不同意变更应口头答复承包人

B.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应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C.施工方案变更出现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相应的措施费变更应由发包人确定

D.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变更,其费用应在计日工费用中支付

【答案】B

解析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应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研究后不同意进行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4.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2014年真题】

A.因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B.因工程损害导致的承包人人员伤亡

C.工程设备的损害

D.应监理人要求承包人照管工程的费用

【答案】B

【解析】不可抗力索赔原则:(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某工程合同价格为5000万元,计划工期是200天,施工期间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0天,若同期该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合同总价为2.5亿元,计划总部管理费为1250万元,则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总部管理费为( )万元。【2014年真题】

A.7.5 B.10 C.12.5 D.15

【答案】C

【解析】合同价格为5000万元的总部管理费(按比例计算)为=1250/25000×5000=250万元,索赔的总部管理费=250/200×10=12.5万元。

6.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共同延误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2014年真题】

A.按照延误时间的长短,由责任方共同分担延误带来的损失

B.发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和费用补偿,但得不到利润补偿

C.承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补偿,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D.客观原因造成的初始延误,承包人可得到工期补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答案】D

【解析】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为:(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费用的事件有( )。【2012年真题】

A.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设备

B.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C.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

D.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E.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答案】ABCE

【解析】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费用的条款有ABCE。

2.下列索赔事件引起的费用索赔中,可以获得利润补偿的有( )。【2013年真题】

A.施工中发现文物 B.延迟提供施工场地

C.承包人提前竣工 D.延迟提供图纸

E.基准日后法律的变化

【答案】BD

【解析】选项A只能索赔工期和费用,选项C只能索赔费用,选项E只能索赔费用。

3.关于施工期间合同暂估价的调整,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真题】

A.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材料,应直接按承包人自主采购的价格调整暂估价

B.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设备,以中标价取代暂估价

C.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的费用一般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D.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参加投标的,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E.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应按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

【答案】BDE

【解析】A选项,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C选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4.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只能获得“工期+费用”补偿的事件有( )。【2014年真题】

A.基准日后法律的变化

B.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

C.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D.施工中遇到不利的物质条件

E.发包人更换其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

【答案】BDE

【解析】A选项只能获得费用补偿;C选项能获得工期、费用和利润补偿。预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属于( )。

A.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B.工程延误索赔

C.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D.工程加速索赔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索赔程序,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B.在承包人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报告

C.发包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应作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

D.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的42天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报告已经认可

3.下列有关索赔依据的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索赔依据应能说明事件的主要过程

B.索赔依据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

C.索赔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且必须有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的签证认可

D.索赔依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符合合同约定

4.下列有关可索赔费用内容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5%的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

B.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应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

C.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计日工费计算

D.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

5.在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只能获得工期补偿的索赔事件是( )。

A.延误发放图样 B.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C.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D.后续法规引起的调整

6.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施工企业租得,台班单价为350元/台班,租赁费为150元/台班,人工工资为80元/工日,窝工补贴为30元/工日,以人工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为4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①出现异常恶劣天气导致工程停工3天,人员窝工25个工日;②因恶劣天气导致场外道路中断,抢修道路用工15个工日;③场外大面积停电,停工3天,人员窝工15个工日。为此,施工企业可向业主索赔费用( )元。

A.3840 B.3300 C.2640 D.2100

7.某施工合同约定,人员窝工补贴为25元/工日。在基础工程施工期间,因特大暴雨导致基坑淹水而停工4天,人员窝工25个工日;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因异常恶劣天气停工3天,人员窝工45个工日。为此,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分别为( )。

A.7天,0元 B.7天,1750元 C.3天,625元 D.3天,0元

8.下列有关共同延误的补偿正确的是( )。

A.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也应承担相应的延期责任

B.如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承包人既可获得工期延长,又可获得费用补偿

C.如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承包人既可以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D.如初始延误者是承包商原因,则承包商不能得到费用补偿,但可以获得工期延长

9.某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未及时提供某单项工程设计图,使该单项工程延期20周。该单项工程合同价款为800万元,而整个工程合同价款为6400万元,承包商应提出的总工期索赔为( )周。

A.2 B.2.5 C.3 D.4

10.下列有关工程量变更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对工程变更的影响不作进一步分析

B.工程变更后,承包人应在竣工后落实

C.若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D.尽管变更的起因有多种,但必须一事一变更

11.在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

A.变更指令 B.变更意向书 C.变更指示 D.变更建议书

1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导致增加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时,下列对措施费变更的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

A.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后调整

B.由监理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C.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监理人确认后调整

D.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3.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条件,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B.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费用应从暂估价中支付

C.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应由发包人提供

D.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4.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应从( )中支付。

A.暂估价 B.暂列金额 C.利润 D.总承包费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违约说法正确的是( )。

A.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和数额付款,属于发包人违约

B.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属于发包人违约

C.未能及时发出图样、指令等,视为监理人违约

D.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属于监理人违约

E.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属于承包人违约

2.下列属于工程索赔报告中总论部分内容的是( )。

A.索赔事项概述 B.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

C.索赔报告编写人员名单 D.索赔证据

E.审核人员名单

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承包商只能获得费用补偿的索赔事件有( )。

A.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B.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

C.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D.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

E.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能获得利润补偿的索赔事件有( )。

A.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B.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C.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D.对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暂停施工

E.延误发放图样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

B.承包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延误,属于可原谅的延期

C.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有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D.若对非关键路线的影响时间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其滞后不会影响总工期的拖延

E.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

6.下列情形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的是( )。

A.不是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B.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C.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D.改变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E.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7.下列有关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处理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C.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新增,则新增的项目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的,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变更工作单价

E.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的,可按照成本的原则变更工作单价

8.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在该项变更实施的过程中,每天应提交的报表和有关凭证有( )。

A.综合概算表

B.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C.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D.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E.投入该工作主要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9.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单价加以调整,应具备的条件有( )。

A.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

B.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额的0.02%

C.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费率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额的0.01%

D.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5%

E.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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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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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顺利完成第3周第56天学习任务!

第3周 第7天 日期:2015年( )月( )日

学习内容:第五章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