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王朝的软弱,黎竣等谈判大臣的无能,把自己完全置于被动、受辱的境地。同治十三年一月二十八,霍道生与黎竣共同签署了《法越和平同盟条约》。条约签订,霍道生长出一口大气。因为黎竣与法所订之《法越和平同盟条约》,越南王从心里并不承认,认为是黎竣等人上了法国人的当。......
2023-12-01
第八号 欧格讷(O'Conor)致葛兰维尔(Granville)(电报)。北京1885年4月27日(4月27日收到)。
我得到报告:法国会谈即将在天津开始;文武官员强烈反对议和。
第九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电报)。北京1885年4月29日(4月29日收到)。
法国条约草案内有如下条款:
当中国决定建筑铁路时,将请求法国的帮助及材料的供应,东京边境税率为条约税率2/3。谅山及老开以北将设置关卡,俾法国货物进入中国。
我建议我们要求开放广州的西江,供英国贸易。
第十号 葛兰维尔致欧格讷。外交部1885年5月6日。
我已经收到你上月29日关于对《中法新约》所建议增添的某些条款的电报。我必须对你说,你应该让中国知道,假若中国对法国承认减少边境关税,本国政府则将根据1858年6月26日《天津条约》最惠国的条款,要求同样对海上贸易予以减低。
上述大意已于本日电告。
第一七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摘要)。北京1885年3月29日(5月19日收到)。
法国目前所要求的边境贸易上的特殊利益,其性质如何我尚不能发现,虽然我从中国某方面得来的消息是:不管这些特殊利益是什么,中国已宣布这些利益不应超过中国对其他在条约上享有最惠国条款国家所能给予的利益。
而且,我有理由相信,法国现在有某些确定的关于商业的提案,正在总署考虑之中;所以我今天在和总署的大臣们谈话的时候,认为应当提及此事。
我说,我已经听到中、法间和平谈判的消息,我相信我国政府听到它十分关切的、长期而痛苦的战争终了,将深感满意。然后我继续说,我祝贺这悬而未决的和平会谈获得极大成功,但同时我感到有责任来最诚恳地表示一个希望,就是无论最后条款如何,将无违反英国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商业上的款项。
我说,用一切方法来巩固两国间日益增加的友谊,是大不列颠代表的责任,并且我相信他们将和我一样的认为不应做任何可能阻碍现在愉快地存在于两国间的友好关系的发展的事情。
在答复时,总署的大臣们对我保证,关于此点可以感到十分安心,但是虽然如此,他们必将我关于此事所秘密告诉他们的意见,传达给总理衙门其他大臣。
第十八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电报)。北京1885年5月23日(5月23日收到)。
条约10款中,法国与中国政府已同意了9款。正在讨论中的一款是关于与安南交往的问题。
关于你本月7日的电报:现在的协定仅规定边境关税将低于海关税。我已对总署指出,假若我们贸易处于不利地位时,我们将要期待修正。
第二十号 葛兰维尔致欧格讷。外交部1885年5月23日。
关于我本月7日的信,我应该指出,虽然中国目下所有条约的条款仅涉及由海路与某些特定口岸的贸易,所以英国没有权利通过陆上的边界与中国贸易,但是,1858年《天津条约》宣称:“倘若他国今后别有润及之处,英国无不可获其美。”
因此,假若中、法间行将会商的新条约结果允许由陆路运入中国的法国货物的税率比由海路运入的同样英国货物的税率为低,或是给予法国公民或他们的商业以大于现在英国臣民所享受的任何权利或利益的话,本国政府将引用上述1858年6月条约里的条款,要求最惠国的待遇。
你必要时可对总理衙门大臣们指出此点。
第二七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摘要)。北京1885年4月29日(6月30日收到)。
今早我发给你一电,说明我所知道的中法间被提出的最后和约的3个主要条款。我相信条约本身为10款,但是其余7款对外国关系较少,所规定事件对外国较无重要性,大部分比较直接地规定有关东京、安南等地的事情。
我电报中提及第一款,即“决定在中国建筑铁路时,中国政府将(Shall)请求法国的帮助及材料的供应”。假若“将”(Shall)字可以作命令式的解释(即作“必须”解)的话,则此款将造成一个吾人最应反对的垄断;我想这样一个垄断,我国政府将不能认为满意。但是我希望数日内能够知道这个条款确实的意义及法国公使与总督会谈时所给予的解释。假若依据解释意义法国得到建筑铁路的垄断,虽则是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的话,我一定尽力根据你的意见,在不使人们说我愿意妨害会谈成功的限度内,让总督知道,我国政府反对给外国政府在中国任何有损于英国商务利益的独占。
关于减少边境税率到条约规定的税率2/3的要求,我想中国将在某一方式下予以同意,虽然这个让步,必尽量采取某一适宜形式,以免予其他在条约上有最惠国条款的国家,以干涉或怨诉的口实。
据我所了解的,我前向你电陈的那些条款的最后一款的意义是:法国要求设置税关在中国边境上或边境内地,地点在谅山及老开以北,待后议定。设关地方将享受目下开放港口所有的利益,法国货物被允许从那里进入中国内地,云南、广西、广东等省。
假若这个条款把这些西部省份对法国贸易开放,甚或指定某些城市,使法国产品可以依据运货许可证从边境送至其地,则此款将推动法国企业的进展,并给予法国一些英国也同样可以要求的利益。
我附上去年香港商会给巴夏礼(Sir H.Parkes)的一封信的副本,里面陈述开放云南、广西、广东所可能给与法国货物的巨大的商务上的利益,并指出,假若西江开放,汽船得以航行,英国货物被允许在这些省份自由运销,则英国贸易亦可获得利益。
由于中国最近局势的关系,巴夏礼对商会所提及的问题,未曾发表任何意见。但是冲突已停止,现在天津的会谈,势将使这些省份开放供法国贸易,所以现在似乎是好的机会,催促中国政府注意,给予英国贸易以相同的利益。我因此冒昧地在今天的电报里请阁下注意这点。
附件 Keswick致巴夏礼。香港总商会1884年7月3日。
由于最近安南及东京方面发生的事件,人们可以合理地预料到,中国的对外关系将有一些变化。关于这些可能的变化,我依据本委员会的愿望,荣幸致书阁下。
法国在军事上获得胜利,中国政府对于这些胜利且于5月11日天津签订的条约中予以承认,这对于中国的南部,从政治及经济的意义上说,是极端重要的事件,而且很密切地触及本殖民地的商业利益。
这个专约规定现即将归法国保护的国家与中国广东、广西、云南边远省份间贸易上的便利,且其条款一般的说明了一个共同的信念,即列强应要求修改与中国交往的条件并要求让与像给法国那样有利的商业上的便利的时候已经来到。
委员会认为修改对华关系是必要的,不单是为了保护外国商业的利益,这自然是本商会最关心的,但是对于中国本身的利益以及为了它的边境及西部省份的发展和将来贸易的独立,关系也不少。
在中国的南部,自从广州是商业集中的“商行”的旧时候起到现在,在打进中国这件事上并没有任何的进步。除了这个城(广州)以外,西江及其许多分流与有价值的支流,对外国企业、汽船航行及各形式的改良与进步,仍然锁闭。
但是中法间最近签订的条约的变化,使得中国不能够再把与东京接境的省份封锁起来,而且在法国的影响下,可能将有计划以引导这几省的商务走进(新的)道路上,在那里科学将产除自然的障碍,开明的政府将克服其他的困难。因此从西方来的自然的贸易路线,经由珠江许多的分流和支流,为了中国及为了和它贸易的外国的利益,应该尽可能无保留地开放汽船航运。在周密考虑的关税规则下,保护岁入是没有困难的。本会不简单地指出一些外国人应被允许进入的大城市,本会希望外国商人,凡持有护照或必要时具备保单的,得为一切合法的目的,在内地自由旅行与居住。中国如果开放所有可以航行的河流,铲除航行上所存在的障碍,并准许交通工具——这在他国由私人企业经营——自然地、无束缚地发展的话,那么,中国便将获得巨大价值的商业利益,并将在国家的意义上和社会的意义上,大大地加强自己。铁路对于一个国家旺盛的、最高度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铁路需费高昂,而且在有可航行的河流的地方,如果水上交通竭力加以发展的话,铁路是难以占据优势的。使用汽船对于政府不需任何花费,因为它们可由私人企业购置、维持。
委员会不希望把他们的建议限于开放华南,虽然最近的事实使得他们更急迫地催促把广东、广西、云南归入一个有组织的、并对于各国开放的、国内的交通系统。为了供阁下考虑,委员会建议阁下在这不可避免地要变化的时候,用你最大的影响,利用这个机会向中国政治家们陈述尽早允许改进水陆交通工具的重要,不管是由中国及外国合办或是只由中国人自办。
关于商会所欲建议开放的水路与市场,如果阁下愿意知道比较详尽的情况的话,委员会将尽快地向阁下提出商会的意见。
主席W.Keswick(签字)
第三四号 沙利斯勃立(The Marquis of Salisbury)致欧格讷(摘要)。外交部1885年7月9日。
我收到你4月29日关于中法最近签订和约的某些条款的信。我必须训令你向中国政府提出关于你所建议我国参加西江贸易的事情。
第四一号 布剌谟斯顿(Bramston)致居理(Curie)。唐宁街(Downing Street)1885年7月18日(7月18日收到)。
我奉殖民地部大臣的指示,答复你本月9日及13日的来信,以供沙利斯勃立侯爵参考:斯坦莱(Stanley)上校在上月9日中法签订的和约里看不出有什么与“中国对英国所负的条约义务”冲突的地方。但是我应指出:英国政府是否将根据《天津条约》第14款所获得的最惠国待遇要求于东京边境设置领事?(与法国依据现在条约所获得的权利相同。)英国臣民是否将因同样理由取得由陆地运货入中国并享受第6款所规定的减低关税的权利?此两点可由沙侯自行考虑。
我借着这个机会询问:我国驻北京公使,对于1884年5月21日鲍恩(Sir George Bowen)信内建议的开放中国西南各省与外国贸易一事,是否已得机会采取任何步骤?上述信件,已于本办公室1884年7月9日信内向你陈述,兹将该信附奉,以供查阅。
再者:将电请鲍恩把他关于新条约的条款有何可贡献的意见立即送来。
附件 鲍恩总督致戴比(Earl of Derby)(摘要)。香港督署1884年5月21日。
从条约款项(第3款)看来,中国仅承诺“在它接近安南北部(即东京)的边境上,它将允许法国、安南以及中国的货物往来并自由处理”(汉文约文:“中国亦宜许以毗连越南北圻之边界所有法越与内地货物听凭运销”)。这与开放西南三省的一般贸易自然不是一回事;在一般开放的场合,则从香港不仅可由法国的新东京省,而且也可从陆地由珠江西部的支流,进至该三省。诚然,东京北界与上述3个省份全都毗连着,但是其他外国货物能否享受法国及安南货物所获得的极其自由的税率,则大有疑问。此间一般的表示,希望英国采取步骤,通过(缅甸)锡袍(Theebaw)王的统治区取得中国西南贸易的一部分。该王的统治区,现在像一个坚强的楔子,插在云南与英属缅甸之间。人们更希望英国驻北京公使(巴夏礼),当他正在主持谈判以期《中英芝罘条约》得竟全功的时候,能由政府赋予权力,催迫中国政府给予大不列颠以与现在法国所获得者同样有利的商业上的特权。在这些特权里,香港商界无疑将视珠江支流的开放对外贸易为最重要。
第四二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摘要)。北京1885年5月22日(7月23日收到)。
关于我本月10日的信和以前的通信,兹再奉陈:本月21日我询问总署王大臣们,把中法间现在会商的条约的条件更详细地告诉我,是否仍有任何反对意见。我说,凡关于所欲给予法国的贸易上的便利或任何关于区别税则问题的事情,本国政府均极关怀。把任何有关这些事的情况,报告给我国政府,是我的责任。我曾很信赖王大臣们以前所给我的保证,说对我们和中国所订条约中的最惠国条款将予以相当的重视。关于此事我曾特别小心,不显得对这样愉快地开始的谈判的顺利进行有所妨害。
王爵答说,他感激地看到我所表现的审慎,不在已经为许多阻碍所困惑的中国政府的道路上散播困难。殿下继续着说,法国要求减低关税只限于东京与云南、广西两省间的边境贸易上。这个关税将是一个陆上贸易关税,比俄国关税高,但是比海关税要低,我可以确信这个税率,对于其他国家的商业利益将无损害。这个问题曾给中国政府很大的困难,因为它必须避免其他国的反对或使它们受损害。自然,其他外国的输入品将被允许以同样的税率通过这个边境。
我说,这并不能保证我们的货物将与法国货物平等地进入中国;假若边境减少关税的实际影响,使得英国海上输入品和法国的比较,一般的处于不利的地位的话,我们将自然地期待修正。
于是这问题便搁置下来;已于本月22日把这次谈话内容电告阁下。
第四五号 布剌谟斯顿致居理。唐宁街1885年7月24日(7月24日收到)。
关于本月18日本部公函的最后一段,我奉斯坦莱上校的指示,把香港代理总督所经手的,关于中法间新条约的问题往来电信副本寄给你,以供沙利斯勃立侯爵参考。
附件一 斯坦莱致香港代理总督(电报)。1885年7月17日。
对于法国新订条约,假若你有任何意见,请立刻送来。
附件二 香港代理总督致斯坦莱(电报)。1885年7月23日收到。
香港商会认为商业条款是宽大的,但在知道条约的施行规则之前,不能完全表示意见。商会函件本日邮奉。无值得发出长电之处。
第四九号 沙侯致欧格讷。外交部1885年7月31日。
我收到你5月22日来文,报告你前一天同总署王大臣关于中法间最近签订条约对于英国贸易的影响的谈话的主要内容。
我对文内所报告你的行动以及你为本国努力争取中英条约上最惠国条款的利益等事,表示同意。特复。
第五三号 加尔克拉夫特(Calcraft)致居理。枢密院商务委员会1885年8月5日(8月6日收到)。
我奉商务局指示奉告:本月1日、3日及上月28日台函,业已收到。该函等转来一部分有关6月9日中法间条约的信件的副本,供本局考虑,并询问本局关于“条约中影响英国利益的条款是否有必要立即对我国驻北京代办进一步发出训示?”问题的意见。
兹答复:5月23日外交部函件内对欧格讷所发出的训令,商务局完全同意。训令中指出,关于陆地输入货物的较低关税以及所给予法国人及其商业在陆地边境上的任何特权或利益,本国政府将根据1858年《天津条约》要求最惠国待遇。但本局拟建议一事,以供沙侯考虑,即似应指示欧格讷更充分地注意《中法条约》第4至第6款所牵涉之各点;且关于此问题可从该各点作如下的观察:
一、第4款关于法国人通过边境,表面上是属于限制性质。人们说,没有护照就没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条款是如此的措辞法,以致中国当局在法国当局要求时,将不能不发给护照,这也是事实。因此根据这个条款,法国人似乎有一个特别的、专有的权利,由东京边界进入中国,而对英国人则无此特权的约定。《天津条约》第9款无疑地给英国人一般的权利,得根据领事发给的护照经地方当局签证后进入中国内地。但是除非在法国人可以通过的边境的每一点上都有英国领事——实际情形不是如此——中英条约的一般规定,将只是空中楼阁而已。仅仅小心地提及法国人或驻在东京的外国人,则可见有排除其他一切外国人的企图。
二、第5款更清楚地损害前所给予英国人的权利。该款明白地说,法国商人,或受法国保护的商人,以及边境上某些规定地点的中国商人将被允许作进出口贸易;法国人并且可以在那些地点居住经营,其居住条件与所享利益,与通商口岸相同;不但如是,法国可以在这些地方设立领事,其特权与权力和通商口岸的同样人员相类似。英国条约(第7款)仅给英国政府在开放的口岸或城市设立领事的权利,贸易只能通过通商口岸进行,因此,这条约给法国及法国属民另一个进入中国的方法;所以它给他们一个未曾给予英国属民的特权与利益。中国政府应该保留给英国属民在同样地点贸易的权利,并保留给英国政府设立领事的权利,才符合《中英条约》。
三、第6款更显着和我们与中国所订条约不合。该款规定,从将来规定的地点通过边界的货物将缴纳“较所规定对外贸易现行税则为低的关税”(汉文约文:“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利则较减”)。这个减轻税则无论如何不适用于通过东京与广东间边界的货物,因为后者是海边的一省,有一个通商口岸,而税则是适用于广西、云南的;这两省多少可以从广东省的通商口岸与之通商。不但如是,这个减轻的税则“在已经条约开放的口岸无效”(汉文约文:“其减轻税则亦与现在通商各口无涉”)——换句话说,虽然《天津条约》对英国属民在关税上有上述最惠国待遇的规定,但是在东京、中国间陆地边境某些地点上有一个袒护法国贸易的区别税。
在“理由的说明书”里所提出的解释是:中国政府对于法国,仅遵循中俄间规定中俄陆上边界商务的条约已经建立了的惯例。按文字说,这似乎是真实的,中俄条约规定商务完全自由,在中俄间陆上边境上大部分——假若不是全部分的话——免纳关税。但是兹且不谈俄国条约给俄国人特权与利益是否与中英条约相违背的问题,我们不难看到:在中国遥远的陆上边界地方,与中国中部诸省份之间几无对外贸易之可言;在其他陆上边界,则可与中国本部的主要省份贸易,其陆上贸易甚且终局可与开放海口的贸易相竞争;故前一种边界的商务上的特权和规章,即使(在文字上)和后一种边界的商务特权和规章是相同的话,但(在实质上)二者是可以完全两回事的。
我们也许可以指出:在法国议会里提出以支持批准该约的“法案”的“理由说明书”会明白地承认欲建立不平等(待遇)的意图。人们说:“这个差别,可由考虑到减少关税是补偿陆地运输的开销一事,获得清楚的解释。”换句话说,贸易将被由海上自然的水道转换到用费更昂贵的陆路上去。用不着说,运输的费用必然是一个变化无定的项目:它不仅是由于不同的距离及现有的不同的交通工具能有所变化,而且将来铁路及其他交通方法的改良或改变也可以使运输费用随之改变;在这样的一个条款的掩盖下,法国与中国政府将不难把陆上边境通商与海上开放的口岸的贸易相比而给陆上边界通商以优待。这优待,即虽减扣一条在自然环境上较不适宜的路线所需的特别费用之后,仍为真实的优待。
但是,即使我们假定这件事在实际的效果上并不重要的话,它所牵涉的原则仍是绝对重要的。假若关税平等待遇的规定是要依赖并随运输费用而变动的话,那么这样的规定在意义上便无固定清楚之可言。运输费用是从事贸易的自然条件。用减低的关税去补偿较高的运输费用,其不妥当有如因土壤或气候之恶劣而给予补偿一样。
第7款规定,若中国酌拟建造铁路时,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商务局避免加以评论,因为该款有“不能视此条系为法国一国独有之利益”这句限制,这似乎使这个条款没有意义。
第五七号 欧格讷致葛兰维尔。北京1885年6月17日(8月11日收到)。
本月9日在天津中法间签订和约的中文原文由本国使馆中文秘书贝德录(Baber)译成英文。兹将译文附呈。
虽然初看这个条约,似乎是没有色彩的文件,但是稍为仔细考查以后,就看出让给了法国人一切他们原本所希望由对东京实施保护权的计划获得的权利。
法国原有计划是:为了商业目的打开中国西南部及东京、海岸间的红江的交通;从这最初计划发展为法国对全部东京的占领。根据现在的条约,这个占领已获得中国默认,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法国人现可自由地、无争端地占据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红江可以航行的水路。全部东京将隶属于法国。中国对于安南及作为安南一省的东京的宗主权,在条约中实际上被忽略了,被减少到它最低的表现方式:“中国之威望体面将不因法国与安南的关系而受损害。”
法国经过边境同云南、广西贸易,将享受关税减轻的待遇,关税细则留后决定。
但是条约特别规定:“唯由陆路运过北圻(即东京)及广东边界者,不得照此减轻税则纳税。”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在珠江获得一个开放的埠口,使英国出产物可以从那里进入广东省,甚至在相当公平的条件下,在云南、广西和法国的货物相竞争。
阁下将看见,这个条约自始至终,常常是明说或暗指东京是“在法国保护之下”。在条约的各款里,找不到“占领”或“合并”这样的名词。但是同时,中国完全承认法国在安南和东京的威权,则甚明显。
条约里的贸易条款,则留待将来谈判,作为现在条约的补充。我们相信这些会议不久将在北京举行;我的责任将是尽可能的注意去监视这些会谈的进展。
第7款计划把东京铁路建筑到中国边境,这只有在“将来的约章允许法国货物进入云南、广西,经过边境到某些地方,不征课厘金”的情况下,才能有利可图。请求法国帮助中国建筑铁路一事,似已为下面的附带条件所抵消,即:此并不给予法国专有利益,以损害其他国家。
关于联合委员会划界的第3款,没有清楚地宣布划界将拿什么做基础,同时又计划对实际的边境作某些修正。关于这样微妙的一点,似不能很快地达成协议。委员们的委派需要6个月的时间,而且在界线没有划定以前,两国人民是不能持护照自由经过边境的。
一般来说,我认为现在的条约比1884年5月李(鸿章)、福(录诺(Fournier)条约较少政治上的意味;至于商务方面,则主要将依将来关于其补充条约的谈判结果而定。
阁下在收到此函以前,无疑早已得到法文的正式约文。虽然此英译文所依据的汉文并非来自总理衙门的大臣们,但是在所有主要规定中,我没有理由来怀疑它的准确性。
第六一号 贺贝德(Sir R.Herbert)致居理。唐宁街1885年8月31日(9月1日收到)。
关于上月24日本部的信,我奉殖民部大臣的指示,把香港总督关于中法间条约的来函的副本转寄给你,以供沙侯考虑。
附件一 陆军少将Cameron行政官致戴比。香港督署1885年7月23日。
关于阁下本月17日的电报,我转给你香港总商会一封关于最近订的《中法条约》的信及其附件。我没有这条约的正式约文,但只有一份从中文译过来的约文,这是我国驻北京的代办欧格讷机密地寄给鲍恩的。
除了商务利益之外,其关此问题的“帝国的方面(Imperial aspect)”,我现在不能供给我国政府任何可能有用的情报。但是发觉任何重要事情时,我必立刻报告给你。
附件二 Keswick致代理殖民部大臣。香港总商会1885年7月22日。
我收到你本月18日的来信,机密地送来中法间最近所签订的条约的副本,并且询问商会从商业观点上对于这个文件有什么意见。
委员会感谢贵行政官给商会这个表示意见的机会,但是通商的细则等等将由一个特派委员会依据条约第6款拟定,现因对这些章则等等的性质尚无所知,除指出该约的商业条款呈现一种宽大的及进步的精神以外,很难再说别的话。
东京、云南、广西边境贸易关税减少到低于中国通商口岸所缴纳的关税,这暗含着给法国一些特别的权利。在这些省份某些地方委派领事官的权利,是重要的。
根据最惠国条款,后一种权利也将成为与中国有条约关系的其他国家的权利。但是海关税与边境税间的区别税率,依据最惠国条款则几不可能适用,除非中国开放广东至中国西部的水路交通(一如本商会所曾催促其实现者)并准由广东直接运送去的货物免纳比由(东京)陆路通过边境的货物较高的关税。
这种边境贸易及法国对东京的占领又把如下问题提到前面来:即向中国说明毫不犹豫地向外国商业一般的开放中国可航行的河流,尤其是西部诸省的河流的重要性的问题。
关于这问题,去年7月3日当福录诺条约宣布的时候,商会曾给前驻北京公使巴夏礼去函。现委员会将该函的副本附奉,因该函和现在我们研讨中的条约有直接的关系。
第6款结尾部分涉及中国与安南间的海岸贸易,对于本殖民地(香港)特别重要。本殖民地的海运利益是这样的大,我国政府应非常注意,不使本殖民地与现受法国保护的领土的沿岸贸易及交通被放在比以前不利的地位。
第六三号 欧格讷致沙侯。北京1885年9月8日(12月3日收到)。
数星期前我训令贾德纳(Gardner)领事向我报告,最近中法间签订条约的商业条款对于经由广州和广东、广西、云南内地市场贸易可能发生的影响,并且告诉我,他认为在西江开放一个商埠——例如梧州——能够与现条约法国得到的权益相抗衡到何种程度。
贾德纳先生答复上述问题,明白地表示这意见:即该条约对于经由广州与内地市场的贸易将不会发生严重的影响;并且相信在西江上设一商埠将可以抗衡法国依据最近协定所取得的利益。
为了支持这个意见,贾德纳先生主张说:广东、东京间的内地贸易是不重要的,因为广东廉州与东京广安(Quang-Yen)省间货物的交易很少,贾德纳先生认为像以前一样,广安居民将继续需要少量外国货物;这些外国货迄今为止,既不由广州,也不由东京的法国海港,而是从香港经由北海到他们那里的。
论及广西贸易,贾德纳先生预期该省人口众多的南部(包括太平、南宁、镇安、思恩诸府)将继续由两条路即西江及经北海港的陆路,从香港进入货物。
关于云南,贾德纳从中国一位军官处得出他的结论。这军官认为云南财富为铅、铜、锡矿,而现在未作充分的开采。按照他的意见,即使法国对于云南矿产上的财富及将来人口的众多所抱的希望成为事实的话,也不至于损害广州的贸易。这个港口可以经由西江,供给这样增加的人口以所需要的货物,这样有力地和法国东京的港口竞争。
我请求注意这个事实,即由扬子江可以容易地到达云南北部。这条贸易路线曾极被忽视,有几分是因为地图描画的错误,有几分是因为了解错误,以为扬子江上游的急流,对航运几乎是不可克服的阻碍。云南最北部的昭通府,它的北缘便是扬子江。关于在急流中民船上行下行危险一层,我只需指出一点;即中国最大而富庶的省份四川的全部输出入贸易全是从这急流中运送的;实在说,这些急流只有夏季两个月是可怕的。
此点对于发展中国西部的贸易关系甚重,值得我们多加一番注意。但是此刻我仅引证Spence先生的商业报告,他在里头指出:“我一年四季坐着民船往来(在扬子江急流中)——在夏天暴涨到最高及冬天最低水位的时候——我确信一年9个月内这些急流,对于小的、易于操纵的、吃水浅的、马力足的汽船,是完全可以航行的,并不需要较普通汽船更高的工具”。
这段叙述经扬子江驾驶员Yangkowski先生予以权威的支持。他是唯一的专家,曾在不同的季节里考查过这些急流的。
人们认为昭通是“云南人口最多、最富裕的部分”。贝德录先生告诉我说:那地方矿产很丰富,但开发颇少;像现在一样,这些矿产必须时常从扬子江下来找出口。本国驻北海领事Clement Allen在一个我让他做的、关于同一问题的报告中,对于这个问题特别提及中法条约给法国的便利对于英国在北海贸易所将发生的影响。他对于该港的现状,采取一种称为悲观的看法,但是他感到满意,因为他认为:如果内地税制轻而公平,如果执行《天津条约》子口税条款的地方官吏诚实地、宽大地(即对税则不作过于严格的解释)遵守税则,而且——更要者——如果建筑了道路,则建立有很大价值的北海贸易是完全可能的。北海有一个很大的便利,是东京任何港口都没有的;这个便利就是:它的港口是很容易靠近的;一个五噚的水道,任何有海潮的时候,不用领港人,船都可以入港。
Allen及贾德纳先生都要人们注意这个看法,即在中国贸易路线上,地理的便利比起财政上的措施来,常是比较不重要的因素。关于此事实,我冒昧地引威妥玛(Sir Thomas Wade)关于由红江建立贸易一事所说的一句话。他说:“那条河有很多地理上的困难,此外还有双重税收系统的困难,因为法国人自然将在他们(东京人)的港口收税”,他说这些事情时,没有丝毫妒忌,因为他在中国四十多年来获得一个结论,即中国有足够的地盘给一切的国家使用;假定法国建立一条大的商道的话,这也不过是在云南西南部而已。(1882年12月皇家地理学会纪要)
依据他的议论,我大体上同意贾德纳的结论。我看不出理由要怕英国与中国广东的贸易将立即受到损害;但是我认为我国与该省及广西的商业关系,如果在西江最上游的地点建立一个有商业重要性的、汽船可通航的商埠的话,便将获得加强。
我们可以看到,贾德纳先生并没有讨论法国在东京建设铁路后的情况。假若这个计划实现的话,法国恐将最少垄断云南南部包括省城在内的贸易。
但是关于云南南部、广西西部贸易的可能性及人口的情况等问题,我们仅掌握些模糊的资料;因为这个缘故,我已经冒昧地建议遣派一位领事官到那些地区去,提出关于它们的贸易情形及贸易量的报告,使我国政府了解情况;这个领事官的遣派是很有利益的。
(译自:Blue book.China.No.1〔1886〕.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French Treaty with Annam and Negotiations between France and China.Presented to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by command of Her Majesty,April 1886.London)
(原载《中法战争》第七册,神州书社1953年版)
有关林树惠史学文集的文章
越南王朝的软弱,黎竣等谈判大臣的无能,把自己完全置于被动、受辱的境地。同治十三年一月二十八,霍道生与黎竣共同签署了《法越和平同盟条约》。条约签订,霍道生长出一口大气。因为黎竣与法所订之《法越和平同盟条约》,越南王从心里并不承认,认为是黎竣等人上了法国人的当。......
2023-12-01
法军在纸桥战败的时候,法国的大选刚刚落下帷幕,茹费理当选新一届内阁总理。茹费理上台的当晚,即任命一贯蔑视中国,认为中国“不足道”的沙梅拉库出任外交部长。其实,早在二旨到前,李鸿章就已收到了驻法公使曾纪泽由巴黎发回的急电,知道法国大选已尘埃落定,茹费理当选总理,并已知道茹费理已将《备忘录》推翻,另派脱利古赴华重新订约等事。......
2023-12-01
第二天早饭过后,李鸿章奉总理衙门恭王令,主动约见正在上海观察动静的脱利古。脱利古得知李鸿章来到上海,当即答应与其会面,实际是想从李鸿章的口中,打探一些中国边防备战情况及对刘永福的态度。两人此次会面,可谓不欢而散。李鸿章至此已认定,脱利古此次来华,绝不是为谈判而来,肯定另有目的。......
2023-12-01
法军用饭的时候,从中国军营走出近百名骑兵,在法军百米处停下。话毕,顺腰间拔出短快枪,对着五名中国军人就打。随着两声枪响,两名中国军人翻落马下,翻译同着另两名军人慌忙掉转马头向来路飞奔。中国防营周围均筑有土墙,士兵躲在土墙后面向法军射击甚是得力。何况是法军先行开枪伤人,还击自是非常猛烈。双方一直激战了两个时辰,法军竟然未能推进一步。有了这个命令,法军顺利地撤出战斗。......
2023-12-01
浓烟翻滚,火枪密集,黑旗军将士根本无法接近城墙。他们一面嘲笑黑旗军的器械,一面命令火炮营开火。原来,早在黑旗军出战前,法国内阁已通过了向越南增派二千名陆战队的决定。在援兵未到前,游列居伯利命令沁冲转饬李维业,无论越南或黑旗军如何动作,河内城内的法军都不要出去,务必坚守待援,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一连三天,河内城仍牢牢地控制在法军的手里。李维业的话很快传进黑旗军设在城内的细作耳中。......
2023-12-01
遂电告总理衙门,指出“中法之战,无可避免”,建议朝廷速向山西加派援兵,以示不让。在恭王看来,只要全力支持刘永福,凭黑旗军以往的战绩、战斗力,就算滇、粤、桂各营都撤出山西,守住山西还是有完全把握的。张佩纶赶到天津,极力劝说李鸿章上奏朝廷,举荐徐延旭主持北宁防守大计。......
2023-12-01
得知北宁已失,黄桂兰、赵沃二人会同刚刚聚在一起的唐景崧等人,急忙夺路往太原溃走。唐景崧到了太原后,连夜便赶到兴化来见刘永福,了解涌球战败的根本原因。唐景崧见黑旗军伤亡惨重,便好言抚慰了一番,又快速返回太原,找到蒋大彰,探访北宁失守的真实情况。......
2023-12-01
黑旗军所使用的大炮多由笨铁铸成,最大的不过八百余斤。炮声过后,法军呼啸着扑向江堤,但迎接他们的是一千余名黑旗军将士。黑旗军将士的死亡人数,开始呈直线上升趋势。命令飞速下达,一千余黑旗军将士在黄、吴二统领的督饬下,开始次第后退,旋又分作两部,悄悄隐蔽到远离堤岸的草丛中。江堤一战,黑旗军亡三百二十人,伤近百人,黄守忠与吴凤典双双挂彩。法军伤亡较黑旗军为重,计亡四百一十一人,伤二百人。......
2023-12-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