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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测评工具:认知目标解析

【摘要】:譬如《PIRLS 2016测评框架》,对其认知目标做了两个层次的阐释。其一,回归真实的阅读过程,在阅读情境中描述抽象的认知目标所对应的、可能的阅读行为、过程、技巧等。直接推论是非常基础的。另外,有些直接推论也许要求读者将文本局部意思和文本总体意思关联起来。其二,举例说明各个认知目标可能涉及的阅读任务。在每一个国际阅读测评项目中,关于认知目标的详细阐述都勾勒出一个相对完整、立体的“阅读理解过程”。

测评目标的制定较为复杂,测评目标的问题会引发命题过程中的一系列其他问题。为了从源头保证测评的科学性,国际阅读测评项目均会对测评目标作出清晰的说明。

首先,国际阅读测评项目的测评框架文件中均会明确列出认知目标,如表5-1[1]所示:

表5-1 国际阅读测评项目中的认知目标

与我国以往语文考试大纲中的认知层级(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不一样的是,这里勾勒的是专属于阅读领域的认知目标,而我们以往习惯于将一般认知层级选择性地运用到阅读测评领域。当然,《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所提示的阅读“命题指向”已开始转向阅读领域专属的认知目标。[2]

其次,这三个国际阅读测评项目的测评框架文件并不满足于对这些认知目标的简单勾勒,还对各自的认知目标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便于学习者、命题者乃至大众了解这些认知目标的所指。譬如《PIRLS 2016测评框架》,对其认知目标做了两个层次的阐释。

其一,回归真实的阅读过程,在阅读情境中描述抽象的认知目标所对应的、可能的阅读行为、过程、技巧等。譬如,关于“直接推论”,PIRLS测评框架中这样描述[3]

当读者从文本中建构意义的时候,他们需要在没有明确说出的观点和信息间进行推论。进行推论使得读者能够超越文本表面信息,填补在文本中经常出现的“空白”。有些推论是很直接和明确的,主要建立在文本所包含的信息之间,读者只要把两个或更多的观点、信息关联起来就可以。虽然这些观点是明确说出来了,但它们之间的关联并没有明确呈现,所以需要读者推论。直接推论是非常基础的。虽然文本中没有明确说明信息、观点之间的联系,但意思还是比较明显的。

成熟的读者经常会“自动”地作出这些推论。他们能迅速地将两个或更多的信息关联起来,识别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作者在建构文本的时候是有意识地引导读者去作出这种明显和直接的推论的。譬如,一个人物在一个故事中的所有行为很明显地体现出了其性格特征,因此许多读者对于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会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

在推论过程中,读者关注的是句子和词汇水平之上、之外的意义,他们也许聚焦于文本局部的意义,也许关注更大范围的甚至是整个文本的意义。另外,有些直接推论也许要求读者将文本局部意思和文本总体意思关联起来。

其二,举例说明各个认知目标可能涉及的阅读任务。如NAEP测评框架兼顾了认知目标与文本类型的关系,将某一认知目标在不同类型文本中的共性任务和特定类型文本中的专项任务做了清晰的梳理,以“整合/解释”这一认知目标为例:

表5-2 《NAEP 2019阅读测评框架》中的“整合/解释”认知目标[4]

对认知目标所对应的阅读行为进行质性描述,举例说明可能的测评任务指向,原本抽象的认知目标就变得立体、可感。在每一个国际阅读测评项目中,关于认知目标的详细阐述都勾勒出一个相对完整、立体的“阅读理解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