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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裁政治的兴起:资本主义经济演变与权力集中

【摘要】:(二)独裁政治的兴起如上所述,资本主义经济本身的发展,已由自由竞争达到独占;必然感觉到议会政治的迂缓与散漫,而要求强化的集中权力。再加上其他原因,使独裁政治应运而起。因为有这许多现实的条件,所以十余年来,独裁政治的趋向日盛一日。这里且以意、德二国为例,说明独裁政治的大概。国会在表面上仍是立法机关,但事实上已是独裁的赘疣。

(一)民主政治的没落 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与自由;但这都是属于政治方面,若在经济上则难得有自由,更远不能平等。且经济的不平等,使政治的自由平等完全等于具文。《大英百科全书》中说:“人类已经解除其多种桎梏了,奴隶和农奴制已被摧毁,人们用普选的手段,已经获得了宗教社会和个人的自由。可是经济上的自由却还没有完成,财阀还支配了民主政治。”关于这点,蒲来斯在其所著《现代民主政体》中也说:“从前人们希望政治的平等,能保障社会上一般的满足与和平。现在政治的平等已得到了,非但不能保证社会上一般的满足与和平,反而使有产与无产二阶级间的悬隔,日甚一日;这二阶级除了投票权的平等之外,再没有别的平等了。假如国家的行为仍然不能改良人民的生活状况,那么从前人民千辛万苦所争到的参政权,究有什么用处呢?”这两段引文,已说明了现代民主政治之致命的缺点。在从前封建政治或专制政治之下,民主主义实演了极大的革命作用,它将人类社会从残酷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使之能自由发展。后来民主主义占统治的力量时,社会经济迅速繁荣,人类文化大量发展。但到最近是所谓帝国主义时代,经济生活为少数大资本家所垄断;因而国家大权,亦直接间接落在他们手里,所谓平等自由,成为没有内容的空文。

(二)独裁政治的兴起 如上所述,资本主义经济本身的发展,已由自由竞争达到独占;必然感觉到议会政治的迂缓与散漫,而要求强化的集中权力。从这一点来说,民主政治已是到穷途末日了。再加上其他原因,使独裁政治应运而起。大战以来,各国经济受到异常的破坏,短期复兴之后,接着来的又是空前的不景气。数百年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现在已呈十分不稳定的状况;为了要维持现社会制度的存在,不得不使用更坚强的政治力量来补救,此其一。资本主义既在没落,大恐慌无法解决,于是大量的关厂停工,使千百万的工人踯躅街头,无衣无食;另方面大批的农民群,也陷入同样的困苦中。即中层人士,原为小有产者或有一定的职业,现在亦大感生活的威胁。这许多为经济所压迫的人们,到万不得已时,难免不作奸犯科。近十多年来,各国劳动者的革命运动,日趋激烈,俨若暴风雨之快将到来。现存政府为要能应付这种困难,使穷苦者不致发生骚动或革命,自然要加强其统治力,此其二。帝国主义最重要的是殖民地;原料,市场,投资地带与廉价的劳动力等都唯殖民地是赖。但现在殖民地已分割完尽,大恐慌袭击以来,各国增加关税壁垒,降低币值,竞争倾销;这样仍不能解决其经济难关,乃加紧扩张军备,准备战争,企图殖民地的再分割。这一切也是需要非常强有力的政府,此其三。因为有这许多现实的条件,所以十余年来,独裁政治的趋向日盛一日。许多资本主义的国家,已实现彻底的独裁,其他若干大国亦有这种趋向。这里且以意、德二国为例,说明独裁政治的大概。至于苏联苏维埃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组织,但通常也把它归于独裁制之列,在本节中也给与简单的叙述。

(三)意大利的独裁制 外表上,意大利现在还是立宪君主制,最高元首为国王,下有内阁,有国会,有司法机关;但实质上已完全没有宪政的内容。1923年莫索里尼夺取政权后,首先就消灭其他一切政党,除法西斯蒂以外,不许任何政党存在。这样,造成一党专政的局面。同时,更改革政制,以为独裁的张本。

莫索里尼自为首相,其他阁员亦由首相提请国王任命。内阁原规定对国王负责,但国王却无任免内阁之权。因国王任免首相时,即需现任首相的副署;假如现任首相不自动辞职,国王即无法任命新首相;一切阁员既由首相提出,自亦为首相所信赖。所以,就对国王的关系而言,意大利首相实为最高统治者。

国会仍为两院制,上议院除以王族若干人为当然议员外,余由国王任命。下议院由四百人组成,行职业代表制。先由全国各种职业团体提出候选议员一千人,交“法西斯蒂大会议”审定。“大会议”就名单中圈定四百人,交由人民票决,如多数赞成,即全部通过;如赞成者为少数,则举行第二次选举。国会在表面上仍是立法机关,但事实上已是独裁的赘疣。因任何法案,必事先取得首相的允许,方能提交议会讨论;如与首相意志相抵触的法案,根本不能提交议会。反之,首相却可以发布与法律相类似的命令。

法西斯蒂大会议,是意大利最高统治机关,除上面说过的由这里圈定议会候选人外,其权力之大,竟是无所不包,如修改宪法,王位继承与国王权力,提出内阁名单,批准法律,国家政策及对外关系等,都是决定于此。至于莫索里尼,以一身兼任首相、外交、内务、陆军海军空军、司法、殖民等部,更是独裁中的独裁者了。

(四)德意志的独裁制 照1919年的《威玛宪法》,德意志为联邦共和国。其政治组织兼采总统制与内阁制二者,相辅为用。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因行责任内阁制,总统平常没有实权,凡法令必由阁员副署,才生效力。另方面,德国总统亦不像英、法的元首,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总统可以解散国会,可以颁布紧急命令,可以采取各种手段以维持“公共安全与秩序”。国会所通过的法律,总统有权交付人民票决,以决定其成立与否。内阁本对国会负责,如二者发生冲突时,总统的意向有极大作用。若总统袒国会,内阁自须辞职,反之,总统可以解散国会。

国会虽为两院所组成,但参议院无立法权,事实上是一院制。参议院议员由各邦依人口之多寡而派遣,以内阁总理为议长,其他阁员亦为议员。凡内阁对国会的提案,参议院有权审议,且对国会有建议权。下院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四年,每六万选民可选代表一人。联邦全部立法权,操在这里。此外,有由各种职业团体所派代表组成的经济会议,为经济性质的参议机关,得向政府提出经济性质的立法建议。

照上所述,德国总统的权力已是至高无上了,很易于走向独裁。1933年希特勒夺取政权以后,更是变本加厉,完全步意大利的后尘。首先是消灭其他一切党派,只有国社党能公开活动。解散国会,国社党以威胁利诱来操纵选举。破坏联邦政治组织,削弱各邦的自治权,将各邦置于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之下。兴登堡死后,希特勒自为“国家领袖”,一身兼总统与总理大权,宪法给与人民的权利,殆已丝毫无存,希特勒的意志即成为最高法律。

(五)苏维埃制度 苏联所行的苏维埃制,较为特殊。一方面是高度的民主,另方面又是彻底的独裁。在苏联,公开的否认普遍的自由与平等,所以只允许劳动者有选举权;凡剥削者寄生者都没有选举权。三权分立,各国都认为是民主主义最高原则,但苏联则把一切权力都集中在苏维埃。这几点是苏维埃的主要特征。此外,苏联也是一党专政的国家,除共产党外,任何党派都不能存在。

所谓苏维埃,原为劳动者代表会的意思。全国各级政府,称为各级苏维埃,最下级为乡苏维埃,其上为区、府、州,再上为国家苏维埃,最后则是苏维埃联邦。苏联由七个共和国所组成,其全称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就全苏联而言,其政治组织可别为四级:(一)联邦苏维埃代表大会,(二)联邦中央执行委员会,(三)联邦常务委员会,(四)联邦人民委员会。联邦所辖各邦的政治组织,也大概与此相同。

联邦苏维埃代表大会,由各地方苏维埃选出代表组织之,代表总数约在二千以上,每年或每二年开会一次。这是苏联最高权力机关,宪法及一切大政方针都决定于此。

由此大会选出四百余人组织联邦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中执委为最高权力机关。中执委会复分为“联邦院”与“民族院”二院,各有专司而又互相合作。中执委会每年约开会三次,决定一切政策与法令,对大会负责。

由联邦院与民族院各选九人,再由全中执委会选九人,共二十七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或称主席团,对中执委会负责,为中执委会闭会时之最高权力机关。

实际负行政责任的为人民委员会,由中执委会选举十余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余为各部部长;此会与其他国家的内阁相类似。此外,有一劳动国防会议,专司经济建设计划之责;有一最高法院为苏联最高审判机关;又有国家政治部为政治侦查机关;此三者为人民委员会的辅助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