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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法家创始者及历史进化观

【摘要】:韩非是法家的建立者。至韩非出,始集前此诸子的大成,本于荀子与道家之言,而建立一学派。但是,韩非却与此相反,而力言历史的进化观,其言曰:今有构本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韩非的主要意思,就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就是“古今异俗,新故异备”,时代不同,政制与治法自然也随之不同。

韩非法家的建立者。前此如管仲申不害商鞅、慎到的政治主张,虽近于法家,但是,他们只可算法理学者,并不曾树立有体系的法治主义。至韩非出,始集前此诸子的大成,本于荀子道家之言(参看荀子及稷下派二节),而建立一学派。

法家能成立一学派,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转变很有关系。前此贵族政治赖以维系主属的关系的东西,就是礼。春秋战国之世,此种政治,业已崩坏,而渐趋于集权的君主专制政治,并且,新有产阶级勃兴,以前备受压迫的人民,渐次抬头,而获得独立与自由,于是前此维系主属关系的礼,便不足以言治,而不得不尚法,观管仲治齐,子产治郑,即可想见。所以说法家的产生,是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转变有关;而贵族之恶法家与秦皇之信法家,其原因也就从此可以明白了。

以下就《韩非子》一书,述韩非之学的大要如下:

历史

前此学者,如孔子孟子,无不道尧、舜、周公,而赞美古代的政治,并且,想把所谓古代的仁政实现起来。但是,韩非却与此相反,而力言历史的进化观,其言曰:

今有构本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禹、汤、文、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务循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同上)

这种说法,在《商君书·更法篇》中,也可找到。韩非的主要意思,就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就是“古今异俗,新故异备”,时代不同,政制与治法自然也随之不同。李斯的政治主张,便受了这种历史观的影响。

法治主义

他以为法治是最可靠的,儒家的人治,却不免有“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之病,所以力言法治之重要。其言曰:

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者亦不为桀、纣。抱法则治,背法则乱。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难势》)

此言人治之不可靠。又曰:

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用人》)

此言法治之万不失。法既定立,则不论何人均须遵守,故曰:

人主虽使人,必以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难二》)

由此看来,法实高出一切。惟其如此,所以凡言行不著于法令者,都在禁止之列。其言曰: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蠹》)

李斯焚书,便套着这个调子。

严赏罚

法家重威势,因为推行法治,无威势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说:

夫马之所以能任重引车致远道者,以筋力也。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人主》)

人主威势之表现于外者,就是赏罚,其言曰: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二柄》)

此二柄操在君主手里,君主利用臣民畏罚利赏的心理,而自执二柄以责其效,则法治可以推行而无阻。

以上所述系韩非之学的几个要点;此外他也言性恶(见《六反》),则与荀子同;也言无为(见《大礼》与《扬权》),则与老子同;也言功利(见《五蠹》),则与墨子同;兹不具述。由此看来,便可知法家所受儒墨道三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