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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音乐活动设计:现状与意义

【摘要】:所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于节奏要素的解读很丰满,但相比达尔克罗兹和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其关于其他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设计则要相对少一些。其实音乐构成要素才是真正提高幼儿音乐素养的关键。国外的研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即要素活动设计不完整,没有一一对应音乐构成要素进行细致的活动设计。在此基础上,指导实践,使用三大音乐教学法设计音乐构成要素活动。

关于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设计研究首推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因为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最为全面地体现了音乐与幼儿身体活动的结合,更把各音乐构成要素与身体运动对应起来,设计了系统的身体动作基本语汇,并将其与音乐的节奏、节拍、速度、强弱等构成要素相对应[14]。国内学者杨立梅和蔡觉民编著的《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具体介绍了8种音乐构成要素与体态律动的融合方案以及29个戴安娜音乐教学实践活动的案例,但缺少了对音色这个要素的案例设计。

此外,杨立梅编著的《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2011)围绕柯达伊教学法介绍了节奏、节拍、速度、音高、强弱、音色,但缺少了时值、旋律、曲式3种要素。细读还可以发现里面的一些方式方法其实是借鉴了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法,并不能置于柯达伊的核心教学法之下。如节奏感培养中的第一节“稳定节拍”就是借用了身体动作,又如书中音高要素的教学方法采用的是“通过身体的动作表达出他们对音的高低的识别”,严格来说也是属于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

通过研究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编著的《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2011)发现,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虽然也强调各种音乐构成要素,但是相对来说更加重视节奏要素,从其核心教学法中就能窥见一二,如说白节奏、身体打击乐,包括奥尔夫打击乐器,都是更加偏重节奏要素的教学方法。所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于节奏要素的解读很丰满,但相比达尔克罗兹和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其关于其他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设计则要相对少一些。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也有其他要素的出现,如书中给出了一个曲式要素的活动案例,但实际采用的是体态律动教学法,同时,活动设计欠缺在其核心教学法之下的解读。

国外专著中也存在相同的问题,以韩国学者胜润熙()等4人共著的《初等音乐教育》(2013)为例,虽然在介绍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时,各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设计较为全面,但是在讲解柯达伊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时,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设计并不具体,如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也只是介绍了节奏的活动设计。另一部经典的韩国音乐教育著作是由闵正勋()等12人共著的《音乐教育学总论》(2013)。全书多达11章,内容涵盖音乐教育历史、音乐教育的哲学基础、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技术、音乐教师论等内容,是韩国音乐教育学专业学生的必读书目。音乐教学法部分介绍了世界三大音乐教学法,其优点是注意到了在核心教学法的框架之下设计活动,而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对九大音乐构成要素一一对应进行细致的活动设计。

笔者曾在浙江省湖州市某幼儿园挂职。在挂职期间通过观察及与在职教师谈话发现,幼儿教师更多会关注幼儿园四大音乐活动——歌唱、韵律、打击乐、音乐欣赏的开展,而忽略细节上音乐构成要素活动的展开。其实音乐构成要素才是真正提高幼儿音乐素养的关键。如果只是把视野放在歌唱、韵律、打击乐、音乐欣赏上,多少有一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还可能会误导我们对于音乐活动的理解,以为音乐活动就仅限于唱一唱,跳一跳,听一听。幼儿园音乐活动中到底要感受什么?幼儿如何欣赏音乐?答案就是要去感受音乐的强弱、音色、曲式等音乐构成要素。只有感受到了这些要素的存在以及各种变化,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音乐欣赏,歌唱、韵律、打击乐也才有了真正的价值。也只有这样,幼儿才能够真正听懂音乐,这也是后期幼儿表现与创造音乐的关键所在。不仅如此,笔者在为本科生讲授“幼儿园音乐教育”这门课程时发现,学前专业的大部分本科生小的时候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音乐,基本是从大一入学后才开始正式学习音乐课程,音乐素养相对薄弱,对音乐构成要素等一些基本概念不甚了解。这也是学前专业学生在本科阶段音乐学习过程中需要补齐的短板。关于世界三大音乐教学法,多数的学生都知道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但是提到柯达伊音乐教学法、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知道的人并不多,其实我国幼儿园中的韵律活动就是借鉴的达尔克罗兹的教学理念。此外,柯达伊将手势作为经典的学唱方式,学生对此也不甚了解。

音乐构成要素在幼儿园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不可否认,但是目前在国内其受重视程度不高,与音乐构成要素相关的活动设计有但是相对来说不完整,总体上欠缺系统性、体系化,而且欠缺在三大音乐教学法的核心教学法框架下对音乐构成要素进行活动设计。例如,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采用的活动设计反而是借鉴的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其实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最为核心的方法是奥尔夫乐器的应用,活动的设计应该以奥尔夫乐器为中心逐步提升。国外的研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即要素活动设计不完整,没有一一对应音乐构成要素进行细致的活动设计。本书旨在构建一个三大音乐教学法视野下的音乐构成要素活动设计指导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指导实践,使用三大音乐教学法设计音乐构成要素活动。读者可由此进一步发散,设计属于自己的幼儿园音乐活动。

【注释】

[1]姚杰.艺术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308.

[2]李雁,马丽.艺术概论[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183.

[3]赵磊,薛姗姗,田甜.艺术概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5:71.

[4]杨立梅.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67.

[5]黄双雷,巫莉.幼儿园音乐活动设计与指导[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2.

[6]侥卉.幼儿园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135.

[7]黄双雷,巫莉.幼儿园音乐活动设计与指导[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35.

[8]杨来定,石晶晶,周传英.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66.

[9]杨来定,石晶晶,周传英.学前儿童音乐教育[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112.

[10]黄双雷,巫莉.幼儿园音乐活动设计与指导[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105.

[11]侥卉.幼儿园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152.

[12]肖梦妮.幼儿音乐素养的调查与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27.

[13]刘惜瑞.幼儿节拍节奏训练之国外三大音乐教育体系的应用[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62.

[14]白英.幼儿音乐游戏中的方法比较与综合尝试:基于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音乐教学法的活动比较[J].价值工程,2012(6):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