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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音乐活动构成要素选定

【摘要】:综上所述,我国一般会把旋律、节奏、音色等定义为音乐的元素、因素或者要素。本书综合各家之所长,将音乐构成要素的概念界定为构成音乐的基本元素。具体来说可以在《指南》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中将音乐构成要素解析出来。这里出现了高低、长短、强弱三个要素,高低和长短并非专门的音乐术语,这两个词对应的音乐构成要素的音乐术语是音高和时值。毫无疑问,这里音乐构成要素就是指节拍和节奏两个要素。

音乐要素即构成音乐的相关元素,具体指节奏、旋律音色、和声、力度、速度、曲式、织体、调式等[1]。也有学者将这些要素命名为“因素”。如刘沛和牛芳将力度、节奏、音高、曲式、音色、和声统称为音乐现象中的六种基本因素[2]。不过学界更多还是使用“要素”一词而非“因素”。比如,彭倩认为音乐作品中的旋律、节奏、节拍、力度、曲式、结构等就是音乐要素,这些音乐要素是构成音乐的基础[3]。又如,肖俊认为音乐要素包括各种长短音、高低音、强弱音,常用的音乐要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声、速度、曲式、力度[4]。综上所述,我国一般会把旋律、节奏、音色等定义为音乐的元素、因素或者要素。其实都是指代同一事物,不过用的更多的还是“要素”一词。本书综合各家之所长,将音乐构成要素的概念界定为构成音乐的基本元素。

我国幼儿园选定的音乐学习构成要素,可以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一探究竟。具体来说可以在《指南》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中将音乐构成要素解析出来。《指南》艺术领域的目标分为两大类:一是感受与欣赏;二是表现与创造。

首先,在“感受与欣赏”的“目标1”中,4~5岁年龄阶段中第2点写到“喜欢倾听各种好听的声音,感知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等变化”。这里出现了高低、长短、强弱三个要素,高低和长短并非专门的音乐术语,这两个词对应的音乐构成要素的音乐术语是音高和时值。同时在“目标1”相应的教育建议中提到“让幼儿倾听和分辨各种声响,引导幼儿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色、强弱、快慢的感受”。这里出现的音色和快慢是另外两种音乐构成要素,其中与快慢相对应的音乐术语就是速度,也就是我们经常能够在乐谱中看到的“tempo”这个词。在“感受与欣赏”的“目标2”对应的教育建议中提到“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可以理解为国外的作品、中国的作品,抑或是古典音乐、爵士音乐,又或是器乐作品、声乐作品等。但是作为音乐构成要素中的形式,这里可以理解为曲式,因为不同曲式结构的音乐作品也属于不同形式的音乐作品,例如奏鸣曲式、回旋曲式等,所以将其归类到音乐曲式这个音乐构成要素上。

其次,在“表现与创造”的“目标1”中,5~6岁年龄阶段中第1点说到“能用基本准确的节奏和音调唱歌”。通过查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于音调的解释是指乐曲的旋律,基本准确的音调则是指整个音乐旋律的准确性,因此音调被归类到旋律这个音乐构成要素上。4~5岁年龄阶段中第3点说到“能用拍手、踏脚等身体动作或可敲击的物品敲打节拍和基本节奏”。毫无疑问,这里音乐构成要素就是指节拍和节奏两个要素。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指南》中的具体目标,可以提炼出我国幼儿园要求幼儿掌握的音乐构成要素是:音高、时值、强弱、音色、速度、曲式、节拍、节奏、旋律。共九大要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