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主持下,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虽然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但是仲裁庭的调解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调解则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发现仲裁机构的调解书确有错误的,不予执行,并通知原仲裁机构。......
2023-08-16
当出现调解僵局时,调解人员应当及时发现症结所在,找出打破僵局、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特别是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对症开方。调解人员要准备多种调解方案,以供当事人选择,并根据情况逐步展开。民事纠纷复杂多样,即使同类的民事纠纷,由于引发纠纷的起因不同,调解措施也有所不同。在做调解工作时,不能偏听一方,而应当深入调查,掌握案件基本事实。对于某一个具体的纠纷,必须明确谁是谁非,是否违反法律和道德;是双方都有过错,还是过错完全在某一方;如果有过错,弄清楚过错的原因、过错的程度和过错的表现。不同的当事人,因文化素质和认知程度不一样,往往对问题有着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对此,调解人员应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根据当事人的文化素养、脾气性格等确定调解方案。例如,有些当事人对诉讼很执着,认为只有胜诉,自己才有面子和出路,于是抱着不胜诉决不罢休的心态,誓将官司打到底。此时当事人的心理已经非常偏执,诉讼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或人生最大追求,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法官首先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诉讼;而对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案件当事人,就用温和的态度去平息当事人心中的怒火;对为人冷静、通情达理的当事人要晓之以理。当双方当事人众多,情绪激动、冲突激烈时,调解人员必须冷静控制局面,或者退一步察言观色,进退结合,不能自乱方寸;或轻声细语进行交谈,避其锋芒迂回沟通;或让人宣泄,认真倾听,再分别处理,抓住主要矛盾或从影响力大的当事人入手来解决问题。
利与弊、输与赢是纠纷解决中的矛盾,调解就是要找到解决矛盾的平衡点,即 “互利双赢”,使双方的损失都减少,都有利益可得。这就要求,一方面,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交叉点,并形成共识,另一方面,认真对待当事人的个人利益要求,尊重当事人的现实需要。双方当事人利益达到平衡,各得其所,就可以减少无谓的争议,不打不必要的 “赌气” 官司。在诉讼调解中,确因经济困难,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也不少。这时调解人员要善于引导权利人从维护自身利益的大局和实际出发,体谅对方困难,在给付数量和时间上作适当的让步。这样既不会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大的损害,也有利于义务人自觉履行,从而实现权利人的权益。在诉讼中,法官要向当事人传递 “和为贵” 的传统文化理念,在当事人起诉、应诉、送达法律文书、接受当事人证据、依法调查、告之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提醒中,提示当事人运用好调解、和解方式。在证据交换、庭审调查、庭审辩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中,要引导当事人尽量选择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为开展调解打下基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通常都存在一定过错,只是双方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不同。例如,在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中,一般情况是双方都有可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而只有一方有过错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并不多。通过庭审等方式找准纠纷原因后,法官可以通过剖析双方的过错大小,指出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然后通过说理说法来消除彼此间的误会和隔阂,使双方握手言和、消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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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属于诉讼外的调解。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行使国家审判权,因此,它们的调解效力与法院调解效力也不尽相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其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是一种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在非诉讼方式中有其独特的地位。......
2023-08-16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所享有的管辖权。......
2023-08-16
美国当时对未来律师的培养实行学徒式,大部分州的法律教育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此时,法学教育距离实践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支持者有杰罗姆·弗兰克 和约翰·布莱威 等。他们通过撰写学术论文揭示案例教学法的缺陷,同时倡导在法学院的课程中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为了弥补案例教学法的不足,弗兰克建议开设诊所式教育课程以使学生参与现实的法律实践。......
2023-08-16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医学专业诊所教育的模式。可见,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种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和学生。教师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充当的是指导者和辅导者,教学内容会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来展开,具体讨论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学生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并由学生具体执行。......
2023-08-16
《孙子兵法·虚实篇》 有云:“兵之形,避实而击虚。”避实就虚本指避开敌人的主力,找敌人的弱点进攻,又指处理问题时要回避自己的要害。因此,辩论时应善于抓住对方之 “虚”,选择对方的薄弱点穷追猛打,直到把问题澄清为止。诉讼中最为重要的是运用抗辩。例如,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法庭将驳回对方的 “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免除、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2023-08-16
依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证据保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即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物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侵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婚姻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这一类型案件的证据保全主要是对涉案动产、不动产进行拍照、摄像,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进行勘验或鉴定,对标的物的价值争议需申请评估机构评估。这种类型的证据保全又可分为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和财产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
2023-08-16
委托合同是律师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当事人需要通过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授予律师代理权,通常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亦称无特别授权代理,是指委托人仅把纯属诉讼权利的事项授予律师的代理。“纯属诉讼权利” 是指不属涉及实体权利的权利,如帮助调查取证权、申请回避权、提出管辖异议权、参加庭审权、申请鉴定权等。上述特别授权必须通过委托书的形式加以明确。......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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