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投石问路策略:了解对方心思,取得谈判主动权

投石问路策略:了解对方心思,取得谈判主动权

【摘要】:投石问路,本指夜间潜入某处前,先投一个石子,看看有无反应,借以测探情况,后用来比喻进行试探。谈判中的投石问路策略,是指一方通过不断地主动询问,从对方了解不容易获得的诸如目的、成本、价格等方面尽可能多的信息。投石问路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 “石”。也就是说,提出的 “石” 应是己方所关心和熟悉的问题,对方回答时有所顾虑且难以应对,对方无论如何回答都会暴露出一些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投石问路,本指夜间潜入某处前,先投一个石子,看看有无反应,借以测探情况,后用来比喻进行试探。谈判中的投石问路策略,是指一方通过不断地主动询问,从对方了解不容易获得的诸如目的、成本、价格等方面尽可能多的信息。谈判中掌握的对方的信息越多,谈判的主动性就越强,谈判策略的制定就更有针对性。例如,在买卖关系中,卖方报价后,买方并不马上还价,而是提出一个要求卖方调整价格的假设条件或两难问题,通过卖方回答来判断价格是否有回旋余地。投石问路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 “石”。也就是说,提出的 “石” 应是己方所关心和熟悉的问题,对方回答时有所顾虑且难以应对,对方无论如何回答都会暴露出一些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就抛“石” 的时间而言,可以是谈判之初,也可以是谈判中的新议题开始之时,也可以是对对方的主动回应等。就抛 “石” 的方法而言,可以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可以是利益的实现,也可以是损失的付出等,而不能透露出影响己方利益的关键性信息,不能让对方掌握己方的意图。也就是说,事先要充分评估谈判态势,通过试探所要获得的预期利益应大于可能付出的代价。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般观念是,首先应让对方开口,避免自己先提出条件或意见。这是因为,在不清楚对方的意图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想法和目的告知对方就有可能陷入被动,以至回旋余地都没有了。而且,为了不让对方了解己方过多的信息,即使做了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仍然有可能无意中泄露一些重要信息,并对谈判产生负面影响。基于上述认识,很多人在与他人谈判时会趋于保守,不愿意主动与他人沟通。事实上,法律谈判也是如此。谈判之初,一些律师从不主动提出自己的方案,而将谈判目标的实现寄希望于对方。很显然,这种做法谨慎过度,难以打开局面,不利于谈判的正常开展和顺利推进。事实上,自己首先开口,不仅可以在气势上占据主动,而且也代表了己方的坦诚。但要注意的是,开始谈判时,所抛之 “石”,一方面,不能和盘托出己方的全部条件,要避免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不能触及对方的核心利益,要避免可能产生误会或者造成僵局。对于对方抛来之 “石”,应基于互利原则积极应对,即便明知对方是试探,仍应以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