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法律谈判的意义及在民事法律诊所教程中的延伸应用

法律谈判的意义及在民事法律诊所教程中的延伸应用

【摘要】:而且,原本主要适用于非讼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谈判手段,如今已延伸到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中,从而使谈判从纯粹地运用于私权利领域进入到公权力领域,如辩诉交易、行政和解等。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

谈判,由 “谈” 和 “判” 组成,谈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判就是判断和确定一件事情。谈判具有目的性、相互性和协商性。社会主体可以通过谈判方式与他人实现合作,或者满足利益需求,或者解决各种纠纷。社会生活中从不缺少冲突,如夫妻之间、邻里之间、开发商与环保者之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等,争端无处不在。社会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基于不同的角色、身份、职责、地位,每个社会主体都有其利益需求和价值目标。在角色交往和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中,各种利益会交叉、交织,如此便会存在着利益冲突和利益协调。主体的多样和利益的多元导致具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博弈行为。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策略。例如,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博弈:职工希望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有可能离开现在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避免职工离职,只要企业能留住职工,人力资本的投入就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是企业与职工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是双方共同面临的难题。各方不但要考虑自己的策略,还要考虑对方的选择。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走出权利的抽象思辨,我们不难发现,权利的确认、实现总是受制于现实的制度环境。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谈判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最常用方法。这是因为,只有在双方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基础之上,了解对方的需求和目的,才能够作出相应的决定。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说是古往今来人类和平解决争议、合理配置利益的主要手段。绝大多数社会纠纷最终都是通过协商谈判而解决的,任何合作关系都是通过协商谈判而建立的。

法律谈判,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为了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自愿进行的非法定程序的信息传递或意见交换过程。法律谈判要达到预期目的,必须充分运用和展现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社会经验。在现代社会,当事人之间、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律师和法官之间、律师和检察官之间等都存在着法律谈判的现实需求。而且,原本主要适用于非讼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谈判手段,如今已延伸到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中,从而使谈判从纯粹地运用于私权利领域进入到公权力领域,如辩诉交易、行政和解等。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行政和解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行政和解金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是人们解决纠纷的追求。绝大多数民事纠纷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也有大部分是通过和解、调解等协商方式解决的。一般来说,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拖延、经济投入和不确定性。然而,当责任或损害不确定希望由法院来评判时,或对方不愿妥协或接受协商的解决方案时,均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谈判是律师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律师日常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律师帮助委托人构思合适的纠纷解决程序,并在这些程序中代表委托人进行谈判,或者扮演中立者的角色对当事双方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即使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他们仍在通过法庭或直接向对方寻求谈判的时机,期望达成法院调解或庭外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在于考量每一方的利益最大化,在当事人之间形成相互作用的均衡状况。律师决策的变化不仅来自于效益最大化的考虑,而且也受到当事人各方所具备的信息的影响。谈判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谈判的技巧是十分重要的。良好的谈判技能已成为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主要依据,如何设计方案、如何挖掘和分析案情、如何陈述事实、如何沟通和妥协等谈判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依赖于律师的谈判技能。此外,法律谈判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律师是代理当事人在进行谈判,所以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成为谈判是否能顺利进行的关键,也体现着律师的智慧和代理技能。由此看来,不具备谈判知识、未掌握谈判技能的律师就难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能在谈判中取胜的律师就难以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正因为如此,法律诊所在培养学生的律师技能时,有必要将谈判技能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培养内容。法律谈判就是一种博弈,局势瞬息万变,如何在错综复杂的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很大程度上依靠于预先制定以及运用的谈判策略,占据有利位置就能把握主动。因而,熟悉谈判策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