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所享有的管辖权。......
2023-08-16
如果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则需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需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签订,其中要明确的主要问题包括:要求当事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要求当事人不能伪造证据;明确协议期限和负责工作的阶段;收费数额和事项;解除合同的事由;违约责任等;告知当事人不如实陈述案情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本案的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案件的难点;如可能,告知取证难度及哪些工作需要当事人自己去做,哪些需要配合律师工作;当事人签字、盖章等。委托合同是律师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当事人需要通过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授予律师代理权,通常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亦称无特别授权代理,是指委托人仅把纯属诉讼权利的事项授予律师的代理。“纯属诉讼权利” 是指不属涉及实体权利的权利,如帮助调查取证权、申请回避权、提出管辖异议权、参加庭审权、申请鉴定权等。律师享有的这些权利,可称为 “纯粹的诉讼权利”。特别代理,亦称特别授权代理,是指委托人把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授予律师行使的代理。实体权利包括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权利等。律师享有的这些权利,简称为 “处分实体权的诉讼权利”,律师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起诉、撤诉、进行和解等。上述特别授权必须通过委托书的形式加以明确。
当律师和客户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后,律师和客户之间的行为规范就不是通常的道德规范,而是受到法律规范和双方协议的约束。律师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必须把情感友谊与权利义务分开,把客户关系和朋友关系分开,并与客户保持适当的距离。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够更理智、更专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使当事人始终将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来对待,使当事人不致因关系过于亲近、密切,而导致对法律和权利义务的漠视,最终反而容易导致双方关系的僵化、恶化,影响律师代理工作的完成。在委托代理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收取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2)收费合法合理。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取费用,必须到律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手续。根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除特殊情形外,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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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所享有的管辖权。......
2023-08-16
美国当时对未来律师的培养实行学徒式,大部分州的法律教育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此时,法学教育距离实践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支持者有杰罗姆·弗兰克 和约翰·布莱威 等。他们通过撰写学术论文揭示案例教学法的缺陷,同时倡导在法学院的课程中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为了弥补案例教学法的不足,弗兰克建议开设诊所式教育课程以使学生参与现实的法律实践。......
2023-08-16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医学专业诊所教育的模式。可见,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种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和学生。教师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充当的是指导者和辅导者,教学内容会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来展开,具体讨论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学生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并由学生具体执行。......
2023-08-16
《孙子兵法·虚实篇》 有云:“兵之形,避实而击虚。”避实就虚本指避开敌人的主力,找敌人的弱点进攻,又指处理问题时要回避自己的要害。因此,辩论时应善于抓住对方之 “虚”,选择对方的薄弱点穷追猛打,直到把问题澄清为止。诉讼中最为重要的是运用抗辩。例如,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法庭将驳回对方的 “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免除、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2023-08-16
依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证据保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即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物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侵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婚姻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这一类型案件的证据保全主要是对涉案动产、不动产进行拍照、摄像,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进行勘验或鉴定,对标的物的价值争议需申请评估机构评估。这种类型的证据保全又可分为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和财产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
2023-08-16
询问,可以说是会见当事人、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最具有艺术性的地方。询问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有针对性的询问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有价值的信息,使案件事实显现出一个更清晰的脉络,突出主要矛盾,以便于分析症结所在。另一方面,在适当的时候,询问可以阻止当事人漫无边际的陈述。开放式询问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常运用于会见的最初阶段。询问的基本方法是引导,使当事人的陈述走向问题的实质和关键。......
2023-08-16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⑤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2023-08-16
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而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可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非争议标的物的物证,是指不属于当事人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具体对象,而是与案件有关联并对案情事实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如侵害他人权益所使用的工具等。以表现形态和证明作用为标准,可以分为实物物证、痕迹物证和不可量物物证。......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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