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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场所选择对当事人至关重要

【摘要】:律师会见当事人,选择合适的接待场所甚为重要。根据当事人自身和案件的不同情况,会见时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场所,如请当事人到律师的办公场所,律师到当事人所在的场所,或者律师和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其他地点。如果属于正式会见,非办公场所会给当事人造成不正式和不信任感,与当事人沟通的难度就会大一些。高校法学院系也需要设置接待室,建设一个良好的会见平台,会见场所设置不合理、不正规,会直接影响学校师生的社会形象。

律师会见当事人,选择合适的接待场所甚为重要。根据当事人自身和案件的不同情况,会见时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场所,如请当事人到律师的办公场所,律师到当事人所在的场所,或者律师和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其他地点。场所的不同,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事人对律师个体形象的评价,并因此影响到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作代理人。一般来说,当事人到律师办公室谈话是最好也是最常见的方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办理案件的特别需要,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场所会谈。会见当事人是一种沟通和交流,因而必须有良好的沟通氛围,法律工作者应有意识地为当事人创造良好的谈话环境。同样的当事人,同样的案情,由于不同的会见环境,就会有不同的会见效果。律师会见当事人一般都选择在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在律师事务所可以了解律所规模、团队力量等信息,可以直观地感受办公环境、文化氛围、律师形象等。例如,律所图书资料室、档案室、会客厅等一应俱全,专业性更强;律师的个人办公室的布局显示出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由此,当事人的认识会更深刻一些,对律师的信任度会更高一些。如果属于正式会见,非办公场所会给当事人造成不正式和不信任感,与当事人沟通的难度就会大一些。因此,律师在办公室接待客户,谈话效果会更好一些。

高校法学院系也需要设置接待室,建设一个良好的会见平台,会见场所设置不合理、不正规,会直接影响学校师生的社会形象。接待室应配备必要的接待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饮水机以及法律期刊、案例汇编、法律法规等图书资料,并在墙上悬挂诊所规章制度、法律格言等,使得接待工作具有正式性、专业性,服务色彩更浓,当事人也可以消除不信任感,放松心情,打消一些不必要的顾虑。诊所学生值班时应确保接待室桌面、地面干净整洁,不在接待室吃东西、玩手机,或者做与接待当事人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值班工作岗位,认真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根据要求及时作出处理。值班结束时应将垃圾倒掉,将桌椅等摆放整齐,关掉电源、锁好门窗。值班时应在记录本上签到;接待当事人时应在办案表格及记录本上予以登记;进行法律咨询、提出处理意见时,应按要求填写法律诊所办案记录表。最后应将所有的接待资料进行归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