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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诊所教程:如何全面了解合同纠纷案情

【摘要】:会见最主要的目的是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方面是为了掌握更多的第一手材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接触,了解对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真实看法和具体要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要围绕合同的基本要素,如成立、效力、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时间、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全面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然后以此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判断。

律师应根据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情,作出不同的判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解决方案。会见最主要的目的是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方面是为了掌握更多的第一手材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接触,了解对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真实看法和具体要求。了解一个完整的案情,通常要明确何人 (Who)、何时 (When)、何地 (Where)、何事 (What)、为何(Why) 和结果 (Result),会见要使当事人尽可能客观地叙述他的境况、事情经过、求助理由、遭受的损害、面临的问题等。要获得案情信息,就要给当事人充足的机会陈述事实和表达意见,对于阐述不清或者觉得有疑问的地方,可以提出具体的问题,请其做出进一步的说明,以掌握其中的一些细节,明确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相关法律关系的性质,并据以确定适用法律和调查事实的方向。从法律执业的角度,律师通过会见要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如婚姻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都有相应的法律要素。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基本的法律元素包括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分割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要围绕合同的基本要素,如成立、效力、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时间、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全面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然后以此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判断。当事人陈述的案情通常缺乏条理性或层次性,无法完整地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下要想揭示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以把握案件的整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