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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教学法提升民事法律诊所教程

【摘要】:现场教学得以使教师和学生走出校门,以事实现场作为教学的场所,改变了以往课堂教学远离实际的状况,显著提高了教学的直观性。相对于其他教学方式来说,现场教学可以比较全面和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现实和案件事实。现场教学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第一,参与案件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咨询的接待工作有其特有的方法。

现场教学法就是教师和学生同时深入现实场景,通过对现场事实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总结出可供借鉴的经验,或从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新观点,从而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式。走进现场了解,是人们考察认识事实和事件最直接、最有效和最可靠的方式和手段。现场教学得以使教师和学生走出校门,以事实现场作为教学的场所,改变了以往课堂教学远离实际的状况,显著提高了教学的直观性。相对于其他教学方式来说,现场教学可以比较全面和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现实和案件事实。传统法律教育的思维培养是建立在已知的案件或者虚构的案情的基础上,即使是模拟法庭或案例分析这样的课程,也是使用虚拟或是已经明确的案件作为分析材料。对于学生而言,简化的或虚拟的案件,由于事实与证据都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而在处理中不像真实案件那样会遇到许多未知情况,以致于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难以对法律实践的其他领域有所训练。由于缺乏实际的参与和亲身的体验,学生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当事人的意图和感受,因而,学生难以真正地投入和负责地处理案件,也无法锻炼学生的职业责任心。法律诊所教育的现场教学是建立在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明确具体的当事人信息基础之上的,如接待当事人、提供咨询、谈判技巧、起草法律文件等许多技能无法在传统法律课堂上得到有效的训练。诊所法律教育以这种亲身体验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学生在与现实的接触中,参与了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培养了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现场教学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第一,参与案件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有关组织或调解员的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一般适用于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数额较小的债务纠纷等民事纠纷。学生通过参与调解,可以熟悉调解程序,更加深入地掌握调解知识和技巧。第二,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当事人。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咨询的接待工作有其特有的方法。首先,接待来访者要做记录,在正式开始询问和解答前,接待人员应当进行登记,询问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一般情况,然后按照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对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记录,留作资料存档,也便于以后的进一步联系以及进行分析、总结和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等。其次,接待人员要掌握综合分析的方法。接待人员进行法律咨询时,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来访者的问题作出法律上的判断,如对问题本身的客观性、问题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法律上是否给予保障等,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第三,参与案件的代理工作。学生可以辅助律师处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文书。学生可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各方代理人选择的切入角度、法官就特定案件所选择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判决依据等,熟悉案件的处理步骤以及律师对不同案件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