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时对未来律师的培养实行学徒式,大部分州的法律教育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此时,法学教育距离实践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支持者有杰罗姆·弗兰克 和约翰·布莱威 等。他们通过撰写学术论文揭示案例教学法的缺陷,同时倡导在法学院的课程中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为了弥补案例教学法的不足,弗兰克建议开设诊所式教育课程以使学生参与现实的法律实践。......
2023-08-16
讨论式教学法就是,教师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学生课前进行预习准备,在课堂上经由教师引导就某一问题发表见解,教师就讨论结果做相应的总结,从而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探寻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与讲授式教学法不同,讨论式教学法摒弃了传统教学的灌输式、填鸭式做法,在教师的组织和引导下,全体学生都积极参与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注意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实现教与学的互动,增强了课堂的民主性,从而使课堂产生自主性、探索性和协同性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各抒己见和相互交流,有助于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在课堂上,学生既是教学信息的接受者,也是案件信息的发出者,他们的思维更加活跃。教师应有效地组织案件讨论,引导学生探索问题,主动地解决问题,让学生充分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和意见,使不同的观点相互碰撞,擦出创造性思维的火花。交流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让学生自由发言,也可以让学生先在小组交流,然后派代表在全班汇报。“头脑风暴法” 是小组讨论的一种形式,通过发散思维进行信息催化,互相激励和启发,从而达到激发大量创造性设想的目的方法。因此,“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 课堂教学模式具有内在的联系。
依据不同标准,可以对讨论式教学法进行分类,例如,按照讨论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分组讨论和全班讨论。在讨论式教学中,以学生活动为中心,教师退居辅助地位。讨论式教学的环节大致包括:提供资料、设计问题、启发思路、得出结论。进行课堂讨论的一般要求是:讨论前,教师根据教学目的确定讨论的题目并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学生搜集有关材料,认真准备意见和写出发言提纲。讨论进行时,充分启发学生的独立思维,鼓励学生各抒己见,引导学生逐步深入到问题的实质并就不同意见进行辩论。正式讨论阶段是一个以学生为主体的阶段,学生在课前反复阅读材料的基础上,对已有的知识进行分析、加工、推理、论证等,讨论的过程就是学生把自己的观点通过口头语言的形式准确、清楚、全面地表达出来的过程。讨论结束时,教师做出总结,既包括经验总结,也包括改进的措施,还可提出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教师对已点评到位的共识性问题可忽略,而对未涉猎的学生观点和见解应有一个客观、及时的反馈与评价;对学生提出的新观点应予以充分肯定,对讨论时进入误区的观点应及时指出错误的缘由,对讨论时引入的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应引导、鼓励学生课后做深入的探讨甚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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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医学专业诊所教育的模式。可见,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种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和学生。教师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充当的是指导者和辅导者,教学内容会围绕学生承办的案件来展开,具体讨论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学生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并由学生具体执行。......
2023-08-16
现场教学得以使教师和学生走出校门,以事实现场作为教学的场所,改变了以往课堂教学远离实际的状况,显著提高了教学的直观性。相对于其他教学方式来说,现场教学可以比较全面和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现实和案件事实。现场教学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第一,参与案件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咨询的接待工作有其特有的方法。......
2023-08-16
依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证据保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即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物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侵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婚姻纠纷案件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证据保全。这一类型案件的证据保全主要是对涉案动产、不动产进行拍照、摄像,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进行勘验或鉴定,对标的物的价值争议需申请评估机构评估。这种类型的证据保全又可分为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和财产损害案件的证据保全。......
2023-08-16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⑤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2023-08-16
以记载的内容及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标准,书证可分为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依据该标准进行划分的意义在于,处分性书证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具有直接证明作用,而报道性书证不能直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20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2023-08-16
非合作博弈亦称负和博弈或零和博弈,是指一种参与者不可能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的博弈类型,这是一种互不相容的情形。根据谈判目的的不同,法律谈判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合作式谈判和对抗式谈判。合作式谈判是一种积极的、协商的谈判,有助于多赢或者共赢;对抗式谈判是一种消极的、对抗的谈判,有可能导致激烈的冲突或加剧矛盾。......
2023-08-16
模拟教学法,是指通过设置一定的场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模拟扮演某一角色,进行技能训练的一种教学方法。模拟教学法突出学生这个中心,突出能力要求这一本位,克服了以往讲义式教学模式的一些局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客观条件的不足,为学生提供近似真实的训练环境。......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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