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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诉讼技能与非诉讼能力的民事法律诊所教程

【摘要】:具体而言,主要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事实调查、文书写作、庭审模拟、谈判等途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培养学生的诉讼能力和技巧也是诊所式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应选取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或法律关系复杂并存在争议的民事案件作为拟审案件进行模拟训练。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会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尝试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并不断地进行自我纠正,直至得出满意的结果。

诊所法律教育不再仅偏重理论知识的传递和学术研究,也不单纯强调民法知识的体系化和学科化,而是更加注重民法知识的实际运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务能力,学生在参与民事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职业思维和能力的训练。具体而言,主要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事实调查、文书写作、庭审模拟、谈判等途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诉讼与非诉讼技能。例如,学生应学会接待当事人的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在了解当事人咨询要点、取得当事人的信任的同时,做好咨询记录并提供处理方案;如果需要会见当事人,那么学生应学会制作会见计划,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掌握并运用会见技巧,根据具体案情形成适当的处理方案;根据会见咨询情况收集证据、整理证据并分析鉴别证据资料;确定事实及法律关系,选择适用法律,做出解决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同时,学生应了解法律文书种类、格式规范及写作要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作民事起诉状、调解书协议书、委托书、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另外,学生应了解谈判的基本要素,确定谈判方案及策略,掌握谈判技巧,进行谈判演练;还应了解调解的含义、种类、性质,掌握调解技巧,学会制定调解计划、方案,运用合适技巧完成调解,从而达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目的。

培养学生的诉讼能力和技巧也是诊所式教学的重要内容。学生应学会做好民事案件出庭的准备工作,对案件进行整体把握,整理开庭资料,掌握庭审程序和技能,进行庭审演练,包括确定案件性质、分清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规定、整合证据材料、确定争议焦点、撰写代理意见,以及参与庭审调查、询问证人、进行庭审辩论、应对突发情况、做好庭审笔录等。教师应从案件的选择、角色的安排、演练的组织和庭后点评等方面进行指导。教师应选取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或法律关系复杂并存在争议的民事案件作为拟审案件进行模拟训练。学生在熟知案情的基础上,分别扮演法官、原告、被告等不同的角色,从不同角度提出其对案件的分析意见以及代理或审理思路,并充分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支持自己的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会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尝试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并不断地进行自我纠正,直至得出满意的结果。正是这一 “试错” 过程,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培养,处理案件的思路也更为清晰。在每次模拟庭审后,教师应将训练情况交由全班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并做归纳,必要时可向学生提供个别指导,以便学生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