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和支付费用禁止使用,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延伸至事实范围,这实际上与传统知识产权法或著作权法要求的创新性是不相符的。数据作为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也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扩张的一个视角。数据是否是知识产权,这种权属属于何人,也是当前数据保护中争议的重要问题。收集及整合、利用信息能力的差异决定了在信息归属方面的制度走向,甚至决定了数据信息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
2023-07-06
(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第十二条 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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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和支付费用禁止使用,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延伸至事实范围,这实际上与传统知识产权法或著作权法要求的创新性是不相符的。数据作为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也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扩张的一个视角。数据是否是知识产权,这种权属属于何人,也是当前数据保护中争议的重要问题。收集及整合、利用信息能力的差异决定了在信息归属方面的制度走向,甚至决定了数据信息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地位。......
2023-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了解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是避免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基础,也是保护网站自身权益的基础。......
2023-11-29
传播者权,又称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所享有的特定的专有权利的总称。邻接权作为传播者权,它与著作权一样同属知识产权范畴,具有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共同特征。这是指表演者在表演活动中及其音像载体上有表明其身份的权利。即无论是在现场表演,还是在录音录像制品上或者广播、电视节目中,表演者都有权要求确认其身份。......
2023-07-23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第八条本市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第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2023-11-28
市水利局主管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水费收入用于水利工程的保护管理、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和建设的劳动积累用工数量,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公路等其他工程管理范围重叠交叉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按管辖权限报人民政府决定。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应标图立界,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
2023-11-28
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首次将隐私权保护作为独立条款予以确认。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不仅明确规定了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明确提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时至今日,隐私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在大数据时代,隐私权被扩大解释为一种公民所拥有的数字权利,但隐私权保护和个人信息数据保护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GDPR还设计了对未成年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以及对敏感个人信息的限制处理。......
2023-10-20
针对第一种问题,现行法律可对侵权人员进行处置;但针对第二个问题,采访权的保护确无明文规定,并未规定侵犯采访权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置,在这种情况下,“法无禁止即可为”,对采访权的漠视以及愈演愈烈。2000年以来,就采访权的使用,研究多从“滥用及规制”入手,谈如何规范媒体从业人员的采访活动,对采访权的保护则相对较少,如图4。......
2023-11-02
我们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时,首先应当判断该行为侵犯的客体为何。实践中,如果根据行业惯例或者社会习惯,能够推定著作权人已同意第三人发表其未经发表的作品,则第三人的行为不视为侵犯发表权。......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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