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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技术引入时间及时序:观念、行动、结果

【摘要】: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制度与技术促进经济发展”这样的论调仍旧属于一种静态的解释。我们若将某一时序中的因素进行拆解,那么我们便可以辨认出其中每一个因素、事件或过程在该时序中的“时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时序和时机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在本章中,“时机”所指的就是一个国家在何时拥有何种东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制度与技术促进经济发展”这样的论调仍旧属于一种静态的解释。我们虽然明白中央集权制、航海与军事技术对于早期西方国家兴起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并不足够。仅仅知道有“原因”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程度上的差异。例如意大利在很早的时候便拥有了先进的军事和航海技术,也最终实现了统一和中央集权,可是为什么却在其他国家崛起的时候被甩到了后面?因此对于这类问题的解释,我们不仅要关注“因”,而且还需要将两者“置于时间之中”,换言之,我们还需给出有关制度与技术这两个因素在时间维度上位置的理论假设(见图5-3)。

图5-3 关于现代早期西方经济发展的动态解释

来源:笔者制图。
注:①T1、T2表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②灰色的置底方块表示特定的时机。

1.时序

正如前文引述的有关中国与苏东国家改革顺序的比较研究那样,我们也认为获得中央集权制与两种技术的时序组合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具体来说,某国在发展两种技术之时,若已经实现了中央集权制,那么该国就会获致经济的发展或国力的增强。相反,若没有在中央集权制的情况下发展上述两种技术,就很有可能造成失败甚至是国家的衰弱。换言之,若要获得国家的崛起,那就必须在发展技术之前先实现中央集权。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技术是通过效仿(emulation)而获得的,因为这是一条成本最低的进路(Resende-Santos,2007)。而国家学习技术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效能。左希迎(2010)对于普鲁士与奥斯曼帝国“军事(技术)效仿”的比较研究指出,普鲁士之所以能够通过效仿别国的军事技术获得国力的增强是由于其国家能力相较于奥斯曼帝国要更强大。尽管左希迎的文章没有明确地提到“中央集权”,但是他也通过“精英凝聚力”,以及“制度规范与汲取能力”这样的概念暗示了中央集权制是技术发展的“关键前因”(critical antecedents)。

正如皮尔森(2004)所言,时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先发生的事件或过程会触发“正反馈”(positive feedback)或“自我强化”(self-enforcing)机制而决定之后的历史进程。所以“谁在先、谁在后”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相似地,我们之所以强调中央集权在先,技术发展在后也是因为其中暗含了某种机制性的关系。首先,进入现代之后,战争的特点转变为大规模、长距离且长时间。而这样的战争不仅仅需要人力,而且更需要一定的技术——尤其是航海技术(实现远距离兵员投送)和军事技术(有效且大范围地摧毁敌方设施,实现完全的占领)。此外,对远距离贸易提供保护也“不是任何一个地方领主力所能及的”(诺斯等,2009),换言之,即便拥有良好的航海技术,但只要没有中央集权国家,那么军事技术就会十分羸弱,所以若此时实施护航,要么成本非常高,要么效率非常低。

其次,从本体论上来说,技术是一种知识。它需要去被创造、发现或者是效仿(学习)。我们究竟需要何种知识?我们该如何取得这种知识?这些都需要人为地(通过制度)来进行决定。中央集权制与没有实现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对知识的偏好也有所不同,因为两者为了技术进步所能够支付“费用”的能力是不同的。正如保罗·肯尼迪所言(1989),财富“永远是军事力量的基础”,某些技术发展的代价只有中央集权国家才能担负得起。

总而言之,某些技术对于非中央集权国家来说要么用不着(如城邦国家不需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技术),要么就是无力发展(如封建性帝国各自为政使得技术创新难以进行)。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在发展或应用某种技术的时候遭遇到了合作或协调的困境——尤其是对于大型船舶和武器的研发与制造来说,都需要大规模地动用劳动力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协调。因此在实现中央集权之前就发展技术,很有可能会受到贵族与地方势力的掣肘,最终会使得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受到限制,导致“技术流失”。

2.时机

尽管皮尔森(2004)在其著作中提到了“时机”,但是他并没有对其作进一步的阐释;相反,他把关注焦点一直放在“时序”上。然而“时机”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尤其对于历史(或历史社会学)研究来说。前文有提到,所谓对“时机”进行研究就是找出某个“节骨眼”的过程。而对于埃特曼(Ertman,1997)来说,“时机”则与知识积累的程度有关,也就是说“时机”所反映的是某种“时代特点”,在考察某种事件或因素的时候,对当时的“背景”(context)进行考察非常重要。

如果说“时序”是系统内(within-system)的“时机”,那么“时机”则是系统层面(systemic)的“时序”,因此我们有时也会用“先”与“后”这样的词汇来描述时机。我们若将某一时序中的因素进行拆解,那么我们便可以辨认出其中每一个因素、事件或过程在该时序中的“时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时序和时机是无法截然分开的。

在本章中,“时机”所指的就是一个国家在何时拥有何种东西。在某个紧要关头或“节骨眼”上是否拥有某种技术或制度会造成截然不同的结果。举例来说,在人口/土地矛盾凸显的时候是否有航海技术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某国此时拥有了航海与军事技术,便可以将人口疏导到海外以使该国不至于陷入“马尔萨斯陷阱”,甚至能够以此为契机扩大市场与贸易规模,获得额外的收益;相反,此时若无法实现人口疏导,最有可能的结果便是瘟疫、饥荒或战争,进而便是国力的下降。此外,若在各国均广泛地拥有了航海技术时再去学习或发展该技术,其作用就会受到削弱。因为技术与制度的重要性是随着时间而发生改变的,在大家都拥有了某种东西的时候就没有了比较优势。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某种因素甚至是某个时序组合的有效性也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比如本章所提出的有关时序的假设很有可能只适用于现代早期的西方国家,如果把它盲目照搬到数百年后的西方,甚至是东方,它也许就会失去解释力;换言之,某个有关时间的命题若要成立,那么它必须同时满足时序与时机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