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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偶:制作与装置

【摘要】:木偶的制作与装置,是木偶艺术的基础,往往一个木偶制作的好坏,决定一个剧目的成败。木偶的制作,分头像、盔帽、服装、肢体、靴脚和操纵装置等六个部分,虽品种不同,但其制作方法,基本上大同小异。分雕刻成形、装置机关、着彩勾画、打磨上装等四个工序。

木偶的制作与装置,是木偶艺术的基础,往往一个木偶制作的好坏,决定一个剧目的成败。因为,木偶既不是一个普通的洋娃娃,又不是一个静止的雕塑品,它是必须供人操纵的工具。所以,制作木偶,不但要求它外形美观,符合人物的性格、年龄、身份,具有鲜明的特征,而且还要求它的内部结构具有潜在的表现力,能适应表演的需要,便于演员操纵,充分地表现人物。

制作木偶的工艺,较为精细、复杂,它包括雕刻、泥塑、绘画、剪纸、刺绣、纸扎等,是一种特殊的综合工艺。自古以来,经过长期的发展,木偶的外形和内部结构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形式,各有不同的品种,各有不同的形式,因此,有各种不同名称的木偶。如杖头木偶,其基本结构,则有一根杖杆顶着木偶头,另有两根操纵杆。随着工艺的不断革新,虽然,其基本结构没有变动,杖头木偶仍然是杖头,提线木偶仍然有提线,但它的外形和结构有了很大的改进,其工艺更为精细。在外形上,木偶的线条、色彩以及风格,均赋予它以时代美。在结构上,增加活动关节的精密度,更能适应表演的需要。

木偶的制作,分头像、盔帽、服装、肢体、靴脚和操纵装置等六个部分,虽品种不同,但其制作方法,基本上大同小异。现分述如下:

①头像

采用较坚韧的樟木、栗木雕刻而成。传统的头像,一般按戏曲的生、旦、净、丑等各种类型进行雕刻,杖头、提线、布袋头像的制作方法基本相同,但大小不同,杖头头像约为四寸长,提线头像约为三寸长,布袋约为一寸半长。分雕刻成形、装置机关、着彩勾画、打磨上装等四个工序。

雕刻成形:按照尺寸砍好木方,先雕外貌,后将头内挖空,根据人物的要求,需要哪一个器官活动,则将哪一个器官挖掉,如需要眼动则将两眼挖去,需要嘴动,则将嘴及下颚挖掉,另外再雕刻好被挖掉的器官和安装的零件,以备装置。

制作木偶

装置机关:头部的眉、眼、鼻、耳、须等,按照需要使其活动,如孙悟空的眼、鼻需要活动,猪八戒则嘴、耳需要活动。一般说来,生、旦头像只需眼动,丑、净头像则需活动的部位较多。装置机关是一项精确细致的工艺,特别是眼睛,要求达到能开能闭,眼球能够转动,便于操纵。

着彩勾画:机关装置好后,已成为一个完整的头像胚型,将铅粉调匀刷上底子,木质上的毛细孔均被铅粉铺平而光滑,然后用墨、胭脂、银朱勾画五官轮廓和脸谱。一般是按照戏曲的描绘方法,生、旦头像须描眉画眼,打红点唇;老生、老旦则须加底色(土黄色),并描画皱纹。丑、净头像须绘制脸谱,净头一般绘红脸、红三块,黑脸、黑三块,红黑蝴蝶脸和粉脸,丑头绘公子脸、三花脸、小四方脸等。除老生、老旦外,头发部分均涂黑色。

打磨上装:头像经着彩勾画后,待它阴干,再用白蜡普遍打磨,即可使用。旦头还须包头,娃娃生加套假发,一般均不用头网,这是传统头像的制作方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新型剧目不断涌现,头像需要增多,并对头像在制作和装置上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因而促进了头像生产工艺的改革。现代头像的制作,除仍保留了木雕外,采用了新的工艺,其工艺程序分为:

木偶头像

泥塑。按照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用白胶泥塑好头像。

翻模。将已塑好的头像为模型,按半径(面部和后脑)用石膏翻制凹板模型。

制胚。一种是用废纸、浆糊(加明矾、丹砂)在凹板上糊六至八层,待干燥后取出,经过修剪,即为胚型;另一种是用木屑合成胶灌注约五厘米厚,干透后取出即成。

装置合缝。装置活动机关与木雕头像相同,装好后,用牛胶将前后合缝成头像胚型。

着彩勾面。在胚型上喷一层粉底,采用多种油画颜料描绘而成。

这种头像轻巧结实,能耐污染,富有美感,且生产进度较快,用料低廉,不但适应新剧目日益增多的需要,而且能适应现时普及儿童木偶活动的需要。

②盔帽

分两种,一种是硬盔,一种是软帽(又叫软巾)。

硬盔,如金幞头、银幞头、相貂、纱帽、凤冠等均是采用纸亮、缎料或绒布、牛胶、油漆、金银粉、绒球等材料,一般按照戏曲的式样,经过画样、挤浆、刷漆、上粉、点缎、扎球等工序而成。各品种基本相同,只有大小之别。

软巾,如公子巾、员外巾、抓子巾、罗帽、和尚帽等均是,采用绸缎或布料,经过画样、裁剪、刺绣、缝制而成。

现代盔帽,硬盔较少,只有大盖帽、钢盔、礼帽等,且没有传统硬盔的装饰,软巾则有许多,如冬帽、八角帽、鸭舌帽、遮阳帽、球帽、草帽、哥萨克帽、维吾尔族帽、小毡帽、统帽,以及小孩戴的动物帽等等,制作方法与前同。

木偶头像

③服装

木偶服装式样虽和戏曲服装一样,但尺寸不同,除提线木偶服装是按照戏曲服装的比例缩小外,杖头、布袋的服装,一般身宽,出手较短,袖隆肥大,适合演员操纵,其制作方法与戏曲服装制作相同。

木偶服装

④肢体

各个品种各有不同的肢体,杖头木偶的肢体有两种。一种是外签子肢体,在头像的颈下,接上约一尺五寸长的竹筒,内空,与头像相通作为杖竿;仿照人体上半身扎一约七寸长,胸围约一尺二寸大的篾篓(现改为纸型)作为躯体,并以布做成小圆筒,内灌竹绒或棉花,作为两臂,从躯体的肩部与手接连起来;由于杖竿较长,表演弯腰、点头的动作则不方便,现在有了改进,颈部与杖杆连接处,安上活动装置。另一种是内签子肢体,头像颈下留有约五寸长的木棒,作为杖竿;用竹做成约六寸长的半月形肩板,借以撑持服装,另外仅有一对二寸长手臂的木雕手。布袋木偶可说没有肢体,它的肢体就是演员的手,除头像外,尚有一对手。提线木偶肢体的关节和比例,与人体相同,均用布料、竹绒或棉花、铁丝等做成。

制作木偶

⑤靴脚

仅杖头和布袋木偶另外制作,杖头木偶在表演时,一般不露出靴脚,在表演上马、下马等动作时,由另一演员握靴表演,所以,靴脚只做脚和脚杆部分,大腿即演员的手臂,以裤腿遮着。布袋木偶的靴脚,则是做成两只完整的腿,吊在衣服内面。

⑥操纵装置

直接操纵的布袋木偶,没有操纵装置,但也有头部及手指活动机关的拉线,一般是线尾端系小铁丝圈套在指头上;间接操纵的杖头和提线木偶,则必须有操纵装置。杖头木偶的操纵装置,一是杖头,以及头部各器官活动机关的拉线和按钮,借以掌握木偶的头部和身体的活动,它既是肢体,又是操纵装置;二是两根与两手相连的操纵杆,过去采用竹和木制作,但较粗,现改为铁丝加木把,内签子木偶的操纵杆略为弯曲,约二尺长,手指活动机关的拉线和按钮,也附在操纵杆上。提线木偶的操纵装置,有勾牌和吊线。勾牌采用木料制作,约三寸宽、五寸长、五厘米厚,接上约四寸长的把,形似苍蝇拍子。牌上钻有许多小孔,作为系吊线之用,牌中间安一挂钩,与牌成直角,作为挂木偶之用。吊线,一般三至五尺长,用麻线或粗丝线制成,一个木偶的基本线为十六根。

提线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