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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执行现状及监督情况

【摘要】:襄州区人大也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紧紧围绕河库长制的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发布《关于襄州区人大对河库长制工作情况的调研》,为后期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截至2018年3月,朱集镇109栋猪舍全部进行了减排改造,已建成53座异位发酵床,养殖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朱集太湖渠的水质得到恢复。目前,在合议庭的督促下,调解协议已顺利履行。

武汉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例由环保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襄阳市襄州区亿嘉禾等7家生猪养殖场、襄阳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及替代性赔偿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的诉讼阶段就此告一段落。

此外,根据武汉海事法院建议,襄州区林业局还制定了朱集镇畜禽养殖公益诉讼案植树复绿方案,并拟定由林业局代理实施完成。该植树复绿方案经武汉海事法院同意,进一步明确了植树复绿工作的具体事项,包括①植树复绿地点及总投入苗木;②植树标准因渠段而有所不同,朱集街沿渠南北共1公里,植8厘米~ 10厘米的柳树,一渠两排,株距5米,其他渠段12公里植5厘米~ 6厘米的柳树或其他树种,一渠两排;③扶持农户栽植优质果树280亩左右,品种由农户自定自购,林业局共计扶持5年;④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⑤约定管护责任,即太湖渠复绿由林业局与朱集镇人民政府签订为期10年的管护合同,果树管理由林业局与农户签订为期10年的管护合同,每年10月份由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达标后发放补贴款;⑥复绿资金专款专用,在林业局账户内设立专项明细科目,并接受武汉海事法院监督。

在此方案基础上成立的植树复绿合同以及果树种植合同还具体约定了各方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并确定在2019年3月底之前完成造林。

表4 植树复绿合同

表5 果树种植合同

复绿之所以选择了种植果树这一生态价值更小的林木,是因为基于案件所在地为“农业大县,林业小县”的实际情况考虑,该县一些规划林业用地实际上在种庄稼,而非林木。考虑到农户的生活问题,让原本种庄稼的农户改为种果树已是极大的妥协。否则,面对彻底退耕还林农民生活的压力与环保需求,除非省和中央有统一政策和资金安排,不然,在实际操作中将会面临较大难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福建绿家园提起朱集镇畜禽养殖公益诉讼案之后,朱集镇畜禽养殖环境问题开始引起各方重视并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在福建绿家园提供的《生态环境损害技术评估工作方案》中,专家团队分别对襄阳市襄城区天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襄阳市襄州区朱集兴合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4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襄阳市襄州区亿嘉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踏勘,并就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了具体的参考性治理方案。襄州区人大也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紧紧围绕河库长制的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发布《关于襄州区人大对河库长制工作情况的调研》,为后期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为彻底解决养殖污染问题,推动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襄州区对养殖场采取减量改造并对异位发酵床模式进行治理,并采取“每建一座发酵床,畜牧部门奖励1万元,合作的正大公司奖励4万元”的鼓励措施。截至2018年3月,朱集镇109栋猪舍全部进行了减排改造,已建成53座异位发酵床,养殖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朱集太湖渠的水质得到恢复。该区畜牧局还组建技术专班,根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则,对全区449家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场一策”管理。截至2018年6月,已有29家实施设施化处理、达标排放,271家实行干湿分离处理,67家建干粪堆集棚集中处理,115家建存储池,65家建沼气池,75家建异位发酵床,274家实行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9%,实现了生态与经济并行发展。

2018年4月,经过前期整治,太湖渠的生态环境相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朱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2018年5月,包括渠系清淤疏浚、连锁砖护坡、渠顶步道修建及绿化等项目的“襄州区朱集镇项目区河道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太湖渠清淤疏浚)也正式开工启动,项目部及三个标段工程队均已进驻,同时启动建设。据悉,该项目建设将惠及周边四新村、翟湾村、王集村、杨岗村、旺午村、朱集村等4万多居民。目前,在合议庭的督促下,调解协议已顺利履行。600多亩树苗已栽种完毕,这里也将成为未来宣传环境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教育基地。希望通过各方的努力,能够守护这片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