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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家园环保案件获审结

【摘要】:2019年1月9日,由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原告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被告襄阳市襄州区亿嘉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被告襄阳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7个案件,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正式结案。这批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担任审判长,与法院2名主审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2019年1月9日,由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原告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被告襄阳市襄州区亿嘉禾生猪养殖家庭农场、被告襄阳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7个案件,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正式结案。

该案系由武汉海事院受理的第一批由环保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后,武汉海事法院第一批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同时也是自该法院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挂牌和其环境资源庭设立以来审结的第一批因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引发的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武汉海事法院院长吕小武多次强调,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着眼,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入手,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强化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思维,依法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而这批案件涉及农村民生农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问题,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重点领域,审理难度大,矛盾比较尖锐。这批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担任审判长,与法院2名主审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制定了周密的审理计划,做到审理过程有预案、突发情况有措施、出现舆情有应对、发生矛盾有保障。合议庭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得到襄阳市、襄州区、朱集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合议庭成员先后十余次前往襄阳实地勘查污染状况,并与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关切各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力争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案的调解协议同样值得一提。武汉海事法院以虚拟治理成本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污染状况和专家评估意见,综合运用技术分析和法理分析,合理确定赔偿金数额,以此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以牲猪养殖污染环保治理技术升级费用部分替代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的条款,创新了畜禽养殖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赔偿的方式,鼓励畜禽养殖户加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力度,同时将被告赔偿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直接委托当地环保局、林业局用于受污染河段两侧的植树复绿,创新了生态环境修复的措施,为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同时,本案作为由7个案件组成的系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该案极大地促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当地政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积极创新污染治理模式和水域保护机制,推动了太湖水域和汉江流域的治理与保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