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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环境问题:破坏生态平衡与治理急切

【摘要】:如此做法不仅破坏生态平衡,使林地丧失了生态功能,而且还影响了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的整体性。作为农业养殖大县,长汀县生猪存栏近50万头,200头以上规模的养猪场超过500家,生猪养殖污染严重超过了全县环境容量,因此,对该区域的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内蒙古毕拉河等21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指出,保护区的建立对于优化全国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保护效果、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履行国际公约具有重大意义。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自然保护区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建立在人口稀少、交通不便、自然条件优厚且复杂、物种繁多且奇特的地区,也是为了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生态系统是由生命系统,包括动植物、微生物和环境系统组成的一个整体。是各成员借助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所形成的具有组织和自我调节能量能力的且有一定大小结构的复合体。生态系统越复杂,自我调节能力就越强,但被破坏后,所需的恢复时间要远远多于组分简单的生态系统。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稀缺,对于原生性生态环境地区,其需要被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长汀案养猪场处于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汀县境内,地处闽西西部,坐落于武夷山脉南段延伸支脉区域,总面积10 379.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原生性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典型的中亚热带溪流生态系统、丰富的大型真菌资源、汀江源头重要水源涵养林,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对于该地的环境保护直接影响下游6个县市的饮水健康,而养猪场的经营对水源质量造成直接影响。兰某某将超标养猪废水排入濯田河,露天猪粪池内的猪粪在雨季雨水充沛时,容易混入水源地,污染水源。而下游居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用水,受污染的水则会直接进入人体,或是间接通过食物链在食物中富集,危害人体健康。此外,未经处理的猪粪会影响水质,破坏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改变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组成。

兰某某的养猪场建在路边,经过的人都能闻到难闻的气味。气味来源于畜粪中所含有的氨气和硫化氢等大气污染成分,同时,猪粪中也含有很多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及重金属等物质,若不经过处理直接进入土壤、水源,所形成的挥发性污染气体如硫化氢、氨气等,也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畜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养猪场的建造还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众所周知,树木能够进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树木可以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平衡。过度消耗当地林地资源建养猪场,导致地表植被减少,土壤失去保护层。受雨水冲刷,地表径流增大,土壤内的腐殖质、矿物质、无机物等营养物质丧失,肥力下降,易造成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如此做法不仅破坏生态平衡,使林地丧失了生态功能,而且还影响了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的整体性。

地处福建西部的长汀县被誉为“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2013年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县、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作为农业养殖大县,长汀县生猪存栏近50万头,200头以上规模的养猪场超过500家,生猪养殖污染严重超过了全县环境容量,因此,对该区域的环境治理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