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此次的走访、会谈与前期的多次电话沟通,2015年3月27日,长汀县环境保护局确定作为本案的支持起诉单位。5月7日,绿家园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交由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案件在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该调解协议需公告30日,如果协议内容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将依法出具调解书。该案也是全国首例结案且当庭达成调解的环境公益诉讼。......
2023-08-15
读《时代责任——绿家园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集》有感
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连续举办了五届具有广泛影响的“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还积极推动和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其影响力在全国的环境NGO中名列前茅。我对该中心的志愿者深表敬佩!故其优秀代表邓佳瑜约我写书评时,欣然应诺。
翻阅《时代责任——绿家园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集》书稿,为其较完整、原汁原味地展示案件材料,包括案件的发现过程、调查过程、起诉过程、审理过程、证据目录、诉讼文书、律师笔记、媒体报道等的编排体例,感到惊喜。惊讶于罕见,自毋庸赘言;欣喜于有益,则需稍作解释。作为法律学人,吾每每为法律事件传播的准确性感到忧虑,法学博大精深,其中的“精”即精细,换言之,诉讼案件中一个细小的情节或者证据不同,审理结果就可能完全相异。因此,要准确地传达法律事件,实属不易。民众误解、法律人误读法律事件都会时常发生。可见,该书较完整、原汁原味地展示案件材料是大大有益的。具体地说,它让人们较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实情,从而便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践行者学习实务经验,便于法律学人切合现实地进行学术研究。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正在我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可是,什么是环境公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标的是什么?原告的诉权基础是什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法理问题,认识尚未统一,立法更未明了。因此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的理论指导和立法引领都是不足的。这就涉及一个古老而又重大的问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该怎么处理?在极速变化的当代,否定社会科学(含法学)理性的有之,唯实用论(即只要能解决实际问题,法理在所不问)的有之,于是实践(含立法、司法、执法等)甩开法理“创新”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现实,我的基本观点是:以“否定理性”和“解构”为要旨的所谓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并不能应对当今世界之时代问题,而十分“理性”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对当代仍具解析力,是应当坚持的方法论;进而应当认识到“法理”即在哲学方法论指导下揭示的法律现象规律,而不是所谓的“法学方法论”;在解决现实问题时,应在遵循法理(尽管其本身也在发展变化中)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衡量,从而寻找到符合法理的解决问题之道。阳明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愿“实践者秉持法理,研究者问切现实”蔚然成风,法理、法律、实践融会贯通,奏响生态文明的和谐之音。
邹 雄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有关时代责任 绿家园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集的文章
经此次的走访、会谈与前期的多次电话沟通,2015年3月27日,长汀县环境保护局确定作为本案的支持起诉单位。5月7日,绿家园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交由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案件在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该调解协议需公告30日,如果协议内容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将依法出具调解书。该案也是全国首例结案且当庭达成调解的环境公益诉讼。......
2023-08-15
不仅连续5年举办了具有广泛影响的“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而且还积极推动和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从与自然之友共同提起新《环境保护法》生效后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始,5年中已经提起了16起环境公益诉讼,其中12起已经结案。这些案件基本上代表了由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类型和解决方式,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特别是要求金融机构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连带责任,可以说是一个开创性的案例。......
2023-08-15
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也是南平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争议焦点,涉及法的溯及力问题。关于损失的确定以及评估意见的采纳是南平生态破坏公益诉讼的另一争议焦点。但谢某、倪某、郑某认为,评估报告中无评估人具有森林资产评估的资质证件,评估人资质存疑,评估报告不能采信。......
2023-08-15
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发展方针,1988年农业部提出建设“菜篮子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下,各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的建设。福州市人民政府自然也不例外,“菜篮子工程”轰轰烈烈三十余年,于2009年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时下,“菜篮子工程”提出了新目标,省、市也对副产品提出了调控要求,而福州市创世纪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需要寻找新址以保证公司规模继续扩大。......
2023-08-15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鄂民辖终5号上诉人 :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上诉人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水污染责任环境公益诉讼一案, 不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 03民初15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原审法院认定本案属除上述案件以外的“其他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定性不当,应予纠正。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3-08-15
然而,虽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施行至今,各地社会组织和检察院发起的案件已达数千起,社会公众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认知仍相当有限。几年来,福建绿家园以原告身份发起了十余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诉讼有些依托于他们坚持多年的一线环境调查基础,也包括在畜禽养殖污染领域的持续追踪,还有在绿色金融司法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本书呈现的六个案例,正是福建绿家园环保法律行动的代表作。......
2023-08-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第31条、第342条、第346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单位福州创世纪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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