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行为人使用爆炸的方法毁坏特定的公私财产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其结果也没有同时危害到公共安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大量公私财产的,则不构成爆炸罪,应该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2023-08-15
《刑法》在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一般玩忽职守罪的同时,又在渎职罪一章的其他条文中将一些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特定的领域内所实施的玩忽职守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如《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零六条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零八条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零九条将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将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将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四百一十九条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等。凡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的犯罪定罪处罚,而不能按玩忽职守罪处理。
综上所述,消防救援人员正确认定玩忽职守罪可以更好地处理火灾事故,追究火灾事故的肇事人,做到不枉不纵。
小 结
总的来说,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玩忽职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稳定、国家利益和和谐社会的建设。玩忽职守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公权力的社会威信,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本文从降低立案标准、提高法定刑,增加玩忽职守罪的刑罚刑种,制定相对精细的法定刑,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玩忽职守罪的建议。笔者希望通过对玩忽职守罪量刑的研究,预防和减少玩忽职守犯罪的发生,以树立国家公权力的威信,实现社会进步和谐。
【注释】
[1]杨矿生:《论玩忽职守案件中直接责任人员的确定》,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年第2期。
[2]白春华:《试论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3]张雅维:《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辨析》,载《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1年第3期。
[4]楼献:《浅议科学劳动中的失误和玩忽职守罪的界限》,载《工业技术经济》,1993年第6期。
[5]季明珠:《浅析环境监管失职犯罪》,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5期。
[6]谢国维:《浅析渎职类犯罪》,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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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上述人员不存在职务,不符合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特征。将玩忽职守罪的主体限制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集中力量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确保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王某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特征。......
2023-08-15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源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
2023-08-15
但是《草案》中未明确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特征及罪过形式。第一种观点认为,玩忽职守罪的罪过是过失。笔者认为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该区办事处负责人黄某、麦某等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3-08-15
在前面论述爆炸罪的构成特征时,已经将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的竞合情况进行了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爆炸罪还可能和其他犯罪发生竞合情况而不易定罪量刑。这种情况下,爆炸罪是和盗窃罪的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发生竞合。甲的行为就是爆炸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竞合。以爆炸方式故意杀死特定个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不以本罪论处。......
2023-08-15
一般来说,过失爆炸罪主要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违反有关安全使用的注意义务,过失造成爆炸后果的行为。因此,区别过失爆炸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关键,应当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特定的职业身份和特定的职业地位。如果行为人虽然身处法律规定的特定生产领域,但是,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该特定的生产、作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则应当构成过失爆炸罪,反之则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3-08-15
划分既遂和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来看,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所以,行为人只要实施爆炸行为完毕,即使其主观认识错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发生爆炸的后果,行为人也是爆炸罪既遂。......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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