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这点是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的首要区别。再次,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负刑事责任。此外,如果由于过失而引起爆炸后果的危险本来能够及时补救或者消除,但故意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放任爆炸后果的发生,就应当构成爆炸罪,而不是过失爆炸罪。......
2023-08-15
上面论述的主要是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须实际危害后果发生的危险犯。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实际严重危害结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应处以较危险犯更重的法定刑。这种因故意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加重法定刑的情况,就是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对于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的认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发生,必须是爆炸行为造成的,而且也只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实际出现,才能成立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爆炸行为和严重后果发生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爆炸行为人对严重后果承担较重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这里的致人重伤、死亡,就被害人的人数而言,并不以实际伤亡多人为必要。因为,不特定多数人作为公共安全的体现,法律规定仅仅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可能性来说,并非以客观结果而言。而从实际造成的客观结果看,被害人不论人数多少,当然都是特定的。
例如,甲纠集其他几名被告,采用爆炸的手段报复仇人乙,将炸药包安放在室外靠近乙卧室的墙上,点燃了导火索,结果将卧室墙壁炸开了一个大洞,当场炸死乙,并将乙上小学的女儿炸成重伤,周围居民住宅也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破坏。此案中虽然炸死炸伤各一人,可以说是特定的,但是行为人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实施爆炸,其行为具有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是客观存在的。
(2)造成严重后果的爆炸行为,在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是出于故意的。如果过失引起爆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构成过失爆炸罪,而不是构成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因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只是过失爆炸罪成立所必需的条件,而不是法定加重刑加重所必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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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这点是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的首要区别。再次,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负刑事责任。此外,如果由于过失而引起爆炸后果的危险本来能够及时补救或者消除,但故意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放任爆炸后果的发生,就应当构成爆炸罪,而不是过失爆炸罪。......
2023-08-15
过失爆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以不作为方式完成的,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义务。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
2023-08-15
在前面论述爆炸罪的构成特征时,已经将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的竞合情况进行了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爆炸罪还可能和其他犯罪发生竞合情况而不易定罪量刑。这种情况下,爆炸罪是和盗窃罪的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发生竞合。甲的行为就是爆炸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竞合。以爆炸方式故意杀死特定个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不以本罪论处。......
2023-08-15
一般来说,过失爆炸罪主要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违反有关安全使用的注意义务,过失造成爆炸后果的行为。因此,区别过失爆炸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关键,应当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特定的职业身份和特定的职业地位。如果行为人虽然身处法律规定的特定生产领域,但是,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该特定的生产、作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则应当构成过失爆炸罪,反之则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3-08-15
划分既遂和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来看,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所以,行为人只要实施爆炸行为完毕,即使其主观认识错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发生爆炸的后果,行为人也是爆炸罪既遂。......
2023-08-15
过失爆炸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都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两者在主观上和客观造成的严重后果上相同,但从构成要件上说,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完全相同。过失爆炸罪的行为对象,法律没有特殊的限制,可以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任何爆炸物品的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特殊危险物品。......
2023-08-15
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行为人使用爆炸的方法毁坏特定的公私财产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其结果也没有同时危害到公共安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大量公私财产的,则不构成爆炸罪,应该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2023-08-15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加的罪名。随着司法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大量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案件呈现出来。......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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