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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姻问题揭示:天津市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21

【摘要】:(一)家庭成员分居,提高了婚姻和家庭稳定性风险2017年天津市流动人口年龄结构中,44岁及以下的人口占全部监测样本的77.30%。但夫妻长期分居、家庭成员分离的流动人口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生活,工作、生活中的各类负面情绪因此容易累积难以消除,其后果是有可能引发各种心理问题。因此未婚流动人口的婚姻正面临着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需要社会给予重视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家庭成员分居,提高了婚姻和家庭稳定性风险

2017年天津流动人口年龄结构中,44岁及以下的人口占全部监测样本的77.30%。35岁到44岁年龄段的流动人口,总体上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生活中需要同时承担照料年迈长辈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任务,因此家庭的经济支出不断增长,生活压力大、负担重。在现有城乡社会和户籍管理制度下,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婚姻及家庭生活会面临一系列的冲突,个人和家庭的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父母日益年迈,身体健康状况不断变差,需要流动人口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料;另一方面,当前异地上学存在各种限制,提高了流动人口学龄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的成本和难度。在巨大的现实困难下,部分流动人口家庭被迫选择与家人异地分居,严重破坏家庭生活的完整性。

天津流动人口来源广阔,调查样本中来自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流入人数排名前五位的省份分别是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以及安徽省(见表3.1.6)。流动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最多,占比达到82.40%,其他户籍人口(非农业,农转非,非农转居民,居民)仅占18.60%,即超过八成的流动人口来自各地农村。除北京市及河北省与天津交界的部分地区外,其他省份与天津的距离相对较远,流动人员实施“举家迁移”的成本高、难度大,是导致一部分流动家庭家人长期分居的一个重要原因。

表3.1.6 流动人口来源地排名前五的省份

数据来源:2017年天津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

天津市2017年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中,超过83.00%的流动人口是因为经济原因,其中“务工/工作”占64.20%,“经商”占19.30%,而其余因“婚姻嫁娶”“家属随迁”“投亲靠友”等10个原因流动的人口,不足全部流动人口的17.00%(见表3.1.7)。流动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65.00%的流动人口只接受了初中及以下的教育。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流动人口的收入相对较低,部分家庭难以做到举家迁入天津生活,家庭成员不得不接受长期的异地分居。

对于流动人员本身来说,长时间在城市谋生的压力会转化成心理上的负面情绪,正常的家庭生活可以帮助流动人口有效缓解心理压力、调整情绪。但夫妻长期分居、家庭成员分离的流动人口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生活,工作、生活中的各类负面情绪因此容易累积难以消除,其后果是有可能引发各种心理问题。同时,夫妻双方长期分离将影响双方的感情,动摇婚姻和谐的基础,进而给婚姻和家庭埋下各种隐患。

表3.1.7 流动人口流动原因

数据来源:2017年天津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

已婚有子女的流动人员需要及时解决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但我国教育制度以户籍为依托进行资源配置。这种教学安排制度限制了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的机会,大部分流动人口学龄子女被迫返回老家成为留守的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因父母不在身边,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直接管教,容易变得性格怪异、行为乖张,在人格上留下缺陷。留守在老家上学的年轻人,大部分在完成义务教育后不再升学,而是辍学带着低受教育水平的特点进入社会,开始流动打工生活。但这类低学历、缺乏现代职业技能,性格、人格还多有明显缺陷的“流动人口二代”,在进入社会后很难获得满意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很不利于流动人口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男性未婚者多于女性,进入婚姻的压力大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0%,其中30~55岁人口的性别比在103.00%以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和新疆外)均呈现男多女少局面,且这种情况出现在全年龄段的人群中,因此婚姻市场的挤压现象严重,并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流动人口作为一个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其性别比情况需要社会各界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监测样本中无配偶人员的构成情况为,未婚495人,其中男性302人,女性193人;离婚89人,其中男性39人,女性50人;丧偶40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34人。单身无配偶人口中,男性的人数要明显多于女性;未婚人口中比较集中的年龄段是20~29岁,该年龄段的男性未婚人数明显多于女性未婚人数。通过表3.1.8可以看出流动人口中未婚人口的整体性别比过高,除19岁及以下的性别比为89.70%较低外,其他年龄组的性别比普遍偏高,其中20~24岁、25~29岁以及30~34岁这三个婚姻高发年龄段的性别比分别达到136.30%、174.60%和333.30%,即男性流动人口远多于女性流动人口,男性在婚姻市场中正受到严重的挤压,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表3.1.8 无配偶流动人口中分性别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2017年天津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

除未婚流动人口存在性别比失衡外,其他两个无配偶人群中,离婚人口和丧偶人口也同样存在性别比失衡情况。虽然,丧偶人群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但是丧偶女性的年龄普遍偏高,再进入婚姻的可能性低,无法有效缓解其他无配偶人群性别比失衡情况。因此未婚流动人口的婚姻正面临着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需要社会给予重视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当前在婚姻方面正面临着许多无法绕开的重大问题,无论是夫妻两地分居、子女教育还是性别比失衡的问题,都不利于流动人口的稳定与发展,进而给流入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