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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2017年天津市流动人口主要由劳动年龄人口组成,其中25~49岁的青壮年占流动人口总量的81.72%,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仅为3.00%。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35.7岁,同比2016年提高了约1.2岁,呈现上升趋势;21~40岁的人口比重为62.00%,呈逐年下降趋势,相对于2013年下降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组成看,男性占比为50.44%,女性占比为49.56%,男女比例基本平衡。
流动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比例高达82.40%,其余非农业户籍人口占16.60%,来自其他城市的居民占2.00%。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同比略有下降(2016年为10.2年)。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高中/中专及以下中低教育水平层次,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人口为65.10%,其中14.30%的人口只接受过小学教育,2.20%的人员从未上过学。从年龄组看,21~30岁、31~40岁两个年龄组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最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29.50%、17.90%,41岁及以上年龄组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偏低,占比不足5.00%。
3.流动时长以中、短期为主
天津市流动人口中,流动时间在1~6年的流动人口占比超过总数的一半,达到51.00%,其中流入时间在1年及以下时间的流动人口为16.10%,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流入时间在7~18年的流动人口约占39.10%,流入时间在19年及以上的流动人口比例不到10.00%。
4.家庭化流动是主要流动形式
流动人口中仅有7.20%是单人流动,同比下降了21.08个百分比,家庭化流动已成主要流动形式。流动家庭中,38.50%~45.40%是超核心家庭。家庭化流动以2~4人为主,2人、3人、4人规模的家庭,分别占流动人口家庭的14.00%、40.40%、30.20%。除此外,有8.30%的流动人口在当地的同住家庭成员为5人及以上。
5.流动人口家庭住房来源以租住私房、自购住房为主
50.90%的流动人口租住私房,其中45.50%是整租,5.40%是与他人合租。29.40%的流动人口居住自购房,其中25.20%为自购商品房,2.00%为自购保障性住房,2.20%为自购小产权住房。除此之外,有15.00%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单位或雇主房,享受政府公租房的流动人口仅占0.30%。总体上,住房支出占流动人口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超过六成(62.50%)的流动人口家庭住房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在20.00%以下。
6.超过九成流动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4000元
流动人口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同比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维持在较低收入水平状态。家庭月收入集中于2000~6000元之间,累积有超过半数的家庭月收入在6000元以下。月收入6000~8000元的家庭约占20.00%,月收入8000~10000元的家庭占13.20%,月收入10000元及以上的家庭不足10.00%。以家庭人均收入算,57.30%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下,人均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家庭超过九成,仅9.00%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
7.九成流动人口家庭月总支出在6000元以下
流动人口家庭中,九成家庭的月支出低于6000元。其中,31.70%的家庭月支出0~2000元,43.00%的家庭月支出2000~4000元,17.00%的家庭月支出4000~6000元,月支出万元以上的家庭仅占4.10%。住房支出是家庭支出的重要部分,47.30%的家庭占家庭总支出的在20.00%以下,24.00%的家庭占比20.00%~40.00%,18.00%的家庭占比40.00%~60.00%,其余2.80%的家庭每月支出全部为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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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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