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国原则,包括听审请求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之救济应当具有实效性。[164]换言之,它是一种对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而又不允许提起上诉的裁判进行自我纠正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裁判并未侵犯听审请求权,或虽侵害听审请求权但未给裁判结果造成重大影响,当事人的责问申请将被视为无理由而不予受理。......
2023-08-15
在德国,主流观点认为,如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未在诉讼中得到听审请求权保障,则构成程序瑕疵,但这种程序瑕疵并不当然导致判决无效,而可以通过特定的法律途径治愈。一般而言,对于侵犯听审请求权的行为,当事人应尽可能在原审程序中指出。如果该程序瑕疵未在原审程序中得到治愈,当事人还可通过上诉或控告程序救济其听审请求权。由于听审请求权保障并不要求必须经历完全的审级,因此,一旦二审法院赋予了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一审程序中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程序瑕疵便可得到治愈。除非在涉及重大审级利益时,二审法院才有必要将该案件发回重审,例如,一审法官完全是基于一方当事人陈述作出的裁判,另一方当事人根本不具有陈述意见的机会。不过,由于当事人可自行放弃审级利益,倘若当事人双方自愿将案件交由二审法院审理,则涉及重大审级利益的程序瑕疵也可直接在二审程序中治愈,不必发回一审法院处理。[153]
但是,美国并不怎么区分程序瑕疵可否治愈的问题,法院只要侵犯了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所作裁判就被会当然归于无效或可撤销。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美国正当程序条款保障的对象仅限于那些最基本的实体权利或曰核心利益,譬如生命权、财产权、基本的福利救助权益以及收养权等。正是基于此,在涉及当事人这种核心利益的案件中,正当程序原则尤其是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必须得到严格的落实,一旦司法裁判侵犯了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就必须纠正,而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与之不同,德国对听审请求权的保障并未规制明确实体权益范围,只要当事人的任一实体权益遭受司法程序的剥夺,均要给予当其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德国民事诉讼法为侵犯听审请求权行为规制的法律后果并不严格,赋予了比较多样化的治愈途径。就当事人而言,这些程序瑕疵的治愈途径同时也是其权益救济路径,因此作为听审请求权的权利人,诉讼当事人在权利受损后,可通过这些法律路径救济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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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国原则,包括听审请求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之救济应当具有实效性。[164]换言之,它是一种对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而又不允许提起上诉的裁判进行自我纠正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裁判并未侵犯听审请求权,或虽侵害听审请求权但未给裁判结果造成重大影响,当事人的责问申请将被视为无理由而不予受理。......
2023-08-15
换言之,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对司法活动同样具有拘束力。然而,将听审请求权进行司法适用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因此,为满足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的基本要求,除立法者在从事立法活动时需对其进行必要考量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对其予以贯彻。......
2023-08-15
也即是说,诉讼程序会因为法院侵犯听审请求权的行为而招致否定性评价。但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对侵犯听审请求权行为所规制的法律后果,往往会更加严格一些。在这5件不当行为中,有3件涉及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问题。在家事审判中,无论诉讼当事人是否被国家机关羁押,均应获得听审请求权的保障,即其有权出庭并就裁判的事实问题或法律理由发表自己的看法。......
2023-08-15
由上可知,我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注重对当事人听审请求权进行保障,以致经常发生送达方式不合法、不审酌当事人意见以及突袭性裁判的司法现象。但是另一方面,诉讼当事人要想对其听审请求权进行救济却又十分困难。可见,在这种情形下,上级法院对程序瑕疵认定标准的把握显然失之过严,将许多本应认定为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行为排除在权利救济的范围之外。......
2023-08-15
从某种意义上讲,听审请求权合宪性解释功能的发挥,其实就是法院直接运用该程序法原则裁判案件的行为。(一)司法适用条件就听审请求权而言,其合宪性解释功能的发挥也需要符合这一条件。有学者指出,听审请求权在发挥合宪性解释功能时应区分两种情形:一是,程序法上具有关于听审请求权保障的法律规定;二是,程序法上没有关于旨在贯彻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的法律规定。......
2023-08-15
一般而言,任何一项民事实体权利均具有防御权功能。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听审请求权的防御权功能主要借助其手段性权利予以实现。其防御权功能的发挥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程序参与人通过行使手段性权利,要求司法机关不得从事侵犯听审请求权的行为;二是,在听审请求权受到侵犯时,当事人可依据这些手段性权利启动司法救济程序。......
2023-08-15
由于防御权功能的发挥多是以第一性权利受侵犯为前提,因此,在论述听审请求权防御权功能的实现路径时,首先应明确其受侵犯的情形有哪些。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明确表示,根据听审请求权保障的要求,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人享有陈述意见的权利;如若当事人申请向鉴定人发表询问意见,法院原则上应允许。......
2023-08-15
有法官指出,考虑到通知对诉讼当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法院应想尽一切办法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而一旦那些案卷资料被拒绝查阅,就不能成为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据,否则,将构成对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侵犯。倘若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存在疏漏或有待补充,法院应及时提醒当事人,以保障其听审请求权的顺利实现。......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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