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国和美国的经验看,听审请求权均是在经过宪法规范明确规定以后,才成为程序法基本原则的。但是,我国宪法条文中并没有关于听审请求权保障的明确规定,因此并不具备通过这种路径确立听审请求权程序法原则地位的条件。如此一来,凭借客观功能与主观功能的协力配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便可以对听审请求权进行充分的保障。......
2023-08-15
在民事诉讼中,听审请求权的相对人为司法机关,具体而言就是指受诉法院。这意味着,受诉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听审请求权负有保障义务。这种义务与听审请求权的具体内容构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与当事人受通知权相对应,法院负有适时、适式地向当事人告知诉讼系属及相关程序事项的义务。由此扩展,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对应于听审请求权的基本内容,受诉法院负有妥当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审酌当事人意见以及不得突袭性裁判等具体义务。
此外,受诉法院还负有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义务。其一,法院负有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用救助的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即申请救助者应具有胜诉的希望,且其提出救助申请绝非轻率之举。倘若申请人满足了条件,但法院却不准许其救助申请,便构成对听审请求权的违反。[76]至于说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是否也存在司法救助的必要性,则由法院根据相同的标准予以判断。[77]其二,法院负有为不懂审判所用语言的当事人提供翻译人员之义务。这种义务也是听审请求权保障的内在要求。理由是,意见的表达必须以语言和文字为载体,如果当事人不能通晓审判活动使用的语言或文字,便不能准确、有效地表达自己对裁判重要事项持有的观点,更不能与法院及他方当事人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而所谓影响裁判结果的形成,就只能沦为一种奢谈。[78]其三,法院负有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救助的义务,否则,就会侵犯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譬如,在奉行职权调查主义的司法程序中,如果法院以该程序不需要律师为由拒绝当事人的诉讼救助申请,便会构成对听审请求权的违反。[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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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如上所述,我国为听审请求权设置了二审、再审以及第三人撤销之诉等事后制度保障。但就目前而言,这种事后的制度保障还存在很大的不足。一是,当事人可通过行使程序异议权及时纠正法院的不当行为。最后,在事后保障制度中,既有制度可以救济的具体性权利并未覆盖听审请求权的全部内容,而且立法者为听审请求权提供的救济途径也不够完备,缺乏实效性。其二,各个具体保障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
2023-08-15
(一)研究视角我国关于民事听审请求权的法律规定比较粗放,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保障也难谓周全,因此,大部分学者主张我国应比照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的做法对我国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2023-08-15
(二)及时性要求听审请求权的核心任务在于,保障当事人通过自身的攻击防御行为影响裁判结果的形成。故而,一般而言,法院应在裁判前对当事人进行听审请求权保障,唯在例外情形才考虑为其安排事后保障制度,比如假扣押、假执行制度中的事后异议机制。(三)充分性要求听审请求权保障的充分性要求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权利行使时间的充分性。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保障并不局限于言词辩论程序。......
2023-08-15
德国学界目前所言及的法治国原则,主要是指其在第三个阶段上的含义。而这一点恰恰也是法治国家原则的内在要求之一。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对当事人进行听审请求权保障与依法审判原则一道,构成了司法正当化的依据。一言以蔽之,在现代法治国家原则中,无论是基于实体正义的追求还是基于程序公正的价值,均能够推导出国家机关必须确保公民个人在参与诉讼程序时能够获得听审请求权的保障。......
2023-08-15
前者主张,听审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应是被代理人本人,职务当事人不过是为被代理人利益负责具体实施听审请求权的人;后者认为,职务当事人就是听审请求权的权利人。理由是,即使将听审请求权赋予权利人本人,限于自身能力的不足或其组织形式的灭失,权利人也难以真正行使这一权利,而只能依赖于职务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行为。实质参加人主要是指裁判结果对其直接产生影响的第三人,属于听审请求权的第二种权利主体。......
2023-08-15
由上可知,我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注重对当事人听审请求权进行保障,以致经常发生送达方式不合法、不审酌当事人意见以及突袭性裁判的司法现象。但是另一方面,诉讼当事人要想对其听审请求权进行救济却又十分困难。可见,在这种情形下,上级法院对程序瑕疵认定标准的把握显然失之过严,将许多本应认定为侵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的行为排除在权利救济的范围之外。......
2023-08-15
换言之,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对司法活动同样具有拘束力。然而,将听审请求权进行司法适用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因此,为满足听审请求权保障原则的基本要求,除立法者在从事立法活动时需对其进行必要考量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对其予以贯彻。......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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