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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5条和第14条的正当法律程序规定

【摘要】:如上所述,美国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均规定有“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例如,有法官指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便是,法院在剥夺当事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前,应给予其事先通知以及与案件性质有关的听审之机会。有学者认为,自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生效以后,正当程序原则便成为了公民个人免受政府侵害的最坚固的磐石。

如上所述,美国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均规定有“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对于正当法律程序这一概念,美国学者还经常使用另一种更为简练的表达,即“接受听审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heard)。[118]这种表达侧重描述的是程序性正当程序原则。[119]其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在剥夺公民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等相关权益前,应给予当事人合理的通知(notice)和听审的机会(opportunity to be heard)。[120]因此,美国学者认为,听审请求权保障的依据是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原则。[121]换言之,在美国学者看来,保障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

对此,美国的司法机关也予以认可。联邦最高法院在1951年的反法西斯难民联合委员会诉麦格拉斯一案中曾明确指出,根据正当程序原则,这些社会组织在被司法部贴上贬损性的标签前,应获得被听审和提供证据的机会。大法官们给出的理由是:“在一个人的名誉因一个针对他的案件而受到严重损坏时,没有什么制度设计比给他一个案件通知并使他有机会亲历这个案件更能令审判接近真实了,也无法找到更好的方式产生一种被公正对待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民主的政府而言太重要了。”[122]对于听审请求权与正当程序原则的这种关系,我们还可以在其他一些判例中寻觅到踪迹。例如,有法官指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便是,法院在剥夺当事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前,应给予其事先通知以及与案件性质有关的听审之机会。[123]还有法官认为,“我们已经习惯把正当程序条款的‘基本要求’,称为‘在剥夺个人任何重大财产利益之前给予其听审机会’”。[124]

表面上看,两大法系对听审请求权根据的认识存有差异,但进一步分析即可发现,二者实则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

一方面,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意在强调“非经法律程序,任何人的正当权益不受剥夺”,这恰恰也是法治国原则倡导的核心价值。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认为,在一般性的法律规则之外,存在着一种“更高位阶法律(higher law)”。在这里,“更高位阶法律”主要指“法治国家”、“自然正义”或“正当程序”等法律原则。由于这些原则是一种根本性或基本性的原则,一般法律规则不得与之抵触,否则便被宣告无效。基于这种认识,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创制了司法审查制度,而这些更高位阶的法律原则便是其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准则。借助于司法审查制度,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能有效阻止行政、立法等国家机关的不公正行为,从而使程序公正具有可供操作的含义。[125]这预示着,在英美法系国家,以听审请求权保障为核心的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实则扮演了一种法律评价规范的角色,以确保国家公权力在行使职权时符合特定程序规则的要求。有学者认为,自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生效以后,正当程序原则便成为了公民个人免受政府侵害的最坚固的磐石。[126]而法治国家原则的要义也在于,防止国家机关对公民自由的肆意干预,使其职权受到程序规则的应有约束。由此看来,正当程序原则和自然正义原则与法治国家原则其实均在贯彻同一个价值理念。

另一方面,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同样倡导对人性尊严价值的维护。在论及确保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的重要性时,有学者强调:“与程序的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因该结果而蒙受不利影响的人,都有权参加该程序并得到有利于己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之主张和证据的机会。这就是‘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最基本的内容或要求,也是满足程序正义的最重要条件。”[127]无论是自然正义原则还是正当程序原则,都非常强调当事人作为程序主体的参与价值,藉此寻求程序的正义。对接受裁判结果的当事人来说,坚持程序正义能使其感受到公平、人道的对待,产生一种人格被尊重的感觉。这种感觉往往有利于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进而承认诉讼程序的公正性。[128]因此,自然正义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均强调当事人在司法裁判剥夺其合法权益前享有被告知和听审的机会,使其能对裁判结果产生实质影响,避免司法权对公民自由的侵犯。基于此,有学者认为,正当程序原则在美国及其各州宪法上的全面确立,是美国政府崇尚人性尊严和提倡公民基本自由的一个具体表征。[129]法拉克福大法官也指出:“‘正当程序’不能禁锢在任何一个公式化的暗藏危险的限制之中。它用于表达一种对于人的尊重的终极分析,这种尊重由法律保障执行以获得公正对待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在英美法建构的历史文化中历经了几个世纪……”[130]这足以说明,自然正义理论和正当程序原则同样体现了维护人性尊严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