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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权力: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理论和实践

【摘要】:[62]沃尔夫进而关注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63]在《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民》中,沃尔夫也注意到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他写道:人类学家将这些实际运用和意识形态合理化的特定结合称为“文化”,认为它们具有不随时间改变的内在一致性。[64]沃尔夫在1999年出版的《展望权力:统治与危机的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扩展了对文化概念的批评并将其与对权力的分析联系起来”[65]。

美国人类学家埃里克·沃尔夫(Eric Wolf)批评美国文化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反对“将文化视为非历史性的、静止的和和谐一致的人类学观点”。[61]沃尔夫在《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民》(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1983)中“不再将社会看作孤立的、自足的系统”,因此他认为必须重新思考文化的概念,即“固定的、统一的和有界限的文化概念就必须让位于文化丛(cultural sets)的可流动性与可渗透性观念”,因而一种文化应“被看作是一系列的过程,它们在应对可确定的决定因素时不断地对文化素材进行建构、重构与分解”。[62]

沃尔夫进而关注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沃尔夫在1990年的一篇文章中,区分出四种不同的权力模式:①“作为有影响力的权力”(power as potency),这是一种个人的特性,是尼采意义上的权力;②“社会互动中的权力”(power in social interaction),指“在人际关系和社会行动中,自我向他人施加其意志的能力”;③“战术性或组织性权力”(tactical or organizational power),指“控制环境的权力,在此环境中人们显示其潜能并与他人互动”;④“结构性权力”(structural power),这种权力“不仅在环境或领域内运作,而且组织和安排环境本身,并规定能量流动的分配和方向”。沃尔夫尤其关注于后两种权力的关系,因为这有助于解释我们所居住的世界。[63]

在《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民》中,沃尔夫也注意到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他写道:

人类学家将这些实际运用和意识形态合理化的特定结合称为“文化”,认为它们具有不随时间改变的内在一致性。但实际工具与对其更广泛含义的共识的结合决不是自主的,不证自明的。意义并不是自然留在事物上面的印记;它们是由人类发展出来并强加在事物上面的。从这一点又引出了几种含义。人类强加意义的能力——为事物、行动和观念“命名”——是权力的源泉。对共识的控制使得意识形态的主宰者可以强制推行某些范畴,而人们正是借助这些范畴来认识现实的。反过来说,这也赋予人们拒绝接受新范畴的能力,将之归于无序和混乱的领域,使它们变成社会层次和象征层次上的盲点。此外,一旦事物被命名,权力就必须保证意义也会这样原封不动地产生。在面对可能的挑战时,必须运用惩罚来捍卫意识形态话语的范畴。因此,一整套意识形态共识的建构与维持是一个社会的过程,它不能仅仅被解释为一种内在的文化逻辑的必然结果。[64]

沃尔夫在1999年出版的《展望权力:统治与危机的意识形态》(Envisioning Power:Ideologies of Dominance and Crisis)中进一步“扩展了对文化概念的批评并将其与对权力的分析联系起来”[65]

因此,沃尔夫对“文化”的批评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文化不是一些抽象的观念而是始终与物质世界相关联的。单个文化绝非与世隔绝的而总是受到其他社会群体的影响。单个文化不是对内在价值的静止的表达而总是历史先在状况的动态结果。最后,文化总是与权力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因为权力显现在所有社会安排之中。”[66]

同样地,人类学家西敏司(Sidney W.Mintz)也关注“权力”的问题,在其名著《甜与权力》中,他通过对蔗糖的研究揭示“掩藏在大众消费里的庞大权力”:“对糖的控制权,以及对最终果实的觊觎,这些导致了决定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关系的哲学的彻底修正。”[67]

相对于沃尔夫和西敏司所关注的宏观权力,历史人类学还受到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微观权力概念的影响。福柯认为权力不仅是禁止的、消极的,也是生产性的和积极的;而且,权力不仅存在于宏观的政治层面,也存在于微观的领域,他认为,微观的权力关系不是国家权力在微观领域的延伸:

在一个社会实体的每个点之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一位老师和一位学生之间、每一个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之间,都存在着权力关系,这些权力关系不单纯是至高权力在个人身上的投射;它们更是至高权力所根植的具体的和不断变化的土壤,是至高权力能产生作用的条件。即使现在,家庭也不是国家权力简单的反映和延伸;在其与孩子的关系上,它不是作为国家的代表来行动,如同男性在与女性的关系上不是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来行动一样。这是国家起作用的方式,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或成人和儿童之间,一定存在着有着其特有形态和相对自主性的特定的支配关系。[68]

福柯将微观权力运用于其对监狱的著名分析中,他在《规训与惩罚》中对微观权力提出了三个假设:

首先,施加于肉体的权力不应被看作是一种所有权,而应被视为一种战略;它的支配效应不应被归因于“占有”,而应归因于调度、计谋、策略、技术、运作;人们应该从中破译出一个永远处于紧张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而不是读解出人们可能拥有的特权;它的模式应该是永恒的战斗,而不是进行某种交易的契约或对一块领土的征服。

其次,这种权力在实施时,不仅成为强加给“无权者”的义务或禁锢;它在干预他们时也通过他们得到传播;正是在他们的反抗它的控制时,它对他们施加压力。

最后,它们不是单义的;它们确定了无数冲撞点、不稳定中心,每一点都有可能发生冲突、斗争,甚至发生暂时的权力关系的颠倒。[69]

福柯对监狱、诊所、疯癫和性之中微观权力运作的分析启发了很多人类学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