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外卖骑手受制于外卖平台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外卖骑手受制于外卖平台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摘要】:2020年9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贸大法学》编辑部组织了“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之“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外卖平台支配下的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规则探究”主题研讨活动。她认为外卖平台利用算法体系压迫骑手的案例背后,蕴含着此种算法体系下的违法行为,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与其他采取合法经营行为外卖平台的利益侵害。

唐峥源[1]

近日,《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在朋友圈刷屏,文章指出,在系统的压迫下,外卖骑手受到派送时间不合理、规划路线含逆行、商家出餐慢、超时高额罚款等问题的多重折磨。为了不被系统除名、不影响站点数据,骑手们不得不选择铤而走险,每天都在违反交规,与死神赛跑,外卖员成了高危职业。在外卖骑手的类型方面,骑手分为两类——专送与众包。但无论专送型还是众包型,没有任何一类骑手与外送平台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有观点认为,平台将派送业务承包给外包公司,解除了与骑手直接的雇佣关系,一旦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从平台获得任何救济,因为没有工伤保险,骑手自己需要承担全部损害。这与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立法的目的与精神不符,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并且骑手在道路上不顾交规易引发事故,无辜受害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合理维护。

2020年9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贸大法学》编辑部组织了“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之“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外卖平台支配下的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规则探究”主题研讨活动。本次活动的发言人有陈梓璇、鲍韦辰。

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陈梓璇基于外卖平台下网约工用工关系的认定这一角度进行了全面分析。她认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催生出“外卖骑手”网约工这一新型用工形式,该用工形式呈现出灵活度高、平台对其管理隐蔽性强以及用工关系复杂化程度高等新特点。因我国现行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滞后性、模糊性以及二分法保护体系的局限性,网约工与外卖平台的用工关系难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网约工及受其侵害的第三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应当先行出台指导性案例对该用工关系的确认提供指引,加快修改完善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并尝试在二分法保护体系之外增加第三种用工关系,为网约工权益的保护提供弹性化的选择空间,以实现共享经济平台发展与网约工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

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鲍韦辰主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适用为切入点,探究了算法体系下外卖平台行为的违法性。她认为外卖平台利用算法体系压迫骑手的案例背后,蕴含着此种算法体系下的违法行为,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与其他采取合法经营行为外卖平台的利益侵害。定义此种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通过适用其一般条款做出判断。并从新旧版本一般条款的对比研究入手,探究一般条款中争议条款的内在逻辑,进而理清一般条款的构成要件,通过分析实践案例归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回归案例本身进行分析。

【注释】

[1]唐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