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外卖平台新特点及网约工用工模式

外卖平台新特点及网约工用工模式

【摘要】:根据网约工与外卖平台所建立关系的不同,可将网约工分为三类:自营骑手、代理商骑手和App众包骑手。App众包骑手在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践中中最为复杂、最具争议,符合外卖平台主体要求的自然人通过在平台注册,完成新手教程即可取得骑手资格,由其自主决定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地点,并通过抢单获得派送任务,报酬由平台或消费者支付,具有极强的自由度。相反,App众包骑手则跳出传统用工形式,呈现出新的用工特点。

1.外卖平台下网约工用工模式

网约工与传统用工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存在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在外卖行业中,网约工通过招聘、合作或注册等多种方式与外卖平台抑或是其他公司建立一定的关系,依托于外卖平台根据网络信息数据发布的派送指令,完成派送任务。根据网约工与外卖平台所建立关系的不同,可将网约工分为三类:自营骑手(直接与外卖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商骑手(外卖平台外的其他公司与网约工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和App众包骑手(骑手自行在平台注册)。[11]自营骑手与外卖平台公司为典型的劳动关系。代理商骑手虽不直接与外卖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但其大部分与其他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App众包骑手在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践中中最为复杂、最具争议,符合外卖平台主体要求的自然人通过在平台注册,完成新手教程即可取得骑手资格,由其自主决定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地点,并通过抢单获得派送任务,报酬由平台或消费者支付,具有极强的自由度

2.外卖平台下网约工用工新特点

在上述三种类型的网约工中,自营骑手为典型的劳动关系,代理商骑手与其签订协议的公司间也多为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是加工承揽关系使其为外卖平台服务,这两种类型的网约工用工形式本质上与传统的用工形式并无较大区别。相反,App众包骑手则跳出传统用工形式,呈现出新的用工特点。

首先,工作形式不同。众包骑手的工作时间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完全由骑手自己决定,若要接单工作,打开App即可,若要结束工作,则关掉App即可实现,不受限于一天8小时的工作制。同时,其工作地点也由某一具体场所变为某一范围的场所,并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进行选择和变更。除此之外,其工资报酬的计算和领取方式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工资不再按月发放,而是实行限时计件工资制,根据配送接单的次数进行计算,多劳多得,按日结算,平台和消费者都可能成为给付报酬的一方,在其获得的报酬中还需向平台上缴一部分信息费。

其次,平台对众包骑手的管理方式具有间接性。外卖平台与众包骑手间不存在书面的管理规定,缺乏目前代表人格从属性的企业管理规定,例如每天进行上下班打卡,进行绩效考核等,平台仅仅是在外卖骑手资格的审查、派送超时的处罚、衣着的穿戴等方面对骑手进行限制,同时,平台更多地将管理监督权限交予消费者,依照消费者评价的好坏对骑手进行奖惩,对骑手的管理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和间接性。

最后,众包骑手可以身兼数职。由于众包骑手工作时间地点均由自身确定,有很大一部分众包骑手有着自己的正式工作,仅在空闲时间接单配送,其与各单位间的关系如何认定,有无突破现行劳动法的限制等问题都使众包骑手的用工关系充满了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