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劳动关系认定的四要件,外卖平台网约工中的自营骑手与代理商骑手的用工关系可以据此予以确定,因此在本文中不予重点讨论,众包骑手因其具有的用工关系的新特点使得在认定其用工关系时困难重重,这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其次,众包骑手对外卖平台的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显著减弱,事实劳动关系难以认定。最后,《通知》中规定的证据的举证存在困难。......
2023-08-14
1.外卖平台下网约工用工模式
网约工与传统用工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存在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在外卖行业中,网约工通过招聘、合作或注册等多种方式与外卖平台抑或是其他公司建立一定的关系,依托于外卖平台根据网络信息数据发布的派送指令,完成派送任务。根据网约工与外卖平台所建立关系的不同,可将网约工分为三类:自营骑手(直接与外卖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商骑手(外卖平台外的其他公司与网约工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和App众包骑手(骑手自行在平台注册)。[11]自营骑手与外卖平台公司为典型的劳动关系。代理商骑手虽不直接与外卖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但其大部分与其他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App众包骑手在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践中中最为复杂、最具争议,符合外卖平台主体要求的自然人通过在平台注册,完成新手教程即可取得骑手资格,由其自主决定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地点,并通过抢单获得派送任务,报酬由平台或消费者支付,具有极强的自由度。
2.外卖平台下网约工用工新特点
在上述三种类型的网约工中,自营骑手为典型的劳动关系,代理商骑手与其签订协议的公司间也多为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是加工承揽关系使其为外卖平台服务,这两种类型的网约工用工形式本质上与传统的用工形式并无较大区别。相反,App众包骑手则跳出传统用工形式,呈现出新的用工特点。
首先,工作形式不同。众包骑手的工作时间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完全由骑手自己决定,若要接单工作,打开App即可,若要结束工作,则关掉App即可实现,不受限于一天8小时的工作制。同时,其工作地点也由某一具体场所变为某一范围的场所,并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进行选择和变更。除此之外,其工资报酬的计算和领取方式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工资不再按月发放,而是实行限时计件工资制,根据配送接单的次数进行计算,多劳多得,按日结算,平台和消费者都可能成为给付报酬的一方,在其获得的报酬中还需向平台上缴一部分信息费。
其次,平台对众包骑手的管理方式具有间接性。外卖平台与众包骑手间不存在书面的管理规定,缺乏目前代表人格从属性的企业管理规定,例如每天进行上下班打卡,进行绩效考核等,平台仅仅是在外卖骑手资格的审查、派送超时的处罚、衣着的穿戴等方面对骑手进行限制,同时,平台更多地将管理监督权限交予消费者,依照消费者评价的好坏对骑手进行奖惩,对骑手的管理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和间接性。
最后,众包骑手可以身兼数职。由于众包骑手工作时间地点均由自身确定,有很大一部分众包骑手有着自己的正式工作,仅在空闲时间接单配送,其与各单位间的关系如何认定,有无突破现行劳动法的限制等问题都使众包骑手的用工关系充满了复杂性。
有关贸大法学(第5卷·2020)的文章
依照我国现行劳动关系认定的四要件,外卖平台网约工中的自营骑手与代理商骑手的用工关系可以据此予以确定,因此在本文中不予重点讨论,众包骑手因其具有的用工关系的新特点使得在认定其用工关系时困难重重,这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其次,众包骑手对外卖平台的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显著减弱,事实劳动关系难以认定。最后,《通知》中规定的证据的举证存在困难。......
2023-08-14
根据配送代理合作协议,第三方公司几乎成为外卖平台控制的傀儡。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外卖平台与外卖骑手不存在劳动、劳务法律关系,不需要为外卖骑手引起交通事故侵权的案件承担替代责任。最后,外卖骑手获取的酬劳由外卖平台而非发布配送需求的商家发放,且外卖骑手的酬劳数额是外卖平台根据外卖骑手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综合考核后确定。......
2023-08-14
外卖平台除了基于与外卖骑手之间的雇佣关系而承担替代责任外,还可能因为自身的行为承担自己责任。从外卖平台运营的商业模式观察,外卖平台可能基于两种请求权基础承担归属于自身的侵权责任,分别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的产品责任以及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2023-08-14
2020年9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贸大法学》编辑部组织了“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之“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外卖平台支配下的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规则探究”主题研讨活动。她认为外卖平台利用算法体系压迫骑手的案例背后,蕴含着此种算法体系下的违法行为,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与其他采取合法经营行为外卖平台的利益侵害。......
2023-08-14
司法实践中,有法院为了加强受害人权益保护,要求外卖平台与第三方公司承担连带的替代责任,但其论证欠缺坚实的法律基础。当外卖骑手引起交通事故侵权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外卖平台应当为外卖骑手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
2023-08-14
如果平台起到市场调节者的作用,则它会试图通过其他非价格模式来影响市场表现。Rochet and Tirole研究了只存在交易费而不存在会员费的情况,有趣的是,应用于市场双边的价格都与市场双边的需求价格弹性直接成比例。对于市场某一边的最优价格低于所需的边际成本确实可能,平台运营成本在两边的分配也许难以清晰地界定。平台业务趋于把价格倾斜于向市场的某一方,倾斜的力度根据它引起的间接网络外部性的量而定。......
2023-12-01
司法裁判结果的不一致性使其丧失结果的可预见性,这对网约工权益最后的保护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阻碍了司法定纷止争作用的实现,同时也为外卖平台提供了规避责任的漏洞,使得“用工不用人”的现象泛化,从而将风险转嫁于网约工这一弱势群体上,这显然是极度不合理的,因此,需要尽快明确网约工与外卖平台间的用工关系,为司法裁判设立指引。......
2023-08-14
1.3.2.2双边客户的利益平衡多边市场中成熟的平台企业———如那些已经成功解决了“鸡与蛋”问题而进入发展阶段的平台,仍需要制定和维持一个最优收费结构或价格结构。......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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