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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作独立于人类

【摘要】: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创作过程与计算机利用模板进行“创作”的过程具有很大的区别。人工智能最重要的技术支持为“深度学习”,使其区别于过往模板创作,能够进行独立创作,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深度学习技术的灵感来源于人类大脑神经元之间的网状连接模式,开发者将人工智能程序设计为多层的网状程序,通过组合低层特征的学习形成更加抽象的高层表示,从而对某一任务进行深层次的学习。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创作过程与计算机利用模板进行“创作”的过程具有很大的区别。人工智能最重要的技术支持为“深度学习”,使其区别于过往模板创作,能够进行独立创作,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深度学习技术的灵感来源于人类大脑神经元之间的网状连接模式,开发者将人工智能程序设计为多层的网状程序,通过组合低层特征的学习形成更加抽象的高层表示,从而对某一任务进行深层次的学习。[3]深度学习神经网络(deep neural networks),其中deep是指神经网络的深度,即层次,通过学习,人工智能利用归纳推理的方式将学习对象分解为较为抽象的信息。多层次的学习使得人工智能提取到传统机器学习所不能获得的丰富信息,对于任务的完成度的提高具有很大的意义。

笔者认为这种学习方式与人类的学习非常相似,根据心理学上对”学习“的定义,学习是指个体在一定情形下由于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比较持久的变化。[4]笔者认为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过程中所学习到的内容与人类认知学习所得内容性性质相同,即思维。思维是认知活动的高级形式,具有概括性特征,是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学习对象的共同特征和规律提取出来的活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所达到的结果非常符合思维的概念,是经过对大量材料的学习后形成的对学习对象较为稳定的认知。[5]

人工智能通过习得的思维方式进行创作,而人类仅仅在创作过程中开启人工智能创作的“开始”键,并未实质上参与人工智能的创作活动。人工智能通过自身的思维方式对人类给定的任务进行创作,与人类创作过程相似,均是借助学习所得的中介变量(思维)进行的活动。不同于“相机”类的工具程序,人类仅仅是将相应的程序作为工具进行创作,即在实质的创作过程中具有人类的参与,并因此体现相应工具使用者的创作思维的创作过程。人工智能的创作已经摆脱了简单的工具作用,其创作实质上是独立的创作,所体现的创作思维也是自己的深度学习的成果,而非使用者的思维,也非开发者的思维。[6]人工智能创作过程中三处体现人类的“帮助”:其一,人工智能学习程序的开发者对于人工智能创作过程的帮助体现在其“创作思维”来源于人工智能的学习程序,但创作思维与学习程序具有明显的区别性,学习程序的创作主体为程序开发者,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创作主体也为程序开发者;其二,学习数据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工智能程序最终学习的结果,但不可否认的人工智能学习的过程是其自我发现的过程,期间自然人并不能控制其因学习而进行的相关参数的改变,因此选择学习数据的人员并不能决定和预测人工智能的学习结果;其三,开启人工智能创作行为的使用者,其实质上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按下按钮”的行为,对于人工智能的创作物的创作并未做出任何具体的贡献,也并非上述的利用人工智能帮助其创作的行为,人工智能是创作者本身而非“工具”。因此,笔者认为,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人工智能经过大量学习后,独立创作的“作品”,人类的力量在其中可称为“父母”“老师”,但并非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