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互联网平台竞争及屏蔽行为—《贸大法学》

互联网平台竞争及屏蔽行为—《贸大法学》

【摘要】:“微信屏蔽飞书”事件发酵后,有学者专门撰文探讨了屏蔽行为的概念和特殊性,指出,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系互联网平台拒绝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开放本平台空间,限制其他经营者在本平台内开展各类经营活动的行为。

过去十年,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的繁荣,主要原因是众多平台运营商之间自由而激烈的竞争,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滴滴以及若干中小型互联网企业,无时无刻不使尽浑身解数地推陈出新、比拼产品、吸引用户、积攒流量。政府对互联网相关产业的运行,则一贯秉持“放宽为主、事后监管”的态度,从而为互联网领域的竞争,创造了较为宽松、自治的环境。然而,越是自由的竞争环境,越是不可避免会滋生多种多样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有学者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基于对近期发生的竞争法司法判例归纳、总结,发现互联网平台企业之间不正当(不公平)竞争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是流量劫持的网络竞争行为,比如搜索助手软件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强行插入预制搜索条;搜狗软件通过输入法将用户从百度搜索页面导引至自家的内容网站等。第二,是故意干扰的网络竞争行为,比如百度搜索引擎阻挠一搜工具条正常安装;奇虎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软件标注为“危险程序”并从默认选项中移除;QQ输入法在安装程序中诱导用户移除搜狗智能输入法快捷方式等。第三,是恶意不兼容的网络竞争行为,譬如乐视网针对猎豹浏览器实施的不兼容行为,以及“360、QQ大战”中,腾讯在《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中要求用户在“3Q”之间做出二选一的“艰难决定”。第四,是兼有前三种行为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之特征的网络竞争行为,例如,珠穆朗玛公司的搜索助手软件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内安插预置搜索条与广告图片,并使百度搜索系统自动关闭,即兼有流量劫持和故意干扰的意蕴。第五,是不属于前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类,但与前三种行为存在不同程度相似性的平台竞争行为。[2]比较典型的有:利用某些技术手段,抓取其他平台数据信息、挪用他人智力成果以及借用他人商业模式的漏洞或不足,推出某些“搭便车式”产品的行为。需要一提的是,就目前而言,司法界与学界对第五类竞争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尚存争议,但为了方便梳理,我们权且将其归入一种新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按照上文的归类,微信对飞书的屏蔽,应当属于第五类行为。屏蔽行为近年来时常发生在一些拥有流量优势的大型网络平台之间,诸如淘宝不支持微信支付,闲鱼限制买卖双方互加微信,微信、微博屏蔽抖音视频连接,今日头条平台禁止推广微信账户及二维码,都属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屏蔽行为。针对竞争对手日益频繁的屏蔽动作,部分平台运营商选择诉诸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竞争地位和相关权益,如2018年6月,今日头条运营商字节跳动公司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腾讯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屏蔽头条网页链接,构成不正当竞争”,[3]该案将屏蔽行为直接推入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的研究视野。“微信屏蔽飞书”事件发酵后,有学者专门撰文探讨了屏蔽行为的概念和特殊性,指出,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系互联网平台拒绝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开放本平台空间,限制其他经营者在本平台内开展各类经营活动的行为。屏蔽行为较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殊性在于:其一,行为主体具有特殊性,无论是屏蔽行为的实施方还是承受方,一般皆是手握一定流量优势的平台运营商,被屏蔽方期望借助屏蔽方的平台资源为自己引流;其二,行为目的多样化,屏蔽的目的较为多元,或是为了保障自身平台的稳定运行及产品功能的发挥,或是出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或是纯粹为了打击竞争对手,避免竞争对手搭自己的便车;其三,行为发生在屏蔽方自家平台,屏蔽的本质表现为屏蔽方拒绝对其他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开放自家经营平台,影响的主要对象是自身平台上的用户;其四,屏蔽行为对关系双方均有一些不利影响,屏蔽不仅导致被屏蔽一方失去用户流量,也可能导致实施屏蔽行为的互联网平台遭到用户的反感,继而流失用户。[4]笔者基本赞同上述“屏蔽行为的定义和特征描述”,但经过对以往多起互联网屏蔽事件的反复对比和考证,笔者还发现了这些事件的一个共性特征。屏蔽方一般会对其用户传递某些关于被屏蔽产品、服务的负面评价,以此作为其实施屏蔽的理由,比如闲鱼平台屏蔽微信支付业务,理由是后者存在交易风险,有安全隐患;微信屏蔽飞书时,抑或是两年前屏蔽抖音时,也声称:其网页包含诱导分享、关注等诱导性内容,已被多人投诉,如果下载使用可能会面临信息安全隐患或者知情权、选择权受损[5]以及产品存在BUG等。[6]这些负面评价有的是真实、可靠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有的则未经查实,甚至子虚乌有。不真实、不可靠的评价或多或少会误导广大用户,影响用户的自由选择,且给竞争对手(被屏蔽方)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我们不能忽略屏蔽行为中包含的负面评价,它对判断屏蔽行为的违法性、正当性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