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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治国之道:名正才能治,成果显著

【摘要】:讲求名正言顺,是一种做事的智慧原则。古往今来,不论是政治改革还是讨逆伐虏,均重视舆论,即讲究师出有名。当然,在控诉对方罪行的时候,有的的确所言有据,而有的则是处心积虑、深文周纳之后的包装。二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出自《论语·宪问》,不在其位,意味着权利的归属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样的状态之下盲目做事,可能会出现很多不妥的后果。

讲求名正言顺,是一种做事的智慧原则。《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孔子在受命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处理卫国的名分问题。名是指对外的措辞是否恰当,在现代视野下,它是沟通的一部分。从小处讲,它决定着个人、组织对外形象包装的质量;往大了说,这决定着能否建立一个正确的、有说服力的话语体系。措辞是否恰当影响着工作的质量,进而影响着一个组织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奖惩体系。而欠妥的制度,会让被领导者手足无措。

这个概念拓展开来,有着较大的张力。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其意义。

一是师出有名。古往今来,不论是政治改革还是讨逆伐虏,均重视舆论,即讲究师出有名。《左传》记载,春秋时代参与战争的一方要将对方的罪名总结公布方采取实际行动,后世比如在《三国演义》《水浒传》这类受众极为广泛的通俗小说中,一方欲讨伐另一方,也必定要作一篇檄文,以示对方所犯的罪行和己方行为的正义性,从而为自己“师出有名”造势,以影响舆论,制造气氛,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性的依据。这是极富有中国人做事逻辑特点的行事方式,这种思路深入我们的文化骨髓。当然,在控诉对方罪行的时候,有的的确所言有据,而有的则是处心积虑、深文周纳之后的包装。现代著名的营销方式“事件营销”,就是通过造势来运作的,是古人智慧的绝佳实践典范。

二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出自《论语·宪问》,不在其位,意味着权利的归属问题还没有解决,在这样的状态之下盲目做事,可能会出现很多不妥的后果。曾子承孔子衣钵,提出“君子思不出其位”(《论语·宪问》)的观点,意思还是君子不要越俎代庖,做自己职责以外的事情。《礼记·中庸》说,“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第十四章),意思是,君子应该依照自己平素的地位而行事。

而先秦诸子中流行的“百人逐兔”的故事,则是法家对名分的认知。其原文是:“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商鞅的《商君书·定分》和慎到的《慎子》均有收录)翻译过来就是,一只野兔子在跑,百多人在追逐,都打算自己占有它。这些人为什么会打算自己一个人去占有这个兔子呢?这不是因为兔子能分成百多份平均分给每一个人,而是因为这只兔子是没有名分的无主之物。比如在市场上就算有很多卖兔子的人,但是就连那些强盗都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抢取这些兔子,这是因为那些被卖的兔子是有名分的有主之物。这是法家对名分的阐释,他们更注重通过强化名分来严格约束被管理者。儒法二家虽然略有差异,但都强调用名分来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这对一个组织的管理者而言,也是值得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