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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投资与理财

【摘要】:所谓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是指保险金额应该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保险价值来确定。订立足额保险合同,可以使被保险人获得充分的经济保障。不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并未考虑时间因素,即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的界定,未充分考虑究竟以投保时为准,还是以出险时为准。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责任保险分为以下四类。

所谓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是指保险金额应该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保险价值来确定。这种分类适用于财产保险

(1)足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等于或大体上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订立足额保险合同,可以使被保险人获得充分的经济保障。

(2)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3)超额保险。超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并未考虑时间因素,即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的界定,未充分考虑究竟以投保时为准,还是以出险时为准。

【知识链接】 部分保险名称和释义

(1)火灾保险: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失。

(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等。

(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损害的,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责任保险分为以下四类。① 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② 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③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④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0)信用保险:以订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险人承担合同的对方的信用风险为内容的保险。

(11)保证保险:以义务人为被保证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权利人应履行义务的保险。

(12)定期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3)终身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终身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4)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届满仍旧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有储蓄的性质。

(15)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保证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领取款项的保险。

(16)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17)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18)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除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提供给客户保险额度外,还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 。

(19)万能人寿保险:又称万用人寿保险,是指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