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保险实施方式分类-投资与理财

保险实施方式分类-投资与理财

【摘要】:所谓保险实施方式,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的方式。《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强制保险,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或实施强制保险,当然也包括保险公司。

所谓保险实施方式,即投保人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的方式。《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据此,可将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1)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以自愿方式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商业保险是一种自愿保险,保险人自主经营的险种,都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保险人不能以强制手段迫使投保人投保,投保人也不可能硬要保险人承保。

(2)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政策保险,是国家基于某种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的需要,通过强制性手段要求投保人和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强制保险,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或实施强制保险,当然也包括保险公司

我国现行的强制保险,主要有两种,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轮船铁路、飞机三方面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根据这一条例,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没有选择余地,凡是乘坐火车、轮船和飞机的旅客,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缴纳保险费,由国家指定的保险人承保;而保险人亦无选择投保人的余地,必须承保。这种强制保险无须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不过,这由于年代久远,飞机和轮船部门已经不再实施这种强制保险。其二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参加该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拒绝承保。这种强制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仍需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