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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论》:学生学业评价的主体

【摘要】:我国新一轮数学课程改革提出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强调以人为本。其中要求把教师和学生都视为评价的主体,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只有提高评价的实效性,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总之,在进行学生学业评价时,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评价的积极性。

在以往的课程评价研究和实践中,评价的主体大都强调一元化、统一化,对多元化考虑得较少。传统的学生学业评价是以教师为主的单一的他人评价,只存在单一的评价主体——教育者,教师处于权威的主体地位,高高在上,学生是被评价、被理解、被检测的对象,评价者和被评价者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机械的、冷冰冰的关系,这种评价由于缺乏被评价者的积极参与,因而引不起被评价者的“共鸣”,甚至可能对评价产生对立、抵触和厌倦情绪,非常不利于评价结果的反馈、认同,不利于被评价者的改进和发展。

西方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课程评价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课程评价模式。在这些评价模式中,强调评价应从关心课程方案的所有人的需要出发,通过不断的信息反馈,使评价结果尽可能满足大多数人需要。我国新一轮数学课程改革提出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强调以人为本。其中要求把教师和学生都视为评价的主体,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也是评价的主体,只有提高评价的实效性,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总之,我们认为发展性学业评价是建立在师生双方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评价的主体是多元的,采用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多方参与和互动进行评价,下面具体谈谈各评价主体如何开展评价。

(一)学生自评

美国教育家B·S·布鲁姆教授在他的认知目标分类理论中,把“评价”作为认知的最高层次,这就是说,只有学生达到了评价水平,才是真正了解自己的价值,并能正确地把握自己。只有能够准确地评价他人,客观评价自己的人,才能真正了解自己、驾驭自己。此外,教师是教学目标的制定者,学生是教学目标的实践者,只有亲身体验的内容,才能正确地评价它,特别是那些无法用定量表现的内容,如思考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对问题的解决的心态(包括情感、意志、态度、兴趣)等,都是外在不易显露的心理倾向,只有通过自我评价才能获得真实的材料。一个学生能否准确地评价自己是这个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使评价更高效,学生在进行自我评价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在制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时,教师应更多地听取学生的意见,同时每位学生要依据教师提出的教学目标结合个人的实际制定自己的学习目标,以此作为自我评价目标,这是自我评价的前提条件。一个善于运用自我评价的学生,他可以依据教学目标随时评价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在教学目标指引下的定向学习状态。

(2)教师要指导学生有序地进行自我评价,应使学生在评价时明确下列问题:比如本节课教师提出哪些教学目标,这些目标中的核心目标是什么;教师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实施他所制定的教学目标,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获得教学目标提出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施教学目标中,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有什么体验;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哪些能力得到了提高?思想感情有什么变化,最感兴趣的内容是什么;对课堂的各种练习和课后的作业是否能轻松地完成,是模仿式还是依靠别人的帮助,还是自己能独立完成,完成作业所需要的时间是否符合老师的要求;加快本节的学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对教师的教学有什么疑惑等一系列问题。

(3)学会正视自己,特别是正视自己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自己的现状与目标之间的差距。这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态度,是进行自我评价的思想基础。

(4)避免自我评价中的主观因素的干扰。自我评价要符合客观实际,既不能过高的评价自己,也不要过低的评价自己。排除主观因素干扰的有利措施,必须根据外部评价进行自我评价。当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产生分歧时,首先检查自我评价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并给予及时调整和修正。

(5)最后,通过自己对自己的正确评价去敦促自己,改进自己的学习,这就是把自我批评作为自我评价的效能。学生应按照“评价—批评—再评价—提高”的模式去实现自我评价,因而,把评价与批评、评价与鼓励联系起来的自我评价是综合作用于学习的重要措施。

总之,在进行学生学业评价时,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评价的积极性。在评价中,学生全面参与评价过程,客观地衡量自己的学习水平,准确地找到自己的不足,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反思、加强评价与教学相结合的过程,成为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自我调整等自我教育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成为学生与人合作的意识和技能不断增强的过程,这也是学生实现自我提高的极好形式。

(二)他人评价

此种评价方式并不要求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是师生关系,他们可以是与被评价者毫无相关的专业评价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小组互评、家长、教育家等其他人员进行的评价,因此,他人评价法更具有比较客观的真实性。

前面我们虽然说到要改变那种把学生完全置于被动局面的传统评价观,但是,教师评价学生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一种重要途径,能较为客观地考察学生数学学习过程中知识理解、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内容。该评价方法有很大的优越性,比如教学目标与评价目标便于统一起来;可以使评价更客观,更符合学生实际;可以用评价调节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功效;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等等,因而我们对这种评价方法应该继承、改善、发展、沿用下去。在数学新课程发展性评价的实施中,还应将自我评价法和同伴评定法相结合,以自我评价为轴心,生生间互评为参照,两种评价方法的结果相互对照、补充。这是由于学生在自评中,受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期许倾向等心理因素的影响,评价自我时难免存在偏颇、缺乏客观真实性。为了弥补或矫正自我评价法的这类缺陷,在发展性评价中还需要生生间的互评,通过同学间的相互合作、相互观察、相互认识、积极发现、互相评价,达到相互学习、激励、提高的目的,同时也获得较为客观的评价结果。此外,学生学业的评价也需要倾听家长和一些专业人士的建议,综合多方面信息,通过“协商”达成评价结论,使学生最大程度接受评价。

总之,新课程学生学业评价主张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互动性,使评价真正成为老师、管理者、学生、家长、专业人士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使评价信息的来源更为丰富,从而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