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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论:数学情感目标的层次与分类

【摘要】: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有必要建立科学的情感教育目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目标应具有清晰的内涵和确切的“水平”。我国学者发展了布卢姆情感目标分类理论,给出数学情感目标分类的基本模式和构建方法,并把布卢姆分类理论各类目标所对应的“内化”连续体中的层次列于圆括号内,以便把握各类情感目标的水平。

人们在制定教育标的最初意图中,往往都象强调认知目标那样强调情感目标。但是,情感教育最终不能象知识教育那样落到实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目前尚未有一套表述清晰、易于操作的情感目标体系,所谓“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之类的语言缺乏明确的标准,从而给目标的实现和成果的评价带来困难。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有必要建立科学的情感教育目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目标应具有清晰的内涵和确切的“水平”。

关于情感目标的层次结构及分类,中外学者都有相关研究。根据心理学理论,情感作为人的一种心理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由外显到内化的过程,情感教学目标应该是一个按不同心理等级层次排列的连续体。

1964年,以美国布卢姆(B.S.Bloom)为首的委员会公布了由克拉斯沃尔(D.R.Krathwohl)负责制定的情感领域的目标分类,这个分类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为情感领域的目标分类提供基本框架。该分类理论把情感领域分为五个水平层次:接受或注意、反应、价值评价、组织、性格化或价值的复合。这就构成层层递进、紧密衔接的情感心理的内化和升华过程,形成了一个动态的情感目标系列:从单纯的接受和反应开始,经过复杂的内心体验,最终达到性格化,完成了由外显到内化的情感心理变化过程。情感目标的层次结构反映了引起学生内心情感体验过程中心理的变化,这是数学课程情感目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因此,情感目标的设计也应体现并适应这种层次结构的要求,即教师在某一特定教学目标的设计和表述时,要反映出情感目标的层次性。基于布卢姆情感目标分类理论的目标层次,针对数学学科的特点,数学情感目标的层次结构和主要特征如下表所示:

表6-3 数学情感目标的层次结构

从表6-3可以看到,情感目标的层次分类是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递进的,各目标层次不是孤立的,后一类目标层次是建立在已达到的前一类目标层次的基础上的。

我国学者发展了布卢姆情感目标分类理论,给出数学情感目标分类的基本模式和构建方法,并把布卢姆分类理论各类目标所对应的“内化”连续体中的层次列于圆括号内,以便把握各类情感目标的水平(如表6-4)。

表6-4 数学情感目标的分类[6]

数学情感目标的分类为四个目标层次:动机、兴趣、自我观念、数学鉴赏,表现为情感的形成,主动维持、产生动力,形成价值取向和内化过程。每一目标层次都列出了相应的子目标层次,具体翔实,为情感目标教学的实现和成果的评价提供了较为明晰的标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对情感目标进行层次结构划分及其分类比较困难,其分类标准也不唯一,是随着数学教育科学及相关理论学科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同时,也是广大数学教育工作者和一线教师在实施新课改的过程中,深入探究和实践的重要理论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