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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转化条件和程序

【摘要】:因此,必须针对教育问题解决的要求,对教育研究成果做出推广与转化的程序化处理。教育研究成果转化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成果转化的实践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倾向。可以为解决教育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对研究成果进行深化研究和拓展,再创造和再实验,从而使之更具广泛的意义。

教育研究成果转化的条件由六方面因素决定:成果本身需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适用性乃至操作性;转化通道需畅通;成果接受者需愿意接受;教育实践确有需求;教育现场的环境条件有利于成果转化各环节的实现;教育效果良好是促进转化循环过程,也是诱导教育研究工作的强大动力。

这里我们须认识到:成果本身的先进性、创造性、成熟度、可操作性是教育研究成果转化的前提。其中创造性是教育研究成果得以成立的基本属性。只有那些发现了教育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见解或在理论上对某些教育问题做出了新阐述、新论证并创造性地提出了问题解决新策略、新方案的教育研究成果,才有可能被转化。操作性是教育研究成果转化的技术性要求的核心。缺乏操作性处理的成果,大多只能在思想、观念层次上影响教育实践,而且其实效性将大打折扣。教育研究成果的“写在材料里、放在柜子里、锁在抽屉里”局面的重要致因是它本身的实证化、技术化、操作化程度低。因此,必须针对教育问题解决的要求,对教育研究成果做出推广与转化的程序化处理。

教育研究成果转化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体悟阶段。转化项目选定之后,必须对成果进行认识。细致研究推敲,把握住成果的本质和内在的规律,深刻理解领会其精髓,充分认识成果所体现的教育教学规律和原则。反对对成果研究浅尝辄止,停留在表象,不作本质的把握,仅得皮毛就急功近利地去用诸实践的倾向。

第二阶段:实践阶段。这是知识形态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在深刻理解和充分把握成果的精义实质的基础上实施。要明确成果的方向性和针对性,分类实施,深化育人目标和育人观念,把握指导教学的思想和方法。

第三阶段:再创造阶段。在成果转化的实践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倾向。教育研究成果是他人根据一定的情景所得出的结论,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不能一成不变地因袭。应根据自身的教育实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实践。可以为解决教育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对研究成果进行深化研究和拓展,再创造和再实验,从而使之更具广泛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