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上节所述,针对在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局限性,国际社会提出或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以寻求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的有效办法。借助国际托管制度的经验对索马里进行托管将对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再次,由国际托管组织接受并审查索马里政府移交的请愿书。在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努力中,首先,联合国发挥着主导作用。......
2023-08-1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授权各国对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进行管辖和打击,在公海上武力打击海盗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属于索马里的领海范围,根据国际法,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因此,在这一区域制止海盗犯罪,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两点:其一,海盗行为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其二,海盗行为管辖国邀请或明确同意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武力打击海盗。
首先,索马里海盗行为能否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进而由安理会授权进行武力打击?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回答何种情形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是否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并不以这一行为所造成的死亡人数来衡量,而是依其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破坏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13]比如,9·11事件虽仅造成3000多人的死亡,但却引起了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袭击的极大恐慌,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安理会因而授权美国对阿富汗的基地组织进行武力打击。[14]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各国之间相互依存,以海洋运输为主要手段的国际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命脉。国际海事组织指出,海盗行为仅对造船行业每年就造成至少160亿美元的损失。[15]可见,公海之上的海盗行为不仅直接威胁不特定国家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还直接影响国际贸易进而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可以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即便是发生在一国领土范围之内的海盗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以索马里海盗为例,其每年劫持数百名人质,劫持的货物从急需的食物援助到坦克再到石油等战略物资,不一而足。索马里海域是国际贸易的交通要道,世界贸易的8%和世界石油运输的12%均是从这一通道通过。[16]海盗行为的横行与肆虐,在这一领域造成了巨大恐慌,对国际贸易构成了实质性伤害。因而,尽管索马里海盗每年杀死的人质不足百人,但其行为同样也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或威胁”,安理会因此授权国际社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打击索马里海盗。
其次,尽管针对海盗犯罪的普遍管辖权通常仅适用于公海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但如前文所述,安理会已先后通过一系列决议,授权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的规定,在索马里过渡政府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索马里领海甚至全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制止海盗和武装劫船行为。[17]这是联合国为了呼吁各国积极参与打击海盗,作出的一次“主权例外”的实践。而索马里过渡政府也多次利用外交场合对国际社会参与打击海盗行动表示了同意和欢迎。[18]
军舰打击海盗犯罪,性质上应属于刑事执法。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常情况下应遵循以下程序规则:首先,令嫌疑船展旗、停船。各国军舰或政府公务船舶可令嫌疑商船展示船旗,并在其拒绝展示时,责令其停船。其次,登临、检查嫌疑船。当商船被疑为海盗船时,可登船检查。最后,扣押、遣返海盗船。经临检,确认嫌疑船为海盗船时,应扣押船舶及财物,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带回本国交由国内法院审判或依据有关政府间签署的双边协议处理。当然,临检或扣押应遵循慎重原则。检查或扣押错了应道歉,并对该船舶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予以赔偿。[19]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海盗嫌疑人抗拒执法,执法者在进行必要警告仍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鸣枪炮令其伏法,也就是说执法者可以先发制人。
有关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研究的文章
正如上节所述,针对在国际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局限性,国际社会提出或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以寻求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的有效办法。借助国际托管制度的经验对索马里进行托管将对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再次,由国际托管组织接受并审查索马里政府移交的请愿书。在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努力中,首先,联合国发挥着主导作用。......
2023-08-13
关于打击海盗行动中使用武力的具体规则,国际法上并无明确的规定,通常的做法是要求遵循一定的交战规则和某些公认的国际习惯法原则。即使对海盗分子或海盗船艇等合法目标使用武力,也应尽量减少对民用物体的附带损伤。即在情况允许时,在使用武力前应尽可能地发出有效的警告,以便给予对方停止敌对行动的机会。......
2023-08-13
(一)联合国索马里政治事务处在联合国的各机构中,设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联合国索马里政治事务处无疑与应对索马里海盗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与会代表表示,将加强彼此合作,并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打击海盗行为,铲除海盗行为的陆上根源。同时由于该组织专司海洋安全方面各项公约的筹备,因此属于国际上的“立法机关”。......
2023-08-13
经审判,共有52名海盗被判处绞刑,20人被判处在非洲的矿场服苦役,17人被判入狱。仅有一起为媒体报道的案件是也门法院于2010年5月18日认定6名索马里人犯有海上抢劫罪,并判处其死刑。因此,协定规定,肯尼亚不得对欧盟送交其审判的海盗嫌犯判处死刑,即使在海盗活动中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一国在审判索马里海盗之后,可以将其移交索马里监狱执行刑罚。目前这三种可选择的刑罚方式分别存在着不同的利弊。......
2023-08-13
对于证据收集的具体手段,既要符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也不能违反国内法有关证据获取和运用的规定。对于受伤或遇船难的海盗,应尽可能地给予必要的救助。对于捕获的海盗嫌犯,也应给予基本的人道主义待遇。在武力反海盗行动中,对于使用武力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其中包括,证据收集的范围、证据收集的方式以及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
2023-08-13
海盗作为国际法上的个人,理应享有国际人权公约所保护的基本人权。任何经法庭认定为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合理赔偿的权利。并且,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不得视为有罪。若受害者因遭受酷刑而死亡,其抚养人应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具体来说,在对海盗疑犯进行逮捕后,逮捕国可在本国法院依照国内法和国际法对海盗疑犯进行审判,也可应海盗疑犯国籍国的请求,按照有关的引渡条约将其引渡回国籍国审判。......
2023-08-13
A期刊论文[1]黄莉娜.建立索马里混合法庭之构想[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1(1).[2]李伯军.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武力的新变化——以武力打击索马里海盗为例[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3]王湘林.索马里海盗对我国海上安全的影响[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9(5).[4]万鄂湘,高翔.论海盗的国际法律地位——兼论打击海盗国际行动中对海盗合法权益......
2023-08-1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平等的国际合作迅速上升为一项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4]《联合国宪章》的生效及联合国的诞生,标志着一个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各国平等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国际合作体制已基本形成。除《联合国宪章》外,其他的国际法律文件也载有国际合作的精神或条款,其中尤以《国际法原则宣言》最为重要。......
2023-08-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