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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金融发展:四大主导国比较

【摘要】:通过对物联网发展的四大主导国——美国、德国(欧盟)、韩国、中国的不同竞争力背景可以比较各国不同主导因素的物联网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差异。市场效率指标包括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和商业成熟度四个指标。也就是说同韩国一样,中国对“物联网+”创新有很高的需求,但不能像美国和德国那样在有效率的制度下通过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配合运作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驱动。

通过对物联网发展的四大主导国——美国、德国(欧盟)、韩国、中国的不同竞争力背景可以比较各国不同主导因素的物联网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差异。根据世界经济组织2010年发布的《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美国的全球竞争力排名为第4位,德国的排名为第5位,韩国的排名为第22位,中国的排名为第27位。这四个国家全球竞争力的细化指标分别包括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环境、健康和初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科技准备度、市场容量、商业成熟度和创新12个方面的指标。每项指标的得分为1~7分,每项指标的得分在以下蛛网图中(图3.1—3.4)用线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多边形,哪个国家的多边形面积越大且形状越圆润则说明其得分越高,即全球竞争力越强。

从图3.1—3.4可以看出,总体上美国和德国的多边形面积大且形状圆润,说明其各方面竞争力强且均衡;韩国的多边形面积与美国和德国相比略小,但形状也圆润,说明其竞争力也比较强且均衡;中国的多边形最大的特点是形状畸形,说明竞争力不均衡,有些条件优越,有些则成为发展的瓶颈。

下面我们通过将指标具体划分为宏观经济环境因素、技术创新因素、需求因素和制度因素四类来加以分析。

第一类,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包括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环境、健康和初等教育三个指标,这些是一个国家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第二类,技术创新因素:包括创新、科技准备度、高等教育和培训三个指标。创新指标直接从科技创新的角度给出得分。科技准备度则是测量经济将已经存在的科技(包括自主研发和技术转移)应用于产业所带来的生产能力和效率。高等教育和培训指标则是衡量未来创新的潜力。因此,这三个指标从多方面说明了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

第三类,需求因素:由市场容量指标和市场效率指标两个方面来说明。其中,市场容量指标在全球化的角度下考虑的是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市场效率指标包括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和商业成熟度四个指标。

第四类,制度因素:由制度指标来考察,包括公共制度(产权道德与腐败、政府影响和效率以及国家安全)和私人制度(公司道德和会计制度等)。

美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指标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10.78%,说明其完全具有创新型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创新要求。其宏观经济环境和制度方面指标都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相近,能够支持“物联网+”的创新与发展。在需求方面,一是美国的市场容量要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53.33%;二是美国各市场效率平均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5.06%。这说明在物联网技术供给充分和制度完善的条件下,会在很大程度上诱致物联网技术变迁、完善和高等级地发展,并通过其有效的金融市场运作来实现“物联网+”的发展和创新,即形成由需求拉动的业务创新动力机制。具体见图3.1。

图3.1 美国创新驱动水平

  注:资料来源于《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灰线为美国得分,黑线为创新驱动国家(发达)平均水平。

德国的总体情况与美国相近。其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指标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7.15%。其宏观经济环境和制度方面指标比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3.6%和5.77%。在需求方面,一是德国的市场容量要高出发达经济体总体平均水平的33.33%;二是德国各市场效率平均高出发达经济体总体平均水平的1.43%。这说明德国也可以形成由需求拉动的“物联网+”的创新动力机制。具体见图3.2。

图3.2 德国创新驱动水平

  注:资料来源于《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灰线为德国得分,黑线为创新驱动国家(发达)平均水平。

韩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指标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2.2%,也处于先进水平。但由于其制度指标低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23.08%,而且在需求方面虽然韩国的市场容量要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24.44%,但韩国各市场效率平均低于发达经济体总平均水平的9.82%。也就是说韩国对“物联网+”创新有新的需求,但不能像美国和德国那样在有效率的制度下通过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配合运作来实现社会发展的创新驱动,而且,由于韩国不是一个大经济体,它的市场效率与其整体经济发展比较吻合,这样市场效率就不会成为其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所以韩国需要通过本国的物联网等技术创新来推动生产可能性边界。具体来说,技术创新一方面直接推动“物联网+”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对制度创新也提出更高的需求。具体见图3.3。

图3.3 韩国创新驱动水平

  注:资料来源于《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灰线为韩国得分,黑线为创新驱动国家(发达)平均水平。

中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指标低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22.47%,处于相对落后水平。这就使中国很难通过“物联网+”等技术创新来直接推动产业的革命。在需求方面的情况和韩国比较相近,市场容量要高出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的48.89%(接近于美国的水平),但中国各市场效率平均低于发达经济体总平均水平的9.20%。也就是说同韩国一样,中国对“物联网+”创新有很高的需求,但不能像美国和德国那样在有效率的制度下通过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配合运作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驱动。同时由于中国是个大经济体,市场效率会成为技术创新发展的瓶颈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更多地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提高竞争力。通过新的组织形式、技术创新方式的制度化、市场制度的完善、政府政策支持以及产权制度的激励来改变收益-成本结构,一方面促进物联网技术变迁和创新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既定技术水平条件下的各个市场效率的提高产生影响,从而形成制度驱动型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动力机制。具体见图3.4。

图3.4 中国创新驱动水平

  注:资料来源于《2010—201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灰线为中国得分,黑线为创新驱动国家(发达)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