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时,依照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为的抵销。法定抵销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11] 根据抵销权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虽然在成立条件、适用对象等方面均有不同,但是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在当事人双方债权额价值相等的范围内债权消灭,不相等的部分仍然有效存在,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清偿。......
2023-08-12
(一) 合意抵销的概念
所谓合意抵销,又称约定抵销、意定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双方互负的债务发生抵销。我国《民法典》第569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可见,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抵销双方的债务。这也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换言之,合意抵销是当事人依据自己的意志所决定的清偿方式,是当事人意思自由的体现,[17] 只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应该予以准许。
合意抵销的意义在于: 法定抵销的成立条件较为严格,在不具备法定抵销的条件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抵销的方式来消灭债务,这样可以改变法定抵销的条件进而弥补法定抵销适用的不足。[18]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合意抵销与法定抵销发生原因不同,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要求也不同。合意抵销的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标的物、抵销的范围、抵销效力以及禁止抵销的债务进行协商;而在法定抵销中,当事人之间基本没有自由协商的空间。
(二) 合意抵销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只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至于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是否均已届清偿期、标的物种类、品质是否相同,在所不问。例如,以给付金钱以外的物为标的的债务与以给付金钱为标的的债务,在对物进行价格评定后,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合意进行抵销。另外,即便是禁止法定抵销的债务,也并非不能进行合意抵销而消灭债务。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意抵销须当事人就抵销的内容达成协议,即以清偿为目的订立抵销合同。抵销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以消灭互负的债务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又由于抵销合同是以互相免除对方所负债务为目的而订立,故又属于双务合同及有偿合同。
3.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尽管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如果合意抵销使第三人利益遭受损失的,则抵销无效。例如,债权的标的物是第三人质权的标的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抵销。[19]
(三) 合意抵销的效力
合意抵销的效力与法定抵销的效力基本相同,即消灭当事人之间同等数额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因合意抵销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由,故其具体的效力,可取决于抵销合同的约定。在法律未做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抵销合同中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待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发生抵销的效力。
有关合同法的文章
简单来说,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时,依照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为的抵销。法定抵销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11] 根据抵销权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虽然在成立条件、适用对象等方面均有不同,但是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在当事人双方债权额价值相等的范围内债权消灭,不相等的部分仍然有效存在,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清偿。......
2023-08-12
无效合同的效力,可以归纳为自始无效、确定无效以及当然无效。故应当一同待之,认定该类合同同样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即不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效力。确定无效,是指合同从成立之时起即确定的无效,无论出现何种事实都不能使得合同变为有效。当然无效,是指合同无效不以任何人的主张或者法院、仲裁机构的确认为要件,该合同都是无效的。无效合同以无效的范围划分,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2023-08-12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与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这就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网状责任制”。例如,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了一项从北京到纽约的多式联运合同。......
2023-07-25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46条的规定,债权让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以转让通知为前提。因此,在转让通知前,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履行行为,或者转让人对债务人为免除或抵销的,均为有效。受让人不能以债权转让为由,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只能向转让人要求返还其所受领的给付。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这一规定保证了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因债权让与受到损害。......
2023-08-12
债的概括承受是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所以根据《民法典》第556 条的规定,其效力涉及债权转让的适用有关债权让与的规定,涉及有关债务承担的适用有关债务承担的规定。但是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中第三人完全取代了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所以其法律效果并非是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简单相加,还包括依附于原当事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都一并移转给新的承受人。......
2023-08-12
(一) 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约束力。传统书面形式的要约,相对人收到要约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 要约的效力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变更或撤回的效力。一经相对人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和相对人成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超过此期间所为的承诺,对要约人不具有约束力。......
2023-08-12
免除是一种单方行为还是双方行为,目前尚有争议。免除为无因行为,不问债权人因何原因甘愿让自己单方受损而对方受益。免除是债权人对债权的处分行为,须以真实的意思表示为之,要求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生免除之效力。又如,债权人本人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破产宣告前免除的债务,破产管理人享有撤销权,一经撤销,免除不生效力。例如,仅免除利息债权的,利息债务消灭,本金债务仍需履行。......
2023-07-25
(一)一般效力1.技术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许可方应当保证其对专利技术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并保证受让方依照合同约定使用技术不会损害第三人的权利。......
2023-07-25
相关推荐